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编号:
公务员录用
体 检 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 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 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溃漏。
5.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小时。
7.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光检查。
8. 请配合医生仔细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