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主动付款支取申请书
管理部:
我单位 ,因下列原因之一,申请通过主动付款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
□ 一、因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通过使用个人储蓄卡支取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
□ 二、因职工死亡办理销户,通过使用个人储蓄卡支取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
□ 三、我单位为职工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须将多缴存的款项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除划回单位账户。 □ 主动付款方式支取的住房公积金,我单位将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审核支取人的支取资格,将此笔款项转付至支取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后果。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第二篇:个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个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兰管理部:
本人于20xx年3月在兰木信用社申请《个人建房借款》六万元,每月还款1200元,现尚欠4.8万元,由于资金困难,特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恳请予以办理为盼。
申请人:韦举站
20xx年11月20日
证 明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兰管理部:
兹有我村好千屯村民韦桂芳在定桃村好千屯建造一栋三层住宅楼,建筑面积345平方米,已投入资金23万元人民币,因农村经济困难,现尚欠信用社4.8万元,为解决住房所需的资金,需提取其配偶韦举站(在兰木中心小学任教)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特此证明
东兰县兰木乡定桃村委会
20xx年11月22日
证 明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兰管理部:
兹有我社借户韦举站(在兰木中心小学任教)于20xx年3月在兰木信用社申请《个人建房借款》六万元,现尚欠4.8万元。
特此证明
东兰县兰木乡信用社
20xx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