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渤海银行
收支账户资金(交易资金)三方托管协议
甲方(付款委托人):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收款委托人):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自愿委托丙方对交易款项进行托管。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托管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且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协议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托管账户开立及管理
第一条 托管账户开立
甲、乙双方指定丙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设以甲乙双方商定的名义开立托管账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用于对本协议项下的托管资金进行明细核算。
开立托管账户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委托开户通知书》,《委托开户通知书》应加盖甲乙双方的预留印章,丙方以《委托开户通知书》为依据开立托管账户。
第二条 资金所有权和托管账户管理
在托管期间,托管账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归属于本协议第四章第一条约定的资金存入方,托管账户由丙方管理,以上两账户不得提现。丙方对托管账户内的全部款项仅享有托管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规指令办理资金支付,不擅自动用账户资金。
第二章 托管职责、期限和金额
第一条 丙方作为托管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立托管账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规指令及监督标准办理资金支付;
(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托管资金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甲方将托管资金划入托管账户之日起至托管资金划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账户为止,但最长不超过
天(含)。托管资金在托管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
归 方所有,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在银行结息日或托管子账户销户后将利息直接支付至以下收息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托管期限到期后,若甲、乙双方仍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或《终止协议通知书》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应书面通知甲、乙双方解除托管协议,并将托管账户内款项划入以下退款账户:
户名(甲方):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 托管资金
本协议项下托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三章 授权人及相关指令
甲、乙双方根据丙方要求向丙方提供《托管指令授权书》(附件1),约定《委托开户通知书》(附件2)、《委托付款通知书》(附件3)、《终止协议通知书》(附件4)、《托管业务变更申请书》(附件5)、《延长托管期限申请书》(附件6)的授权签发人签章或有效业务印章样式,丙方以此作为对以上各类通知书做要素的齐全性以及签章的表面一致性审核的依据。
第四章 资金收付
第一条 资金存入
本协议签署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以上托管资金汇入托管账户。丙方向乙方出具资金到账通知后,正式履行托管职责。
第二条 资金支付
一、在托管期限内,丙方仅可以按下述条件支付托管资金:
1、甲方提供甲方签署的《委托付款通知书》,丙方审查《委托付款通知书》要素的齐全性以及签章的表面一致性。审查无误后,丙方将托管账户内的款项以转账的方式划到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乙方开立的以下收款账户中:
户名(乙方):
开户行:
账号:
2、在托管期限内,甲、乙双方自愿终止资金的托管,乙方应向丙方提交由乙方签署的《终止协议通知书》,丙方审查《终止协议通知书》要素的齐全性以及签章的表面一致性。审查无误后,丙方将托管资金以转账的方式划入甲方开立的以下退款账户中。
户名(甲方):
开户行:
账号:
本协议终止,托管手续费不予退回。
二、丙方仅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支付指令内容进行核对,并据以解付款项。
三、《委托付款通知书》或《终止协议通知书》应以原件或传真的方式向丙方发出,当其以传真方式发出时,应由发出方保管原件,丙方保管传真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丙方收到的传真件为准。
四、在托管期限结束前,若甲方或乙方对托管资金的支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如期向丙方发出双方共同签署的《委托付款通知书》或《终止协议通知书》的,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在托管期限结束前10个工作日向丙方发出《延长托管期限申请书》,并应以原件方式向丙方发出。单次延长的托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托管期限;延长的托管期限的到期按原托管期限终止的约定执行。延长的托管期限期间的托管费与原托管期限内托管费总金额相同,上述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申请方应于丙方同意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托管费至丙方指定账户,否则托管期限到期终止。托管期限延长期内,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后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解付资金,或按照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达成处理纠纷的意见后再行处理交易资金。延长托管期限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申请托管期限延长的一方承担。若托管期限延长期到期后,甲方或乙方再须延长托管期限的,则按本条款的约定类推执行。
第三条 资金支付条件的变更
甲方或乙方申请变更托管资金的支付条件、控制要素等信息时,应向丙方提交《托管业务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甲乙双方的预留印章,丙方审核《托管业务变更申请书》无误后,按照新设定的支付条件等控监督托管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留收款账号、付款要件。
第五章 托管费用
第一条 托管费
本项目托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托管金额的 ‰,本协议第四章第一条规定的资金存入方应在托管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将托管费足额划入丙方指定账户,如未及时向丙方支付托管费用,丙方有权从托管资金中直接扣除该费用。
第二条 资金汇划费
对于在托管资金划转过程中产生的资金汇划费,丙方直接从托管资金中扣除该费用,资金汇划费用的标准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在甲方将托管资金汇入托管账户之日起生效并执行,直至丙方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将托管资金划入本协议指定账户时终止,但最长不超过
天(含)。
第七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造成协议其他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托管资金及其他各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第二条 丙方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对上述款项予以托管,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托管资金划转到甲、乙双方指定账户,对甲、乙双方之间可能出现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托管资金在托管期间若因甲方纠纷、乙方纠纷或甲乙双方之间纠纷造成司法机关对托管账户进行冻结、扣划而造成未能成交或资金损失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由于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丙方故意造成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条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方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违约方继续赔偿。
第八章 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及其他
第一条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
第二条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2、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根据协商或仲裁或诉讼的结果处理托管资金。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托管指令授权书
2.委托开户通知书
3.委托付款通知书
4.终止协议通知书
5.托管业务变更申请书
6.延长托管期限申请书
(本页无正文,仅为甲、乙、丙三方签订托管协议签字盖章用)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托管指令授权书
致: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
兹就贵行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署的编号为
的《收支账户资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出具本授权书。
我司特此授权下列人员于协议有效期内,签发本协议项下的《委托开户通知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终止协议通知书》、《托管业务变更申请书》:
授权签发人:
授权签发人签字或个人印章样式:
预留有效业务章名称及样式:
授权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委托开户通知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为保障 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业务顺利实施,根据本单位/人与贵行签署的《 收支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协议编号: )的约定,现委托贵行办理以下开户事宜:
□开立托管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申请单位/申请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委托付款通知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甲方(付款委托人) 和乙方(收款委托人) ,于 年 月 日与贵行签订了《收支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协议编号: )。现经甲方(付款委托人)和乙方(收款委托人)一致同意,委托贵行将甲方(付款委托人)在贵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账户内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的资金,全部划入托管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收款委托人)收款账户。
甲方(付款委托人)和乙方(收款委托人)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与贵行无关。
申请人: (签章)
签署日期:
附件4
终止协议通知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甲方 (付款委托人)和乙方 (收款委托人),于 年 月 日与贵行签订了《收支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协议编号: )。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委托贵行解除“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账户内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托管资金的托管,全部划入托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退款账户。
甲乙双方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与贵行无关。
申请人: (签章)
签署日期:
附件5
附件6
延长托管期限申请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甲方(付款委托人) 和乙方(收款委托人) ,于 年 月 日与贵行签订了《收支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协议编号: )。现甲方(付款委托人)和乙方(收款委托人)对款项支付存在异议,我方 ( 委托人)申请延长托管期限至 年 月 日,延长期的托管费由我方承担。
我方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与贵行无关。
(委托人): (签章)
签署日期:
第二篇:专项资金托管协议
专项资金托管协议
甲方:四川建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都江堰市中兴镇人民政府
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市支行
为保障中兴镇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永胜村拆院并院)项目顺利实施,防范和控制本项目专项资金风险,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联合委托丙方作为本项目专项资金的托管人。丙方按照甲方对专项资金的用途、对象、金额等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保管并划转专项资金。托管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本项目,遵循专款专用原则。
第一条 托管账户的开立
一、根据甲乙双方要求,乙方以实施村(中兴镇永胜村村民委员会)名义在丙方新开立账户:户名:中兴镇永胜村农业合作联社,账户号:100573324440010001作为本项目专项资金托管账户,以下简称托管账户),用于本协议项下的托管资金进行清算。
二、托管账户预留印鉴为委托人法人章或财务章(个人客户可为名章)、丙方指定客户部门经办人个人名章。
该账户仅限于本协议约定之专项资金的托管和清算使用,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活动。
托管账户由丙方管理,账户资金不得提现,不得通兑,不得透支,不得开通网银。
第二条 资金来源
根据中兴镇永胜村土地整理实际进度,乙方向都江堰市国土开发整治中心提前15日提出申请后由都江堰市国土开发整治中心划拨专项款项于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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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托管资金的移交、冻结和支付
一、资金移交
甲方应在托管协议签订 日之内,自主将本项目专项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并出具通知,丙方确定资金到账后对专项资金进行托管。
二、资金冻结止付
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授权丙方在托管期间有权冻结托管账户资金。在甲方签署有效的《委托付款通知书》之前,不具有对托管账户资金的使用权。
托管账户资金只用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中涉及的款项或退款,不用于其他用途,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托管资金在托管期间实行冻结管理,不予办理挂失,如遇存单(折)丢失或密码遗忘的情况,在解除冻结支付时,办理挂失。
三、资金支付
(一)丙方收到经甲方审核同意的乙方提交的《委托付款通知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委托付款通知书》进行签章一致性等形式上的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账的方式划转托管账户的资金。
(二)任何情况下,丙方一旦收到甲方发出的《止付通知书》,丙方即不再进行相关款项的支付直至收到甲方出具的《恢复支付通知书》方可再办理托管资金支付。
(三)对于丙方依据经甲方审核的并经乙方签署的《委托付款通知书》而进行的任何资金划拨和依据资金划拨所涉及的交易活动,丙方均不承担责任。
(四)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就开出《委托付款通知书》,或开出的《委托付款通知书》的付款金额超出托管账户余额,丙方拒付形成 2
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托管协议终止时,丙方将托管账户剩余资金,按照甲、乙双方指令划入其指定账户。
第四条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按照约定向丙方发出授权书等指令。确定《委托付款通知书》的受权签发人签章及有效业务印章样式。
二、甲方应自行承担经其核准的资金运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甲方全面负责监督乙方对托管资金的使用等情况,监督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监督乙方对托管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协议规定用途和条件;
2、监督托管资金使用项目的执行情况。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保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托管资金,不得提现、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不得设臵任何妨碍各方履行本协议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
二、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按照约定向丙方发出授权书等指令。确定《委托付款通知书》的受权签发人签章及有效业务印章样式。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要全面及时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相关资料,接受甲方对托管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接受丙方对托管资金支出的监督。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作为托管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
1、开立托管账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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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规性指令及监督标准办理资金支付;
3、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托管资金的相关信息。
二、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托管权利和义务自动终止:
1、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全额完成托管资金的支取的;
2、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情况。
第五条 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甲方将托管资金划入托管账户之日起至托管资金划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账户为止。
托管期限可延长。在托管期限结束前,若甲方、乙方或丙方对托管资金的支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如期向丙方发出双方共同签署的《委托付款通知书》或《终止协议通知书》的,甲方、乙方或丙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在托管期限结束前10个工作日以原件方式向丙方发出《延长托管期限申请书》,如丙方同意可延长托管期限。
单次延长的托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原托管期限;延长的托管期限的到期按原托管期限终止的约定执行。
延长托管期限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申请托管期限延长的一方承担。若托管期限延长期到期后,甲方、乙方或丁方再须延长托管期限的,则按本条款的约定类推执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甲乙双方所从事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因违 4
反法律规定并给丙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对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协议不能适当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甲、乙、丙三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通讯、计算机系统或网络故障、电力故障、设备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火灾、暴雨、台风、水灾、地震、飓风、雷击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暴乱、流行病及其它非主观故意行为)
甲乙双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资金在被丙方托管期间,如发生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等不能预见或对抗原因,致使丙方无法协助完成资金划转的,或其他任何非丙方原因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因签订、履行合同所生之任何问题或纠纷与丙方无关,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意见或诉讼结果处理托管资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书、申请书或授权指令等相关文件以本协议附件1-附件7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执行,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5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知书等应采用原件方式送达。
二、本托管协议独立于甲、乙双方之交易合同或约定,非经甲、乙、丙、丁四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之交易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托管期间,协议四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托管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甲、乙、丙各方均不得采取妨碍、影响托管账户托管功能实现的任何行为。
四、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双各执壹份,丙方客户部门和财会运营部门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6
预留印鉴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