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张仁春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利民镇透井村,村小学旧址
法定代表人:张仁春
申请事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6500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根据国家畜牧业产业政策,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在市场经济的充分激活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群众发家致富,过去老传统、老思想远远不够,在现在的实际中,根据当前我们北林区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建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已是现代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不仅解决了过去散养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空气污染,免疫不规范,疫病防范困难等生产技术难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申请人已是具有10年养殖经验的专家,20xx年创办了自己的养鸡场,根据新需要扩大养殖规模,并帮扶多户村民实现增收。通过不断的学习与不实践,掌握了丰富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养殖宝典。为积极响应北林区土地流转,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
更多的带领村民致富,增加村民收入。特向北林区财政局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五千只土鸡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将为部分特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从而带动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
申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6500平方米。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申请人:张仁春
20xx年9月8日
第二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申请
申 请 表
本人向XX村XX小组XX自留地申请建房,以每平方米XX元整(¥XX/M2)希望各户主同意签名: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