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刘某某,女,19xx年1月24日生,汉族,住武汉市硚口区 路 1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陈某某,男,19xx年10月1日生,汉族,住湖北省县1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请求事项: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价值721700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对当于721700元价值的其他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确保本案的顺利审理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105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721700元的财产,申请人对上述申请愿意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 此致
武汉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五年二月三日
申请人可供保全担保的财产有:
第二篇: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被申请人一:徐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 号 房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二: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三:徐 ,男,汉族, 年 月 出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四:吴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一所有的宝马牌BMW3251型轿车(车牌为:粤A ),和宝马牌BMW5301型轿车(车牌为:粤A )各一辆;
二、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房(房产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 号)、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 房(房产证号为: )以及位于荔湾区 号负二层 号两个车位(房产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 号);被申请人三所有的位于广州市荔湾区 号 房的房产;
三、请求法院查封、冻结被告一、被告三在广州市 有限公司、广州市 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在广州市白云区 公司的权益。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20日,被申请人一因经营周转需要贷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支行以及原告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向贷款银行借款人民币4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并由申请人做为该笔贷款的保证人。各被申请人也向申请人提供了保证反担保。现被申请人一连续三期出现欠款(分别为:20xx年8月、9月、10月),合计欠款本息人民币 元(其中:欠贷款本金 元,欠利息 元)。20xx年11月15日,原告遂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代被告一归还了上述欠款本金和利息。但各被申请人迟迟未向原告归还代偿款。申请人已向贵院起诉各被申请人,要求各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款项。
现据了解,各被申请人持有上述财产,其中部分已被有关法院查封,各被申请人也在对外转移其上述财产,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各被申请人私自转移财产,导致本案判决后无法顺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属被申请人所有的上述所列财产。
此致
广州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