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年校庆及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清办发〔2014〕11号
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13~2014学年度春季学期的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校庆及五一劳动节放假及调课事宜安排如下:
1.4月30日~5月4日放假调休5天。
2.4月26日(星期六)、4月27日(星期日、校庆日)校庆及接待校友返校,教职工照常上班。
3. 原排在4月26日(星期六)、4月27日(星期日)、4月30日(星期三)、5月1日(星期四)、5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停上,所缺课时不补。
4. 原排在5月3日(星期六)、5月4日(星期日)的课程照常进行。
5.社会工作日(4月30日、5月4日),校、院系所机关应安排在职工作人员在岗值班,保证日常工作的运转。值班实行假期工作时间,即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放假期间4月30日至5月4日,各单位需有主要领导带班,带班领导要在京并保持通讯畅通。
6.假期水、电、餐饮等后勤保障系统的运行部门正常上班,维修部门安排值班。
7.校内按企业方式运转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假期,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希望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认真落实假期工作安排,并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工作。
请各单位于4月28日下午5:00前将假期值班表分别报两办综合科和保卫部办公室。
两办综合科邮件地址:lbzhz@
保卫部办公室邮件地址:baowb@
附件:各单位假期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xx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