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报告
致:南宁市邕宁区农业水利局
由我公司承接的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项目于20xx年11月6日正式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工程总量的41%。依据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项目合同规定,我司完成工程量的41%,无违约责任时,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的41%,我司现申请贵方给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小写):492168.97元(大写):肆拾玖万贰仟壹佰陆拾捌.玖柒 元的41%履约保证金即:492168.97*41%=合计人民币201789.277元(大写):贰拾万壹仟柒佰捌拾玖.贰柒柒,现申请拨款201000元整(大写): 贰拾万壹仟元整 请贵司领导审核批准将履约保证金 贰拾万壹仟元整 退还至我公司账户开户行内。
此致
请予批准。贰拾万壹仟
工程名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州同村土地整治项目
施工单位:广西壮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6日
第二篇: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我单位施工的亳州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现已施工到主体结构验收阶段。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下一步将进入装饰、门窗、水电安装、消防暖通等分项工程的施工。以上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材料均需要预先采购,即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工程的进度款按照合同的约定应付1100万元。我施工单位已经拿到604.5万元,还有325.5万元还在完善手续中。建设单位预付此工程款的数量不能同时满足本工程的材料采购和农民工的工资发放的要求。为了即保证本工程的进度能往前推进,又要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为此我施工单位特申请退还60%的履约保证金。敬请相关单位给予批准为感。
20xx年元月28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总监
亳州市重点局意见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