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修订记录
1. 制度概况
2. 工作程序
2.1. 总 则
2.1.1. 加强城市公司案场销售管理,规范销售代表行为,提高销售代表工作效率及素质,特制定《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2.1.2. 本《销售案场管理制度》是所有城市公司项目案场销售代表必须遵守的,是规范销售代表行为的依据,是评价销售代表言行的标准,销售代表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2.2. 案场管理体系
2.3. 分组制
案场销售体制按销售代表人数实行分组制(销售代表分两组,每组接待半天,12:00分组工作交接);同时案场可自行根据销售需求进行多组制管理。
2.4. 服饰规范规定
2.4.1. 着装规定
2.4.1.1. 上班时间,要求销售代表统一穿工装,女士穿肉色或深色袜子,男士穿深色袜子,统一黑皮鞋;工装实行一年换发制,销售代表转正后发放。
2.4.1.2. 以工装发放时间为准,销售代表工作满一年,公司承担总费用的100%;销售代表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的,个人承担100%;销售代表工作未满1年离职的承担50%;
2.4.1.3. 每天早上8:50之前必须统一着装,女士化妆完毕,统一佩戴胸卡(或胸牌),佩戴位置在左胸前。
2.4.2. 仪表要求
2.4.2.1. 上班时间,销售代表应注意自己仪容仪表,女士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士头发不能盖耳,要求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4.2.2. 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衣着必须保持整洁、衣服应熨烫整齐。
2.4.2.3. 销售代表工作时时刻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2.4.2.4. 所有销售代表应注意个人卫生,提倡使用香水,口香液等个人物品(但香味不要太浓)。
2.5. 卫生规定
2.5.1. 卫生要求
2.5.1.1. 卫生区域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卫生区域的卫生标准来执行。
2.5.1.2. 每天早上8:50之前卫生结束,卫生结束后,对应的卫生区负责人首先要自我检查,发现不合标准的,立即打扫或要求保洁及时清理。
2.5.1.3. 卫生监督人如监督不到位,不认真按照卫生标准监督,除对责任人处以罚款外,卫生监督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处以双倍罚款。
2.5.1.4. 卫生区负责人应全天对自己的卫生区进行维护,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对容易脏的区域,如接待台区域、洽谈区域(桌、椅、烟灰缸)、吧台区域等要求及时清理,保证客户观感和体验。
2.5.2. 卫生监督
2.5.2.1. 卫生监督人:专案助理
2.5.2.2. 检查次数:一天两次,并负责全天监督检查工作。
2.5.3. 罚 则
2.5.4. 由城市公司营销部案场专案根据销售代表违反规定,酌情处理,处10-50元的罚款。
2.5.5. 卫生的日常工作分配
2.5.5.1. 由专案助理制定案场卫生管理措施,责任到人,划定卫生区域(经理室、控台区域、接待台区域、更衣室、洽谈区域、吧台区域、沙盘户型模型区域、展示区域等)
2.5.5.2. 案场专案负责对销售案场的全面监控。
2.6. 考勤规定
2.6.1. 每天上班按时签到考勤。
2.6.2. 值班小组每天早上8:30上班,考勤在8:30前完成;不值班的销售代表每天早上9:00上班,考勤在9:00前完成。
2.6.3. 专案助理负责案场考勤管理,每天9:00分准时结束考勤,将《考勤表》收起归档。
2.6.4. 考勤时间标准:以117时间查询为标准。
2.6.5. 考勤负责人应恪尽职守,公平合理,对工作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督考勤,发现有人迟到,应及时出具罚单。
2.6.6. 调休需提前一天报请案场专案,批准后到专案助理处备案,以备考勤。
2.6.7. 请假严格按照《考勤休假制度》执行,填写请假条进行审批,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2.6.8. 案场上、下班时间规定:
上午:9:00—12:00
中午:12:00—14:00(值班)
下午:14:00—18:00
附注:案场可根据季节、销售阶段进行调整。
2.7. 值班管理规定
2.7.1. 值班为中午值班。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00;午餐时间为20分钟,值班小组合理安排午餐时间,做好替换(非值班人员可利用下班时间休息,休息区域在公司会议室或更衣室)。
2.7.2. 下班前销售代表收拾好控台区域、接待台区域的资料、卫生与销售有关的物品;如《来人来电登记表》、《销售夹》及私人物品等。
2.8. 值班管理规范
2.8.1. 值班与正常上班要求一样,值班期间控台区域、接待台区域必须要有值班人员留守。
2.8.2. 值班销售代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进行值班,城市公司营销部将不定期进行探班检查。
2.8.3. 午休时间,销售代表可在休息区域休息,离开案场须按照请假制度请假;值班销售代表离开应征得案场专案同意,填写《案场外出登记表》,值班销售代表不允许擅自脱离岗位。
2.9. 调休管理规定
2.9.1. 调休时间仅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视情况允许案场管理人员调休1人;广告日或活动期间特殊情况除外。
2.9.2. 每周每人只允许调休一天,如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连续调休。
2.9.3. 每人调休需提前一天,经案场专案同意,并在专案助理处备案以便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不得擅自调休。
2.9.4. 案场销售代表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如遇特殊时期(活动、广告、强销期等),调休日可顺延至下一周,原则上不允许累计调休,以一个月为一周期。
2.9.5. 调休当日,调休的销售代表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与其职务代理人业务沟通。
2.9.6. 调休允许调换,案场销售代表要提前一天报专案经理处,并在专案助理处备案,以便案场及时有效的安排工作。
2.10. 控台区域管理
2.10.1. 控台区域物品摆放
2.10.1.1. 控台区域只允许摆放电话机、《案场来电登记本》、《案场来人登记本》、笔、计算器。
2.10.1.2. 控台区域抽屉内提前准备接待客户时所需的销售道具,如销售夹(《认购书》1份3张、《案场来人登记表》、置业计划书、按揭通知单、户型图、利率表、名片)、激光笔等,用的时候随时拿出,用完后放回原处,应保持控台区域内的清洁干净。
2.10.2. 控台区域管理规范
2.10.2.1. 控台区域的销售代表应坐姿端正、非销售代表不允许坐控台区域,坐控台区域的销售代表应负起责任,有权进行监督和提醒。
2.10.2.2. 控台区域上班时间严禁看报纸、书刊、杂志、手机游戏等一切与销售无关的物品。
2.10.2.3. 严禁在控台区域化妆、照镜子、吃东西、睡觉等。
2.10.2.4. 坐控台区域接听电话的销售代表,要求具有服务意识,认真接听每一通打进的热线电话,仔细回答并填写《案场来电登记本》。
2.10.2.5. 案场没有客户时,除轮排的销售代表准备接待来访客户外,其他销售代表均应坐于控台区域,不允许坐到案场其他位置或角落里聊天;休息时间,销售代表可以在案场洽谈区交流、学习、看报。
2.11. 现场管理规定
2.11.1. 案场要保持工作氛围,禁止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2.11.2. 案场销售代表要忠于职守,爱惜公共财务,严禁在案场、办公区域内吸烟,吃零食、睡觉、看小说、杂志、手机游戏等。
2.11.3. 销售代表不得擅自离开案场区域,如因工作需要,提前向案场专案请示,获得许可后方可离开。
2.11.4. 销售代表因公外出或拜访客户时,提前报请案场专案同意,并在专案助理处填写《案场外出登记表》,注明事由、地点、离开和返回时间,由案场副专负责监督。
2.11.5. 严禁使用案场热线电话打长途(业务需要除外)、声讯台电话、一经发现,除承担相应的电话费外,处以每次50-100元的罚款。
2.11.6. 城市公司营销部的内部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应的保密性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未经案场专案的批准不得擅自提供给客户或他人;案场专案不定期抽查销售代表销售物料。
2.11.7. 案场销售代表应按要求认真接待每一组到访的新、老客户,并根据来访客户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案场来人登记表》、《案场来电登记本》。
2.12. 案场会议规定
2.12.1. 每日晨会、晚会
2.12.1.1. 时间为每日早上9:00--9:15; 晚上18:00--18:30(晚例会案场专案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12.1.2. 参加人员:专案、副专、除当天调休外全体销售代表。
2.12.1.3. 会议内容
1) 早会主要鼓舞销售代表士气,提高工作激情,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同时就客户疑难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2) 报广释放当日,针对报广内容和宣传的重点进行培训,统一销售代表说辞;要求销售代表严格按照统一说辞对外释放。
3) 销控审核。
4) 批评、表扬。
2.12.2. 每周例会
2.12.2.1. 时间为每周一下午 18:30(视情况而定)。
2.12.2.2. 地点:案场洽谈区域。
2.12.2.3. 参加人员:营销副总、营销部经理、客服部经理、案场专案、案场副专、专案助理、企划人员、活动人员及全体销售代表。
2.12.2.4. 会议内容
1) 案场专案助理针对周来访新客户、老客户数量、区域及回款事宜进行汇报。
2) 案场副专针对周成交量、变化、区域竞争楼盘事宜进行汇报和总结。
3) 案场专案针对业务、管理及疑难问题重点进行汇报和总结,并安排下周销售计划。
4) 客服部经理针对按揭回款、疑难客户问题汇总,并提出当期相关客户办理按揭的要求。
5) 企划和活动针对业务需求提出相应的建议,并总结上周的企划和活动。
2.12.3. 主管月例会
2.12.3.1. 时间:每月月初(时间待定)。
2.12.3.2. 地点:城市公司会议室。
2.12.3.3. 参加人员:主管领导、营销副总、营销部经理、客服部经理、案场专案、案场副专、专案助理、企划人员及其他需配合的部门经理。
2.12.3.4. 会议内容
1) 上月工作总结、本月工作计划。
2) 本月销售沟通中的客户动向及变化,区域竞争楼盘的动向。
3) 本月工作计划的需求资源和落实。
4) 城市公司主管领导的指示要求。
2.12.3.5. 培训专题
1) 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给城市公司综合部。
2.12.3.6. 业务专题会
1) 参加人员:营销部、案场专案、案场副专、专案助理。
2) 专案助理须提前一天准备好讨论议题,通过邮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每个专题将与工作内容紧密结合,针对解决的问题,营销部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13. 电话接听规定
2.13.1. 热线电话铃响两声后即刻拿起话筒,首先要说案场开头语:“您好,XXX”。要求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语调适中,语音优美,要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2.13.2. 不管是客户还是其他打进电话的人,在接电话时,一律说:“您是他(她)的客户还是…,”再说“请稍等”
2.13.3. 通过电话回访客户时,首先要确认一下说:“您好,请问你是XXX先生(女士)吗?”当对方回答后,再进入话题。
2.13.4. 要求热线电话铃响,不得超过三声接听。
2.13.5. 《案场来人登记表》《案场来电登记本》填写要注意规范,表中各项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反映客户真实的来电情况、媒体效果,严禁在《案场来人登记表》《案场来电登记本》上乱涂乱画。
2.13.6. 热线电话中一些敏感话题采用婉转形式,约时间邀请客户到案场视情况具体解决。
2.13.7. 使用案场长途电话时要求如实进行登记。
2.13.8. 严禁使用热线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拨打私人电话,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不允许使用免提通话。
2.13.9. 与销售无关的电话,如找人,联系业务等,更应发挥自己的服务意识,找人电话应说,“请稍等,我帮您叫一下”,如人不在,则说“您是他的客户还是朋友,有什么事能否让我代为转告”或“您能否留下联系方式,等他回来与您联系。”
接 待 规 范 用 语
2.14. 客户接待规定
2.14.1. 客户一进门,接待区域准备接待的销售代表应带好销售夹、精神饱满、充满自信、面带微笑地迎接客户。
2.14.2. 销售代表要严格遵守客户接待流程,在接待客户前询问“请问您是第一次过来看房吗?之前有没有其他同事给您打过电话”以确认客户的归属。如明确客户未曾来过,也未和其他销售代表有过联系,当值接待的销售代表方可进一步接待。
2.14.3. 如销售代表询问,客户也表明曾经来过或曾经打电话咨询过,而该销售代表却故意掩盖事实,不再往下询问的;或客户已明确指明是哪位销售代表接待过(接过电话),该销售代表不采取行动,仍继续进行接待的;
对违反上面任何一条,一经发现,查明属实,该业务提成全部归原销售代表;或客户未明确指明是哪位销售代表接待过(接过电话),销售代表查找一天未查出的,该客户成交,业务提成应该由最终成交的销售代表提取。
2.14.4. 案场销售代表在接待过程中,适当通过“喊控(喊控查询、喊控售出、喊控签约)”烘托现场气氛,鼓舞整体销售代表士气,案场要求使用“喊控”形式,喊控销售代表要言辞规范统一,控台管理人员要配合到位,力争把案场气氛炒热。
2.14.5. 案场掌控人员应为案场专案、案场副专和专案助理,掌控人员应时刻关注案场整体销售动态,适时通过SP给予一定的配合。
2.14.6. 销售代表每完成一套销售,掌控人员应主动填好销控,并负责提醒其他销售代表填好销控,如不及时填销控,出现填错现象,造成一房二卖重复销售等相关严重后果的,对掌控人员加倍处罚,并行政降级。
2.14.7. 销售代表在客户接待过程中,不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或不能做主的,切忌擅自夸大、随意承诺、私下交易等,尤其是优惠点数问题,严禁向客户透露或随意承诺。
2.14.8. 销售代表接待客户完毕后,应及时填写好《案场客户来访登记表》。
2.14.9. 销售代表每日按照《工作日志》轮流接待客户,接待完一组客户后,应及时做标记。
2.15. 喊控标准
2.15.1. 喊控查询
2.15.1.1. 推荐某房源给客户
销售代表:“控台”。
控台:“请讲”。
销售代表:“请问×号楼×单元×层×户是否可以推荐”?
控台:“恭喜你,可以推荐”。
销售代表:“谢谢”。
2.15.1.2. 不想推荐或销控某房源给客户
销售代表:“控台”。
控台:“请讲”。
销售代表:“请问×号楼×单元×层×户有没有”?
控台:“对不起,已售出”。
销售代表:“谢谢”。
2.15.1.3. 询问房源价格(特殊情况销控房源销售)
销售代表:“控台”。
控台:“请讲”。
销售代表:“请问×号楼×单元×层×户是否可以推荐”?
控台:“恭喜你,可以推荐”。
销售代表:“请问单价、面积?”
控台:“金额为××元、面积为××平方米。”
销售代表:“谢谢”。
2.15.2. 喊控售出
销售代表:“控台”。
控台:“请讲”。
销售代表:“请问×号楼×单元×层×户是否可以推荐”?
控台:“恭喜你,可以推荐”。
销售代表:“请帮我确认”!
控台:“恭喜你,可以推荐”。
销售代表:“请帮我再次确认”!
控台:“确认留给你了”。
销售代表:“售出”。
控台:“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恭喜客户”。
2.15.3. 喊控签约
销售代表:“控台”。
控台:“请讲”。
销售代表:“XXX先生/女士正式成为XXX项目的业主”!
控台:“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恭喜客户”。
2.16. 案场表单的申领及填写
2.16.1. 销售代表使用案场业务表单时,及时向控台申领。
2.16.2. 业务表单的填写要认真、仔细、不允许乱涂乱画,字迹不清。《小订单》、《认购书》、《签约明细表》、《换房单》、《更名单》填写后要认真核对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及房屋面积,单价及总价等手写信息,并由控台值班经理审核签字或加盖印章后;引领客户到财务收款缴纳房款后,并开具财务收据。
2.16.3. 作废的业务表单要及时交给控台,绝对不允许私下撕毁、丢失,作废的业务表单要注明原因,原因分为以下几种:调房作废、退房作废、填错作废、转大定或签约;同时收回客户手中的表单、收据;业务表单三联要集齐后,报请案场专案经理,由案场专案助理统一作废。
2.16.4. 客户小订转大定时要收回客户《小订单》,《小订单》作废转为《认购书》,财务收款后开具大定金收据,《小订单》一式二份收齐后由销售代表交控台专案助理出备档。
2.16.5. 案场业务表单需案场掌控人员、案场专案审核签字后有效。
2.16.6. 规定:小订房源保留3天(含第3天),3天后小订客户不转大定的,案场退还小订金;客户大定的房源保留7天(含第7天);如客户小订或大定时对房源保留期限另有要求,首先报请案场专案同意,否则一律按规定执行;业务表单填写一律按案场样本执行,如需任何改动或承诺,应提前报案场专案同意后方可调整,特殊情况由案场向营销部经理、主管领导申请,审批签字后给予调整。
2.16.7. 案场专案助理负责每日针对小订、大定和签约做好销控,避免遗漏;定期报案场专案审核。
2.16.8. 正常销售过程中,业务表单一旦签订即生效;如客户确实因为其他原因,不能按业务表单上约定的时间转定或签约的,销售代表应及时向案场专案汇报情况,并让客户提交延期付款申请,付款申请要说明延期原因,延期至何日转定或签约,新的转定或签约时间一定要确定,新的签约时间应先征得案场专案同意后,在延期付款申请上签字后方可执行,同时应说明如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给客户压力。
2.16.9. 内部员工签约,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签约;签约完成不了的员工,参照《关于规范公司员工购买公司开发商品房签约事宜的通知》执行。
2.16.10. 销售过程中小订转大定或直接大定时,客户采取按揭付款方式的,要求销售代表必须提前告之客户按照《认购书》上的条款约定完成签约,交纳首付款、身份证、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按揭所须的真实个人资料;特殊情况的,报请案场专案确认,酌情延期至《认购书》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客户资料的提交。
2.17. 奖罚管理规定
2.17.1. 销售代表提成比例中的5%计提为案场柜台基金,与案场罚金一起构成案场活动基金,用于团队活动经费,奖励月销售冠军、小组业绩奖及其他应奖励的奖项;由案场专案报营销部经理、营销副总批准后执行。
2.17.2. 案场罚金以《罚款通知单》的形式体现,《罚款通知单》由专案助理开具,经案场专案、罚款本人签字确认后生效。
2.17.3. 要求每个案场严格按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进行案场管理,规范罚则,完善日常管理细则,做到有规可循、处罚有依。
2.17.3.1. 违反以下守则者作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两次以上(含)处罚金10-50元;具体由案场视情况自行执行:
1) 不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的。
2) 不按公司要求坐、立、行的。
3) 不按规定摆、拿、放销售资料、办公物品及设备的。
4) 上班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的。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的。
6) 接待不热情,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主动问候的。
7) 不按规定完成客户接待流程,接待完客户后不收拾洽谈座椅的。
8) 上班时间状态不佳、打瞌睡或工作不积极的。
9) 工作时间,在案场吃、喝、吵闹、玩耍、聚众聊天、看无关书报及手机的。
10) 无故早退、旷工、迟到或工作时间擅自外出的。
11)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补休、调休的。
12) 工作时间与同事发生争吵的。
13) 不及时填写或上交<<案场来访客户登记表>>的。
14) 情绪上岗,影响公司形象或客户的。
15) 违规违纪、撒谎、隐瞒事实真相、包容及纵容的。
2.17.3.2. 违反以下守则者处罚金50-100元或停排学习处理;具体由案场视情况自行执行,并备案营销部:
1) 凡受过两次10-50元罚款的。
2)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搞不团结的。
3) 利用职务之便给亲友方便、特殊优惠的。
4) 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
5) 在客户接待中的承诺超出公司能力,无中生有,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2.17.3.3. 违反以下守则者作降级或除名;由案场报营销部、营销副总及主管领导审批后,在综合部备案执行:
1) 凡受过两次50-100元罚款的。
2) 个人以各种形式向客户索取利益,要求客户请客送礼的。
3) 由于个人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和信誉的。
4) 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打闹的。
5) 违犯公司保密规定,向竞争对手泄漏客户资料、公司机密的。
6) 拒绝执行公司安排,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
7)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规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8) 贪污、盗窃、营私舞弊的。
9) 业务接待中与其他同事抢单或恶意撞单的。
10)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态度蛮横,顶撞上级的。
11) 恶意破坏公司财物的。
1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17.4. 案场中销售代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方案,一经公司或案场采纳,提出建议的销售代表给予奖励500元,从柜台基金支取。
2.17.5. 对月度销售代表成交套数,同时参照当月成交金额,第一名的销售代表给予销售月冠称号;每月评出小组团队奖、月度最佳团队精神奖的销售代表,案场基金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案场上报营销部、营销副总后执行。
2.18. 佣金规定
2.18.1. 未进正式案场,外销提成分配,按外销时间段(销售代表参与外销工作起)进行平均分配外销总提成的70%;根据外销工作开展难易程度、外销积累客户的业绩和对团队外销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从外销总提成内抽取25%进行奖励。剩下5%纳入案场柜台基金。
2.18.2. 未进正式案场,外销积累客户如开盘后15天内仍未大定成交的,外销客户资源由案场进行重新分配,责任到人维系客户。
2.18.3. 进入正式案场后,客户资源严格按照《案场客户确认制度》执行。
2.18.4. 案场离职的管理人员、销售代表提成发放按照《销售案场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18.5. 出现其他情况,由营销部上报审批,并参照项目《销售案场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19.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2.19.1. 案场拥有联机备案权限为案场专案、专案助理,其中合同签约负责人为专案助理,签约专员为销售代表;销售代表合同草签完毕保存后,由其他销售代表检查审核无误后提交,系统回复条码后打印合同。
2.19.2. 销售代表洽谈合同要严格按照公司确定的合同样本,合同条款洽谈完毕无异议,客户凭《签约明细单》缴纳首付款或一次性付款,财务部开具收据,销售代表领客户到签约室进行网签。
2.19.3. 网签打印出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规定客户完成签署后,销售代表到财务部按照《印鉴管理规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
2.19.4. 案场销售代表没有签约时,严禁随意使用合同专用微机;拥有网签权限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微机登录密码,严禁泄漏或超权限使用。
2.19.5. 微机合同模板录入为专案助理,审核人为案场专案。
2.20. 客户投诉管理规定
2.20.1. 销售过程中,销售代表遇到客户投诉,以客户为中心,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0.2. 放下手上的工作,主动接待客户,仔细听取客户投诉的事宜并做好记录,询问客户要求解决的方式,同时将客户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事宜如实记录下来。
2.20.3. 签约前,销售代表不能解决客户投诉问题时,必须向案场专案汇报,由案场专案、营销部经理或营销副总解决;客户投诉问题解决处理完毕后,案场认真登记归档。
2.20.4. 签约后客户投诉,案场及时与客服部投诉专员联系,沟通并协助客服部解决投诉事宜。
本规定自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郑州绿都置业有限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