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工作由局党委和各党支部组织实施。评议要严格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确保实效。
二、民主评议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民主评议的对象是党员。
三、民主评议党员
(一)评议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⑴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是否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一般采用个人自评、党员和群众测评和支部审定的方法进行,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1.个人自评: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认真检查自己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写出年度书面小结。
2.测评:党支部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党外群众参加的评议会议,党员进行自我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和群众分别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3.支部审定:各支部要对评议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分别对党员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鉴定,形成组织意见。评议结果应及时通报和反馈给本人。
第二篇: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会,由村支书主持或村民召集。
二、参加人数是应到人数3/4方能开会,必要时请乡政府派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议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各自汇报思想工作,并提出希望;
3、互相交换意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4、理出班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措施,明确任务及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半年7月份和年底各一次,由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会议内容作笔录,并将原始记录上交乡政府。
五、每委度组织检查一次整改措施,检查结果在下次民主评议会上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