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学院学发(2011)55号
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学生寝室调整和暑期学生寝室
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暑期留校居住的同学需要和新学期如期开学及20##级新生顺利入住,学校决定,在本期放假前,将对A、B区学生宿舍进行统一调整、搬迁。
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学生宿舍新十三舍竣工后能否如期交付使用尚不能确定,学校要求下学期A区实习的20##级师范类专业和非师范专业的全部男生和体育学院、文新学院、外语学院和音乐学院实习女生在放假离开学校前将行李全部打包(贵重物品放假时带走),存放在原寝室,为学生宿舍新十三舍在新生入校时不能交付使用学校临时征用作准备。学校为以上同学提供编织袋3个,作为行李打包之用。
若在学校临时征用以上同学的寝室后,下学期在翠屏区实习且又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同学,学校将统一重新安排寝室。对在实习期间没有安排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同学发给一定的寝室占用补偿费。
二、将A区学生5舍、13舍全部、1舍部分寝室调整,让同学们回到自己学院相对集中的宿舍(均为公寓),对于两个以上学院住在一起的学生混合寝室,将尽量让同学回到本班、本学院。
三、为满足暑期因专业见习、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竟赛、考研复习等原因需要留校居住的部分同学需要,学校决定将现在居住在B区的同学的行李统一集中存放,待下学期开学后仍搬回原寝室居住。学校为这些同学提供编织袋2个,并按50元/人发给搬迁补助。凡因以上原因需要暑期留校的同学,请认真填写好附表1的相关内容,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带上本人一寸照片和学生证,于6月20日到24日到宿管中心办公室(学生7舍102室)办理,过期不再办理。
对今年毕业生中在6月23日不能正常离开学校,又需要留校居住的毕业生,亦应按照学校假期留校居住的有关要求,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于6月23日上午到宿管中心(A区3舍门厅2楼)陈利容老师处办理,学校将统一安排在B区住宿。
四、各二级学院招收的成教生参加考前辅导,需要安排住宿的,先到学校计财处完清缴费手续,再凭住宿费收据到学生处宿管中心安排住宿。
五、本学期学生宿舍关闭时间为:7月3日上午10:00;下学期学生宿舍开门时间为:8月28日,请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
六、本次学生宿舍调整搬迁时间紧、任务重,学校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都应高度重视本次学生宿舍调整搬迁工作,从学校工作大局出发,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尤其是为学校临时征用寝室作准备的20##级实习的同学的思想工作。本次学生宿舍调整搬迁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成立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搬迁调整工作组,落实具体的负责人。
2、在学校准备临时征用寝室的同学离开学校前,各二级学院要将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合理分工,安排专人到学生寝室指导学生行李打包,按寝室进行登记造册,收缴寝室钥匙,封存寝室。
3、学生行李袋、台式电脑上要有“学院、班级、姓名、学号、编号”等信息,笔记本电脑必须全部带走;
4、要告诉同学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一些证件。在行李集中存放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中途存取行李。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存取行李的同学,必须持本人学生证按相关程序,才能领取。
5、各二级学院必须在本学期封闭寝室前(7月3日上午10:00前)完成行李打包,如存在个别同学的行李未打包,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打包封存。
6、对涉及搬迁的二级学院,请通知学生注意以下事项:
①各寝室于搬迁前将电视遥控器交到管理员处,电话机不交,放在原寝室内;
②寝室搬迁前各寝室必须交清超额水电费和寝室钥匙,凡有财产损坏的,须交清财产赔偿金;
③搬迁过程中,凡寝室内公共财产(含棕垫、电视、床板、书桌、电话机等)一律不得搬走;
④本通知中涉及的各类表格,均可在学生处网页“宿舍管理”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表1:宜宾学院20##届毕业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表2:宜宾学院20##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表3:××学院学生集中存放行李清单
附表4:学生中途领取行李申请表
宜宾学院
二零##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生寝室调整 暑期学生寝室安排 通知
报 送:校级领导
学生工作部(处) 20##年6月16日网发
附表1:
宜宾学院20##届毕业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部)制
附表2:
宜宾学院20##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宜宾学院学生工作处(部)制
附表3:
学院学生集中存放行李清单
交接人: 接交人: 时间:
附表4:
学生中途领取行李申请表
第二篇:寒假留校申请表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3份,学生本人、学院学工办、宿舍管理服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