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可下载,网址:http://www.fjszgjj.com
请认真阅读以下提取条件、材料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经单位核实盖章后的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
1、购买自住住房的:①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工程预算书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①购房借款合同(含借款借据)原件和复印件;②贷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如有提前还款另需提交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手房贷款另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①单位开具并经房改部门核实确认的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未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税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购买拆迁安置房的:①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离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出境出国定居的:①外国使领馆签证或居住国居留证明或居住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②派出所出具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工作调离本市(或异地就业)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外地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异地就业的提供与本市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二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①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上述提取条件中6-10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应由单位先向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职工提取后该账户注销。
2、上述提取条件中1、2、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配偶可凭相关材料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外地购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上述提取条件中3、4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应同时申请办理,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家庭当期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4、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1、2、3、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房或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其异地所购房屋应位于职工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申请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上述提取条件中1-5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外,再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情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具体条件、提取额度、所需材料详见《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
7、产权人(或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或夫妻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除夫妻关系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委托双方到本中心面签委托书。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转入存款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使用非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或异地储蓄卡的,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由存款人本人承担。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款项应存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10、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和规定如有变动,以申请办理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11、本表格下载必须使用A4纸,其内容不得随意修改、放大和缩小。
2010.7.1
第二篇: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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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核心提示:福建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新政策从今年十一月开始执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调整的内容有符合条件,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购房外,可以提取出来交房租、交物业费或是缴交小区增设电梯所需费用。
20xx年我省出台规定仅限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此次取消这类限制
我省公积金今后不但可以用来交房租、物业费,还能用于小区增设电梯!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下月1日起,我省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将有新的变化了。只要符合条件,您存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除了可用于购房外,还可提取出来交房租、交物业费或是缴交小区增设电梯所需费用。
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计划从三方面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新政策从今年11月开始执行。
调整政策包括:在我省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如果其在缴存地租赁房屋用于自住,而且房租超出了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那么就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上一年的房租和,每年提取一次。也就是说,这一类的提取金额以上一年的房租和为参考,但一般房租都是提前支付给房东的,因而这样的公积金提取有事后“报销”的意味。不过,建设部门尚未公布“超出家庭收入比例”的标准,省外有的地区以20%为限,有的地区以15%来测算。 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支付其承租的保障房或名下一套住宅物业服务费,每年提取一次。很显然,如果您有多套房产的话,并非所有的物业费都能提取公积金来抵扣的。
此外,公积金还可提取用于小区增设电梯的费用,这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人群。其条件是,提取人在12个月内没有购房提取、还贷或委托还贷等提取行为,而且所有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增设电梯的实际费用,还需要缴存人在项目缴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逾期就无效了。
据了解,早在20xx年,我省出台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就规定,公积金可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等,但仅限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此次政策调整取消了这类限制。(记者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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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买房公积金贷款仍需连缴一年
省市公积金管理机构暂未收到放宽通知,新政落地仍需等待
近期房产信贷政策可谓是“好戏连台”,其中住建部、财政部、人行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积金异地互认等新政何时落地备受关注。不过,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上述单位目前并未收到执行新政通知,目前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按原有政策要求执行。
榕买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未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连续缴存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等。
“目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政策文件,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仍然需要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昨日,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公积金贷款业务仍然按照原有政策要求执行。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针对该问题的回应也与上述人士一致,称目前并未收到公积金贷款放宽的通知。
该人士表示,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二次贷款。”
根据我省现行政策,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异地缴存仍需满足一定条件
此次《通知》要求,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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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异地互认,如果是工作调动转入异地也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使用。”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指出,如果职工因为工作调动转入新单位,在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程序全部转入本地的公积金账户缴存,且中间没有出现过中断的情况,异地缴存时间加上在福州缴存的时间如果满12个月,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更换工作地后,对于缴存中断或者销户等情况,异地缴存时间将不计入总缴存时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告诉东南快报记者。
此外,此次《通知》还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此,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表示,无论是公积金提取还是办理公积金贷款,本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并没有上述收费项目,因此不存在“取消”一说。 至于新政何时可以在福州正式落地,上述人士表示需要以上级通知文件为准。 (原标题:福建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下月起可用公积金交房租、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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