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子女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申请表
所需申请材料:的需出具现居住地街道或居委会开出的证明、患儿医疗费用单据;患儿父母其中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和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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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1) 患儿父母一方情况介绍中,该方必须是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
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
(2) 与患儿关系,是指父子(女)关系或母子(女)关系。
(3) 户籍所在地,是指患儿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4) 工作单位(起止时间),指患儿父母一方在深的工作单位,同时
还需注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5) 推荐单位,指接收该申请材料的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联
系电话均由该接受申请单位填写。
(6) 申请救助情况说明,即求助者基本情况介绍。
相关注意事项:
(1) 患儿必须是非深圳户籍。若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非深圳户籍、
另一方为深圳户籍,而患儿跟随深圳户籍方加入深圳户籍者也不符合该项目资助条件。
(2) 在申请过程中或在审批通过之后尚未发放资助金时病故的受助
者,慈善会将取消其资助名额。
(3) 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一旦核实提供虚假材
料或提供材料与原件不符者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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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大病救济申请书
大病救济申请书
合肥市劳模协会
现有三角线居委会居民操传兰,女,77岁,系原国有企业合肥轮胎翻新厂老职工,企业改制后退休。于20xx年3月患重病经安徽省立医院心血管专科、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检查,后于20xx年6月2日最终经“组织切片”化验,标本送往上海肿瘤医院确诊为恶性淋巴肿瘤。
自3月份及随后四个多月住院治疗期间,共计已用(除医保垫付)自付费用35000元。截止到8月12日申请人操传兰及其家庭,实在无法再行支付后期巨额治疗费用。
目前申请人的病情还在发展中,一直入院在安徽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医院告知需要放射性化学治疗6次,现已做过2次化疗,每次需要自付费用12000.13000元。申请人及家庭在目前的治疗费用上实在无法支撑下去,需要工会及民政部门给予大力救济以解决申请人的困难。
申请人及家庭只有二人,丈夫李义裕现年82岁,是交通系统老职工,早年退休。二人退休养老金每月只有2700元,维持日常生活还尚可。但如果因肿瘤治疗,而再支付后期巨额医疗费用,实在无法生存下去了。
申请人家属李义裕,目前不是因妻子患重病无法生存,也不会向工会及政府提出请提出申请救济,实属没有办法解决现实困难。
为此恳请市协会领导可否支持、关心恩施救济,使得申请人能继续治疗下去。
此致
申请人:李义裕 操传兰 20xx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