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物品申请表
服务中心
第二篇: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办法
一、借用方须为院级以上单位(因此在申请表上需加盖院级以上单位的章印),不对班级、部门及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外借物品。
二、物品借用必须使用校学生会物资借用申请表的统一表格(网页下载见校会主页http://www.scausu.com/News_View.asp?NewsID=140 );申请表须经借用单位审批。
三、校学生会物品借出事务办理由校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归还事务办理由校学生会生活部与保安处共同负责。生活部负责手续流程,保安负责物资的实际借出与归还。借用手续办理时间为周一、三、五的中午12:30——13:30,如无紧急情况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物资的实际借出与归还可在保安上班时间内完成。最早可提前一周提交申请表格预约借用物品,不受理提前超过一周的预约。最早可提前一天搬运物资。
四、归还物资和完成归还手续(即领回押金)需在两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需知会物资管理负责人。
五、为确保校学生会物品能够尽量满足各单位需求,校学生会对各单位借用的物品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可借物资和数量以当时校会库存物资为据。校学生会生活部将及时在公告栏中公布物资库存情况。
六、借用物品需交纳一定金额的押金,具体押金金额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押金细则》(见附录2)。
七、校学生会物品借用期最长为五天,有特殊情况者,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如需延期,请借用方务必事先知会校学生会相关人员。一般地,超过归还期限三天不归还物资且不通知物资负责人,由校学生会生活部收回物资,且退回押金,但该学院学生会本学期内不得借用物资。如借用物资已归还,不办理退还手续者,接到生活部同学的催促超过两次,则从第三次起每天扣除全部押金的1%作为罚金,直到押金扣完为止。
八、物资一般存放于学生活动中心后台,借用方完成借用流程后可由保安带领取得物资,使用完毕后将物资归还至学生活动中心后台。借用学生活动中心举行活动,如需使用物资,必须知会学生会生活部管理人员和保安,如有私自使用且与其他借用方有冲突时,以其他借用方为准,即私自使用方须无条件归还物资供借用方借用。
校学生会生活部
二○##年四月
附录1 物资借用与归还流
1.物资借用流程
2.物资归还流程
附录2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押金细则
附录3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赔偿细则
1. 物品丢失或物品因完全损坏而无法修复,可选择赔偿同样物资或按下表赔偿;
2. 若物品出现损坏需要修复,可选择按以下半价赔偿或承担修复责任。
3. 物资毁损程度由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保安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