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办公室,为学生社团开展社团活动、召开会议、处理社团事务、存放资料之主要场所,为确保各社团办公室财物安全、整洁维护、室内安宁、合理分配及有效利用,特制订《西安交通大学学生社团办公室分配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凡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本校)学生社团办公室之申请、分配、管理、考核、迁入、迁出与使用,依本细则规范办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所规划之社团办公室空间。
第四条社团办公室分配采用申请制。凡经核准成为本校正式运行的社团,得申请分配社团办公室。
第五条每一学年初各社团均需办理申请手续进行重新分配。
第二章 学生社团办公室之申请
第六条申请分配之学生社团办公室借用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每一学年初社团注册工作完成后,社团办公室分配工作开始。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将对各社团予以通知。
第八条需要申请办公室的社团,须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领取并正确填写《社团办公室分配申请表》,交至社团事务部处。
第九条学生社团逾期或未办理登记申请者,自动丧失社团办公室使用权。社团原已有社团办公室者,仍应于期限内重新办理登记申请,否则须于接到通知后,两周内迁出完毕。
第十条社联将将依据社团办公室分配标准(参照本细则第三章),对提交申请的社团进行审核评分,并制定社团办公室分配草案。
第十一条 分配草案将由社联提交至校团委批准,确定最终社团办公室分配方案,并由社联予以公布。
第三章 学生社团办公室之分配
第十二条 因本校社团办公室数量较登记核准之社团数少,社团办公室分配将依据本细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比,依据评比成绩高低分配,并依序递补至社团办公室分配完毕为止。评比成绩较低之社团,则无法分配社团办公室使用。
第十三条 具体评分分配标准如下:
一、社团对办公室的需求程度和实用程度:约占40%;
二、社团上学年办公室使用情况和卫生情况:约占25%。
三、社团规模和社团上学年活动情况:约占30%;
四、社团及时注册及资料完整:约占5%。
第十四条 本细则第十三条二项结合社团事务部考核结果进行评定。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结合监察部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对于上一学年未分配到办公室的社团,按平均情况处理。
第十五条 本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三项结合社联监察部考评结果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 如有社团因故丧失社团办公室使用权,迁出之社团办公室则由等候名单内排序较前之社团,依序递补。
第四章 社团办公室考核与管理
第十七条 对申请得办公室分配的社团,社团事务部将定期(两周一次)对办公室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进行考核。考评结果约占分配标准25%。
第十八条 卫生考核采取打分制,社团事务部将根据各社团办公室干净整齐程度进行打分,每次十分为限,下学年初根据得分率折算为总分的25%。
第十九条 社团事务部将根据每学年办公室使用登记本上记录,作为其使用情况评定的参考。具体分为极少使用、偶尔使用、较常使用、经常使用四个等级。
第二十条 对申请办公室分配的社团,社联监察部将对社团规模和社团上学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社团规模分为优秀、甲级、乙级三个等级。社团上学年活动情况主要从:举办活动次数、活动规模、活动资料、活动效果等方面打分。考评结果约占分配标准的30%。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事者,在考核中将会受到相应扣分,每次一分。扣除在社团四项评比总分之后。
1.学期中,连续一个月未使用社团办公室者。
2.离开社团办公室未关闭电灯、门窗者。
3在社团办公室内喧哗,以致影响安宁者。
4在办公室内有妨害公共安全者。
5.在办公室内有妨害公共卫生者。
6.在办公室内有破坏公物者。
7.在办公室内使用未经许可之电器者。
8.在办公室内存放违禁及危险品者。
9.在办公室留宿者。
10.在办公室滋事、斗殴者。
11.在办公室酗酒、抽烟者。
12.在办公室内从事不法或不正当集会与活动者。
13.未经核准,于社团办公室开放时间外擅自使用者。
第二十二条 社团应遵守下列之管理规范:
一、 社团办公室须须派人轮值清洁值日,按时打扫办公室,并擦拭门窗,以维护整齐、清洁、美观。
二、 应维护公共安全、卫生及安宁。
三、 社团办公室内准许使用收录音机、台灯等电器。如有其他特殊需要者,应先行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得使用。
四、 社团办公室内、外不得有任何烹饪情事,并不得在办公室内留宿。
五、 社团办公室之门、窗、柜等各种钥匙,应由社团负责人保管,不得任意交给他人使用,以维护产物安全。
六、 社团办公室之公物、家具及设备,不得擅自携出室外,以及交换或搬移他处,并应爱惜使用。
七、 离开社团办公室应关闭门窗,熄灭电灯。
八、 社团办公室内外不得作任何不法或不正当之集会与活动。
九、社团办公室开放时间为上班时间早上09:00至晚间10:00止。为维护空间设备及学生安全,如需于开放时间外使用社团办公室,须事先向社联登记备查。
如有社团违反上?情事,除依校规处?外,并得视情节轻重,在考核中相应减分,严重者取消社团办公室之使用权。
第五章 迁入与迁出
第二十三条 社团办公室在分配工作完成后,由社联统一向已分配办公室各社团发放社团办公室出入证,并办理社团办公室迁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得社团办公室分配之社团负责人应清点分配使用之公物。尔后若有损坏遗失,该社团应负赔偿之责。
第二十五条 迁出办公室的社团,应将社团办公室打扫清洁,归还公物并办理迁出手续,办公室公物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第二十六条 对于公告注销的社团,立即取消已分配社团办公室的使用权,并须于接获公告后一星期内迁出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社团负责人应对社员使用社团办公室之不当行为,负劝导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社团办公室内使用公物设备,如有人为破坏情事时,应由该社团或个人负责赔偿。如为天然灾害毁坏,或因使用日久,不堪继续使用者,应即向社联报告,提出办公室维修申请事项。
第二十九条 新旧任社团负责人移交时,应确实列册清点财物及办公室一切设备,完成合法手续,否则接任人应负全责。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社团事务部修订,经社联理事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第二篇:办公室制度管理
办 公 室 管 理 制 度
为保证有一个良好和高效的工作环境 。特制订本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
适用范围:本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
1. 考勤管理
a) 良好的出勤情况是公司高效运行的保证。为了保持团队合作及互相信任的工作环境,每个员工都应准时上下班,以完成各自分配的工作。
b) 工作时间:
c) 上午9:10 -- 12:00 下午13:30 -- 18:00 本公司实行周日休息制。周六照常上班。
2. 2.. 迟到和早退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40元,三次以上每次按旷工一天处罚,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当日工资并处以100元罚金,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公司视为自动离职。
3. 每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 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包括带薪病假)都将扣除当月全勤奖金,当月缺勤超过10天无绩效奖金和销售奖金;当月缺勤超过20天(除特殊病假),视为自动离职,保险费用自行承担。
5. 事 假
a) 员工请事假,须提前1天申请,填写《请假单》,事假需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3天以上事假需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总监事假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审批后的《请假单》应当即交行政签收、留存。违规者罚款50元/次。
b) 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员工须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由本人电话通知其直接负责人,讲明情况,待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手续。违规者罚款50元/次。 c) 员工需要休假,必须提前履行手续。休假期间,除特殊情况外,手机必须保持开机。若关机或数次不接听电话,处以罚款20元/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6. 病 假:
i. 病假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生效。
b) 公司正式员工每人每月享有1天的带薪病假福利。不做累计休假,过期不补,不跨年计算。
7. 仪容仪表、处事礼仪
8. 员工着装应注意仪容端正、服饰整洁,女员工工作时间化淡妆(口红、眼影、睫毛膏),禁止化很夸张的妆容。男员工不得蓄胡须。严禁穿运动服、拖鞋及奇装异服进入办公区域。
9. 公司员工因工作参加的客户拜访、社交、公关、会议等活动,必须穿着大方,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10. 工作时间内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朝气蓬勃,并使自己始终处于快节奏中。
11. 对光临公司的客户(访客)都应主动热情招呼入座,问明来意后,直接回答其问题,或请客户饮水稍候,以让有关人员接待;如相关人员不在或不便接待,应向客户委婉解释原因并请客户留言以便稍后处理。
12. 与客户和同事间在任何场合相遇时,应微笑点头致意。
13. 接听电话
a) 听到电话铃响后,应在第三声前取下话筒,通话时要求使用普通话,先致问候,再自报部门。总机或直拨电话:“你好!恒润祥!”;电话结束语:“谢谢”“再见”等,通话结束,要等对方先挂机,以示尊重。违规者罚款10元/次。
b) 来电致意后要婉转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事由,若对方不愿透露则不应勉强;如对方指定某人接
听,则先回复“请稍候”,然后询问同事看能否方便接听,如不在则请对方留言,以便回复,对重要电话作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转达。
c) 电话铃声响后,如该座位无人接听,其他同事应主动帮助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待该员工回来
后进行转告。
d) 接打电话应力求简洁,说话清晰、温和、礼貌、不可闲谈与工作无关的事,也不可高声讲话影响
他人。
14. 工作纪律和环境维护
a) 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区域内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以确保工作环境
的安静有序。违规者罚款100元/次。
b) 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私人事务,严禁打牌、下棋、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在网上聊天和浏
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工作场所内不得打电脑或手机游戏,违规者罚款100元/次。
c) 尽职尽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公司纪律,不得利用公司设备、资料和资源从事私人工作或兼职工作,
一经发现,处罚款100元并予以立即辞退。
d) 工作时间内外出办公须填写公告板,经得同意并逐一签字认可后,向行政人员作好交待并做好登
记:若直接上级不在公司,必须由行政主管与该上级电话确认。违规者罚款50元/次。
e)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和电脑等,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应及时送还
或归于原处。
f) 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允许吵嘴、斗殴事件滋生,不挑拨搬弄是非,更
不允许做伤害他人人格和身体的事情。
g) 及时清理、整理文件和资料等,手提包和私人物品不能放在桌面,应随时保持桌面整洁有序,服
装应放在衣柜,工作区内保持清洁整齐。 离开座位时,座椅及时归位,保持办公室座椅摆放有序。违规者罚款20元/次。
h) 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
i) 保持办公环境的整齐卫生,每天下班前自觉清理办公桌面卫生。桌面脏乱的罚款20元/次。
j) 爱护公用物品,使用电话、传真、打印机、电灯、电脑等电器用品应按安全规定操作并随时清洁,
下班前关闭电源,若有违规者处以罚款20元/次。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装修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行政后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k) 应本着节俭的精神,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
l) 不相互打听询问工资收入。
15. 员工职业道德
a) 应尽忠职守,服从上级领导。无条件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并及时回复结果。
b) 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所有员工应维护公
司信誉,凡个人意思涉及公司信誉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c) 不得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假借职权,徇私舞弊,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d) 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e) 所有员工应有强烈的主人翁精神,树立“与公司共同发展”的信念,随时关心公司和其他同事的情况。
执行时间: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