一、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及申报
(一)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下列条件(记住)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金。
具本而言,设立国际旅行社:(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3)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二)设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其申报审批
1、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即申请人设立旅行社愿望的明示。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类别、中英文名称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历额和出资历方式以及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等。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对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力条件的全面评估,以及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问题。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可以是自已拥有的,也可以是租用的。租用的,应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至少一年租期的租房协议;自已拥有的,应出具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2、旅行社的申报及审批
(1)设立旅行社申报审批程序: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拟设地的县级经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拟设地的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根据《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
(2)审批旅行社的条件:受理申请的旅游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根据是否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旅游市场需要、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等原则进行审批。凡经依法核准成立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向其颁发《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3)审批期限 : 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旅行社的时限规定。《打例》规定:“旅行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工商登记:申请人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旅行社领取相应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可正式对外营业。旅行社凭借相应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设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旅行社开展业务需要核发相应营业执照副本。
二、
你是加盟一个有品牌的旅行社,开出自己的门市部吧。
那必须事先征得你在所想加盟联系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即: 一,必须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经理资格证》一人;持有《导游资格证书》二人;
二,让该旅行社协助你办理门市部的营业执照;
三,拥有足够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包括房屋、电脑、电话、传真机);
四,门市部必须与那个上级旅行社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报价、统一财务、统一税务。
手续:
1、拿着总社的营业执照到您要开店的工商部门核准名称。
2、租房协议。
3、开店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4、在您要开店的工商部门领表并提交申请。
5、等工商部门的核准,并颁发非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6、领取执照,并到旅游主管部门登记(旅游局)。
第二篇:旅行社设立程序
旅行社设立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2、工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6、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7、经营设备证明及购物#5@p。
8、 法人代表、总经理、投资人的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9、旅行社总经理及法人的任职文件。
10 、旅行社申请登记表。
二、监督管理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三、向河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四、河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审批结果。
旅行社分社设立程序
一、设立社向拟设立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
二、设立社向拟设立分社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旅行社分社设立申请书。
2、旅行社分社申请登记表。
3、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分社的《营业执照》。
5、分社经理的履历表、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
6、质量保证金交纳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8、经营设备证明及购物#5@p。
三、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旅行社分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程序
一、设立社向拟设立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
二、设立社向拟设立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备案:
1、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申请书。
2、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4、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
5、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三、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旅行社服务网点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变更事项办理程序
一、旅行社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旅行社持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它所需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持旅行社的变更材料向河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