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
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及地址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联系人 电话( )- 传真( )-
申请人编号:□□□□□□□□□□ (由省教育厅或省人事厅编写)
说明:1.本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 (申请人本人不得填写)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本单位无独立用人权,则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中提出复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由各单位统一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报送到省教育厅或省人事厅。
3.如需要,省教育厅或省人事厅将与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
4.选择项请在相应的“□”内划“√”。
第二篇:20xx年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书
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书
编号:□□□□□□□□□□ (由省教育厅或省人事厅统一
编写)
受理单位名称:
申 请 人 保 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录取,本人保证遵守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的各项规定,签订协议,履行有关义务,努力学习,按期学成回国服务。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