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 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第二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b@2□ 重新#b@2□
申请人(签章)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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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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