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
质权登记编号:
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郑重声明和承诺:
一、申请人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2、出质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质权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
3、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并未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申请人签署: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
2、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使用A4型纸。
3、股权出质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填写质权登记编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不填写。
4、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质权人和出质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质权人或者出质人。
5、申请股权出质设立、变更登记,应填写“股权出质登记基本信息”中“登记事项”和“设立、变更”栏的内容,其中变更登记仅需在变更涉及的栏目填写拟变更的内容。
5、申请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应填写“股权出质登记基本信息”中“登记事项”和“注销、撤销”栏的内容。
6、申请人签署: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的由单位盖章。
股权出质登记基本信息
申请人签署:
第二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申请书(样稿)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申请书(样稿)
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成都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社(联社)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股要人身份认定,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确定工作,已将资产股和资源股按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决议)量化到成员,现申请农村集体股权初始登记。
附: 1、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
2、集体资产股份量化享有人员的决议
3、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
4、清产核资与股份量化公示影像资料
村 农业合作社 二0一一年 月 日
农村集体股权初始登记 公告(样稿)
村第 农业合作社提出该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经初步审核,现予公告。对本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起15日之内向本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将准予登记。
特此公告
乡镇人民政府(印章)
二0 一一年 月 日 接待机构:政府产改办
联系电话:
村第 农业合作社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样稿)
按照《崇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操作规程》规定,我社开展了集体资源和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现提出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如下:
一、清产核资基本情况
1、确认股权量化资源面积 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面积 亩(㎡);农用地(未利用地)面积 亩(㎡)。
2、确认股权量化资产 元。(详见清产核资材料)
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人身份
1、以20xx年 月 日确认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点,已在本次股权量化前死亡的作为自然减员,不再享有本次资产股权股份配置;本组织在此期间新生人口可以享受本次资产的股权配置。
2、死亡人口为:
3、新生人口为:
4、确认享有集体资产股权配置人口为 人(详见名单)
三、原则
量化原则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民主决策,兼顾
公平”,对事实清楚,无争议,能确权到户直接确权到户,不能确权到户的可视为确权,单列。对不能直接确权到户的一律实行平均股权或非平均股权。
四、方法:
1、资产股以1元为1股,资源股以0.01亩为1股计算配置。
2、对占用承包地挖塘养鱼,已在承包中扣减的,应以股权确权到户。
3、对多占用自留地、承包地修房的,若在承包地中扣减的,应以农用地股权确给该户。
4、对已颁证宅地面积不足平均数的,可由集体在可股份量化面积中,用股权补到平均数。
5、
6、
以上方案经组织成员在会通过后执行
二0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