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指定颜
色的附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图样应不大于10x10cm,
不小于5x5cm。
注: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申请商标的种类在“商标种类”一栏的方框中选择(一般、集体、证明三项只能选其一,立体和颜色可以多选)。
3、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地址,同时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附页填写名称(不需要填写地址)。
4、收费标准:受理商标注册费1000元;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不合10个),每超过一个, 另加收100元。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
5、“商标说明”一栏填写内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第二篇:转 让 申 请(或注 册) 商 标 申 请 书
转 让 申 请/注 册 商 标 申 请 书
转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受让人名称(中文):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第 类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转让人/受让人名称与“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转让人/受让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行政区划。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需填写英文。
5.转让前为共有商标或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有商标”栏选择“是”。
6.共有商标申请转让,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转让前为共有商标的,转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转让后为共有商标的,受让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
7.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8.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转让申请事项。
9.转让人/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转让人章戳(签字)/受让人章戳(签字)”处盖章。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本书式适用于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时填写。
11.收费标准:每份商标转让申请费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