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行政用车申请管理办法(BETA)
行政用车申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车辆管理,提高行政用车的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成本,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
本办法适用集团及各成员公司。
三、申请用车范围
1.集团、公司重要客户接待可申请用车。
2.总监级以上员工(含总监级)外出公务时可申请用车。 3.员工出差需接送机场、火车站可申请用车。 4.员工去郊县办理公务可申请用车。
5.部门员工携带现金、印章或重要资料外出可申请用车。
6.员工出行人员较多(3人以上),经总监批准后可申请用车。
7.因员工往返须携带物品公斤或体积为以上者可申请用车。 8.经集团副总裁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用车申请。
9.员工若在市区范围内1级别批准后可乘坐公交或地铁。
10.非特殊情况,行政部公务出行一律不得申请用车;司机办理车辆维护事宜可申请出车,但禁止两名司机(含以上)同时出行。
四、用车流程
1.申请人在填写《用车申请单》时需签注用车开始时间、联系电话、拟往地点、用车事由并请相关授权人员审批,
紧急性派车须在出车次日补签完成。
2.车辆主管接车单后检查是否符合用车申请范围及是否已有授权审批。
3.出车前驾驶员填写 《用车申请单》起始里程,车辆出车完成后填写终止里程。
4.司机应于乘车人下车前填写用车结束时间并请乘车人签字确认。乘车人未随车辆返回公司的,司机填写车辆回归时间及里程。
5.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将用车申请单交由车队负责人审核,车辆管理部门依据车单上分公司、部门等录入电脑。次月3日(遇假期递延)前出汇总报表给各公司指定负责人签核,递交各公司财务分摊车辆使用费用。
20xx年度用车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