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英雄都不是凭空出现的,是一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被时势造就的,因为每个英雄背后都有一个历史背景,这个背景就是时势,离开了这个背景的英雄就不再是英雄了。列夫托尔斯泰也在《战争与和平》中说:伟大的领袖其实都是更大历史力量的产物。
而英雄造时势,过分夸大了英雄的主观能动性,是错误的唯心主义。把社会现象及其发展的终极原因归结为精神因素的社会历史观是错误的历史唯心主义。我方不否认英雄的出众才能,也承认英雄对时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有限的,并未起到造就的决定性作用。
而时势一直存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英雄只是对时势起推动作用。正如列宁所说:每个时代都需要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他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
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时势对英雄个人品质,个人能力的养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时势富裕英雄机遇以及其他条件,让英雄特定了行为有了特定的意义,最后,时势引导公众评判出谁是英雄。所以,时势造英雄。
试想,没有靖康之耻的时势,怎么会有精忠报国的岳飞呢?没有鸦片之祸的时势,怎么会有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呢?没有清政府腐败统治的时势,怎么会有发动辛亥革命的孙中山呢?
反方说时势是被英雄造就的,请问: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是哪位英雄造就得呢?造就它的人能算英雄吗? 在秦国暴政的时势下,奋起反抗的英雄,陈胜吴广,对方又怎么解释呢? 中国有句古话说:英雄待时而动。如果英雄能够造时势,那他为什么还要“待时”呢?直接创造一个时势,让他自己成为英雄不行吗?很明显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对方把时势定为外因,那么时势内部的矛盾才是内因啊,怎么会是英雄来做内因呢?对方显然把这些混淆了
第二篇:一辩、攻辩小结
一辩立论:
“高薪养廉”,是利用很高的薪酬来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求利益的一种做法。
首先,一个辩题可取与否,要衡量它的社会效益及带来的问题。当一个措施给我们带来正面作用的同时,却引发了更多更严重的负面作用,我们就说它不可取。在这里,我们并否认,“高薪”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但,“高薪养廉”的同时,却引发了更多的问题,所以我方认为,高薪养廉不可取。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当今世界,社会的类型可以分为橄榄型社会和金字塔型社会两种。高等和低等收入较少、中等收入较多的橄榄型社会是一种和谐型社会。在我国,农民有七亿人,而公务员有4400万人。给公务员加薪,无疑是背离了橄榄型社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我们的基本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制度,就是根据劳动进行分配。而“高薪养廉”,是为了防止公务员可能发生的腐败而进行的加薪,这只是一种主观上的奖励,违背了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
第三,公务员的工资每年都有提高,福利待遇也十分优厚。而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的任务在不断增倍,工资却不见增长。有资料显示,在清朝,每300个平民要养活1个官员,而当今,每30个公民就要养活1个公务员!在国民收入分配高度不均的情况下,给政府官员高薪,无疑是把政府摆到了国民的对立面,很容易引发老百姓的抵触情绪。
第四,新加坡也采用了“高薪养廉”的方法,但新加坡除了在国民收入上与我们相比有很大的优势以外,他们也沿袭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和较高的人文素质。另外,他们在这一政策实施的同时也有很多的配套制度来保障。在他们国家,没有隐性收入,并且贪污5毛钱以上就判刑。而我国,却没有健全的法律环境,且法律还具有滞后性。
第五,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其实高薪和腐败并无因果关系,我党成立之初,新中国建国伊始,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存在高薪情况,但腐败现象却鲜有发生。因为那时的人们有伟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为抗体,增强了自身防腐免疫力,能够抵抗住腐败病毒的侵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宗旨意识淡薄,信念不坚,思想不纯,贪图享乐才是他们不能廉洁从政走上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管仲曾说过;盖不廉,则无所不从;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一旦打开欲望大门,恐怕再高的薪酬也难以填满他的欲望,再高的薪酬也难以拯救他那被欲望吞噬的灵魂。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不移的认为:
高薪养廉不可取
攻辩小结:
“高薪养廉”其实也就是通过高新政策,来给那些权高位重的人不必眼红他人腰包鼓鼓,已达到拒绝贿赂、廉洁的目的。而“高薪” ,“高薪”, “高薪”要多高,才能让人们杜绝对金钱的贪婪?这,显然没有一个标准。像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远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院会龙江政协主席韩桂芝。。。。。。他们的薪水不高吗?可他们还是贪污了几百万几千万!“响鼓还需用重锤”!就象中国历史上的“试错”——大清王朝。它每年发给官员很多养廉银,但还是很腐败啊!相反,大明王朝就采取了严酷的刑法,它就比清王朝要廉洁多了。所以,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改革我们的制度,但最终,我们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来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治理腐败。另一方面,还要建立新的风尚,加强公务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为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奋斗!
当前,随着腐败形式的日益严峻,面对反腐力度的加强和反腐的深入,“高薪养廉”的呼声一
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
高薪养廉是利用很高的薪酬来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求利益的一种做法。提出高薪养廉的人是想借“高薪”来达到“养廉”和“肃贪”目的。对此,我方不敢苟同。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纵观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官员的俸禄相比普通百姓来说,没有一个不是高薪行列的。但搜刮民脂民膏行为大有其人,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现象比比皆是。宋朝是封建王朝实行高薪养廉的一个典范,也是现在鼓吹高薪养廉者经常引用的一个论据。而事实上,宋朝的“高薪”制度并没有达到“养廉”的效果,反而倒是养出了像高俅、蔡京、秦桧之流的一大批硕鼠。事实证明:“高薪养廉”也只是宋朝政府一厢情愿罢了。
从国外的实行情况来看,一些实行高薪养廉制度的国家,其实际效果也差强人意。肯尼亚就是一个实行高薪养廉的国家,肯尼亚议会议员平均年收入近1.7万美元,为国民平均年收入的400多倍。各部门首居要职官员的工薪更高,如肯尼亚防控艾滋病委员会前主席玛格丽特?高卡拉博士月薪达2.6万美元。反腐最高机关的首脑月收入3.2万美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其他补贴费。但在肯尼亚,高薪并没有养出人们所期盼的廉洁,贿赂和欺诈每年都要侵吞掉该国10亿美元的财富。就是有“世界廉洁之都”称号的香港,也不是单靠“高薪”就能打造成今天“世界廉洁之都”形象的。而是通过“打、防、教”三位一体的反贪模式进行防腐反腐,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而丹麦、芬兰、新西兰、瑞典等国家的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公务员工资最多高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的一倍,根本不存在“高薪养廉”之说,但他们却是这几年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
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其实高薪和腐败并无因果关系,我党成立之初,新中国建国伊始,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存在高薪情况,但腐败现象却鲜有发生。因为那时的人们有伟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崇高的境界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为抗体,增强了自身防腐抗腐的免疫力,能够抵抗住腐败病毒的侵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党政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宗旨意识淡薄,信念不坚,思想不纯,贪图享乐才是他们不能廉洁从政走上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看看贪官们的“数字政绩”,动辄贪污百万千万的,有得甚至鲸吞上亿。试问,这样的胃口,究竟需要多高的“薪”才能把他们养“廉”?上海电气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陕西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重庆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等不可谓不高薪,但他们依然深陷腐败泥潭不能自拔。管仲曾说过;盖不廉,则无所不从;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一旦打开欲望大门,恐怕再高的薪酬也难以填满他的欲壑,再高的薪酬也难以拯救他那被欲望吞噬的灵魂。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高薪养廉,不如防腐反腐体系的健全。拉起高压网,建立防火墙才能预防腐败的疯狂。惟“薪”养廉不靠谱,软实力不如硬规章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