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天纪办〔20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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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全县纪委 天全县监察局
关于报送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接受雅安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我县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请乡镇、部门按照天纪发[2012]2号文《关于20xx年对各乡镇、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就本单位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专门的档案材料并立卷归档,以便接受市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检查。在此基础上,写出本单位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党政正副职履行廉洁自律的总结、《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于20xx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书面报送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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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20xx年对各乡镇、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
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主题词:报送 工作总结 通知 报:雅安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办公室
中共天全县纪委党风室 20xx年10月8日 2
中共天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天纪发?2012?2号
20xx年天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制定下发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每年年底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县委政府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
二、考核对象及原则
(一)考核对象:全县15个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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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详见《天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附后)。
四、考核方法及指标评价
(一)考核方法: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办法,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先行自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对照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撰写好述职述廉工作书面报告。县考核组在此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量化评分:对照《天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逐项评分,以百分制计分。
(三)指标评价: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分(含85分)—95分为良好;75分(含75分)—85分为一般;75分以下为较差。
五、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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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结果(乡镇、部门分别排名),作为单位及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经过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县纪委给予通报表彰,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三)经考核被评定为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较差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纪委将形成考评意见上报县委;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各乡镇、部门将本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于10月1号前书面报告县纪委、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乡镇、部门每年底,要对照本办法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补救措施,做好迎接检查考核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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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天全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
量化评分标准》
中共天全县纪委
天全县监察局
20xx年2月22日
主题词: 党风廉政 反腐败 考核办法 中共天全县纪委办公室 20xx年2月22日 报:雅安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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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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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定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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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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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总结1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总结
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区纪委:
半年来,我局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区纪委全会和市教育系统纪检检查工作会议精神,以“廉洁高效做公仆,优化服务促发展”为主题,在全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中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着力扩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成果,进一步创新体制,坚定干部职工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我局“一把手”党委书记、局长郑建鑫高度重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纪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区纪委全会和市教育系统纪检检查工作会议精神
4月x日,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在区教育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区教育局纪委书记唐蕾在会上对教育系统20xx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20xx教育局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治理教育乱收
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借“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行风、政风建设。饶大圣副局长传达了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主要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建鑫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强调:一是要正确认识当前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二是以促进作风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还邀请了市纪委副书记李正旭做了《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形势,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勤政建设》的报告。李书记的报告一是强调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指出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艰巨,同时指出反腐倡廉任务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二是对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廉政勤政建设提出了要求,对注重学习、履行“一岗双职”,加强自身修养、交友须谨慎等10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讲解中不时结合本地本系统,特别是近期发生的的鲜活案例,使与会者深受教育。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局纪委、监察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党委下发的《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根据各单位实际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元旦、春节期间加大对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教育,下发了《“两节”期间认真做好干部廉洁教育的通知》,注重党风廉政预防教育工作。在春季开学工作会上,局领导与各校签订《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求学校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1、在春季开学工作会上,向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单位)领导班子传达教育收费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与学校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
责任书》,并要求学校负责人与教职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与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2月x日至22日,由局监察室组织,教育局牵头会同区物价、财政、纠风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重点对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新机制、“一费制”、高中学校“三限”政策和收取择校费后不收取学费等相关收费政策以及从20xx年x月x日起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规定,严禁学校乱收费。同时,组织包访干部深入城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向群众解读收费政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确保了“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各项收费政策的真正得到落实。在报名期间,局监察室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解释相关收费政策。
3、3月x日上午,我局基础教育科科长陈宗法、监察室相关同志参加了“行风热线”,就教育收费、孩子入学和今年免收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等热点问题,为学生、家长、社会群众答疑解惑,得到社会的好评。
4、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加大教育乱收费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
四、信访维稳工作
1、认真做好红花岗区“两会”和全国“两会”维稳工作及省第二届农运会、七·一、“六·四”期间,。为维护“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我局高度重视近期信访工作,2月、3月、6月,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及迎红小学、舟水小学、南宫山小学、十三中、十八中、深溪、金鼎、巷口、忠庄中心学校负责人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唐蕾主持,首先传达了《20xx年全国“两会”期间红花岗区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和我局信访维稳工作纪律,安排我系统近期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视、详细排查、专人稳控,实行息访工作责任包保、落实到人,全国“两会”期间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召
开专题会议对重点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作强调,信访维稳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对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教育、注意引导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息访工作,确保了我系统“两会”期间无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2、认真接待违反计划生育被开除的教师、民办代课教师以及其他上访人员,及时对我系统信访件进行了调查核实,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能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解决的对其说明情况,及时上报,力争解决。
3、20xx年上半年共接受各类来信来电来函50件次。其中,反映学校、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收取资料费、补课费等情况,共有25件次,占50%;其次是反映学校管理的20件次,占40%。在信访办结工作中,我们一是实施信访谈话制度。通过初查核查,对尚不构成违纪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二是对一段时间内信访件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综合解决的意见,做到标本兼治。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诸如涉及举报学校乱收费或领导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调查,直至“水落石出”为止。
4、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种信访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招生监察工作
1、4月,在高考、中考报名工作中,切实做好招生考试监察工作,对外省籍考生资格审查、享受照顾政策学生资格审查、自学考试试卷接送、试场检查、考试等整个过程。
2、4月至5月,切实做好高考、中考招生考试监察工作,认真做好对外省籍考生资格审查和享受照顾政策学生资格审查工作。根据《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 规定》(黔招委[20xx]22号)文件要求,我区今年收到217名外省籍考生材料,按省招生委员会的文件对上报的239名外省籍考生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查,207名符合正常报考条件,10名不符合正常报考条件。根据《贵
州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黔招委[20xx]4号)的要求,对上报的政策照顾考生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有313名少数民族考生、77名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户考生、32名其他政策照顾考生符合政策照顾。
按照《遵义市20xx年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遵招委[20xx]2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查了20xx年中考政策照顾考生资料,有579名少数民族考生、31名市级优秀学生、8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2名体育尖子、119名少儿NIT银奖、5名侨眷考试。同时,我区计生局对20xx年我区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户中考考生进行审查,有109名符合加分照顾。区招生监察办对193名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户中考考生进行复查,109名考生均符合加分照顾。
3、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区进行初中体育升学考试,认真做好对中考体育考试的招生监察工作。
4、认真做好全年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招生监察。
六、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认真做好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效能监察工作。
七、认真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
根据《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办公室、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区办法〔20xx〕95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责任分解、措施落实等工作。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在7至10月组织学校校级领导到廉政教育基地参加廉洁教育。
2、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各学校党员干部观看《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教育》等反腐倡廉教育片。
3、认真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遵义市红花岗区开展环境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参加一年两次的“行风热线”节目,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吃、拿、卡、要、报”的现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督促各校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4、认真履行执法监察职能,加强对招生考试、人事调配、职称评审、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执法监督。
5、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在此期间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6、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加大教育乱收费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
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纪委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