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三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
电 话:
申请事项:申请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个人) 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证人、个人姓名:
有关单位名称:
住址或通信方法:
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
第二篇: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王XX,男,X族,身份证号XXXXXXXX,住所地: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前往XXXX派出所调取王XX与李XX因债权债务纠纷报案至该派出所时对双方的询问笔录。
事实与理由:
王XX于20xx年6月12日向李XX出借人民币20万元整,双方约定自借款之日起,被告李XX每月向二原告支付利息。李XX应于20xx年6月12日前将所借款项及利息清偿完毕。李XX一直未返还借款。后于20xx年12月24日王XX向李XX要求返还借款,李XX不予返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王XX遂向天津市东丽区新四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进行询问并形成书面询问笔录。考虑到该份证据系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关键证据且由国家职能部门保存,当事人及代理人无法调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以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故申请人依法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请求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以查明相关案件事实。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