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张 立
20××年×月×日
申请类 1.1(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第二篇:预先名称核准申请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开业 □ 变更 □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企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投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投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证照号码栏目:投资人为企业的,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投资人为事业法人的,填写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号码;投资人为社团法人的,填写社团法人登记证号码;投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号码;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4. 主营项目类别、经营范围栏目:按照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的指引填写。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注:
1. 依照《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申请设立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的适用本规范。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进行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 咨询电话:96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