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贷款资信
借款人若需要银行贷款,应当向银行或其经办机构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贷款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同时还须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2、财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贷款前一期财务报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6、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7、固定资金贷款要在申请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改造方案或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二、银行的审批
1.立项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确认审查目的、选定主要考察事项、制定并开始实施审查计划。
2.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
信用等级是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来评定的。评级可以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以由有关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3.进行可行性分析
这一阶段包括发现问题、探究原因、确定问题的性质及可能的影响程序等。其中,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最为重要,因为它是银行掌握和判断企业偿还能力的依据。
4.综合判断
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判断企业目前的状况、中期的盈亏和长期的发展,复测贷款的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
5.进行贷前审查,确定能否贷款
银行贷前审查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A接调查、侧面调查等。贷前审查结束后,由银行经办人员写出贷款审查报告进行审批,并明确能否给予贷款。
三、签订借款合同
若银行对借款申清进行审查后,认为各项均符合规定,并同意贷款,便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种类、贷款用途、贷款金额、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纠纷处理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借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效力。
四、贷款的发放
借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即可按合同规定核实贷款。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按合同计划一次或多次提款。借款人提款时,由借款人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银行贷款从提取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借款人取得借款后,必须严格遵守借款合同,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方式使用贷款。
五、银行贷后检查
贷后检查是指银行在借款人提取贷款后,对其贷款提取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跟踪调查。
六、贷款的收回与延期
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1、银行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
2、借款人应及时筹备资金,贷款到期时,一般由借款人主动开出结算凭证,交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3、对于贷款到期而借款人未主动处款的,银行可采取主动扣款的办法,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收回贷款本息。
借款人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按规定提前的天数向银行申清展期,填写展期金额及展期日期,交由银行审核办理。
第二篇: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个人住房贷款流程,涉及的内容及条件
类别:我的文章 评论(1) 浏览(43) 2009-04-14 19:04
标签:流程
一、 选择房产
购房人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人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已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购房人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人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三、银行审查
银行受理购房人贷款申请后,要从民事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购房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认是事符合规定条件。
不少购房人认为,只要选择了得到银行楼宇按揭支持的房产,就理所应当地得到银行的按揭服务。这是一种误解。银行为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楼宇提供按揭支侍,仅仅表明该楼宇已取得一定规模的贷款额度,而最终是否向购房人提供贷款的决定权在银行。
置业如果在未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支持确认的情况下,盲目地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在不符合银行条件时,就无法获得按揭贷款,会造成资金外的被动,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从而影响自己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
四、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人递交的按揭申请和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人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人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人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购房合同。
五、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六、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人、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人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人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保管。
七、开立专门还款帐户
购房人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应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帐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帐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磁的贷款本息和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