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领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半年工作
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精神,依据xx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xx局认真开展了生产领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
为切实搞好生产领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xx局于20xx年3月21日成立了生产领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同日,召开了领导组工作会议,部署了各项工作。
二、认真开展生产领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落实责任。4月23日,xx局组织了14家较大企业负责“流管”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会议主要传达了xx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就如何正确填报“流管”工作报表、如何办理落实“流管”证明等进行了讲解。会上,
xx局与14家企业签订了《“流管”责任书》。
二是主要工作情况。xx局将“流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把“流管”工作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未上报“流管”工作报表和未办理“已落实”流管证明等的企业年审许可证时一律责令其改进。截止5月底,已有9家企业上报了“流管”工作报表,办理了“已落实”流管证明。“已落实”流管证明的企业组织育龄妇女双查率达100%,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持证率达80%。
三、存在问题与对策
一是还有5家企业未上报“流管”工作报表和未办理“已落实”流管证明。
二是部分企业招收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是下一步的打算。进一步督促未上报“流管”工作报表和未办理“已落实”流管证明的企业尽快按照要求上报和办理。督促企业认真搞好“流管”工作,努力使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持证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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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报
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通报
西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3月 日)
为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双百”推进工程,将全区范围内所有流动人口纳入服务管理范围,按照区上统一安排,近期,区人口局对各乡镇(街办)、责任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根据督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现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口底子不清。各乡镇(街办)、责任单位清理清查不扎实、不到位,致使流动人口底子不清,漏管严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偏僻巷道、楼群院落等区域长期无人过问,管理流于形式,走过场;个别责任单位不按照管理规范要求抓好各自行业流动人口的清理,管理责任模糊,界限不清,以种种理由互相扯皮,致使一些流动人口无人管理,措施无法落实,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制约了规范化管理措施的落实。用公安部门登记的暂住人口信息与全区清理上报的流动人口数据相对比,相差近5万人,说明流动人口漏统、漏管现象十分严重。
(二)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乡镇(街办)、流动人口管理
责任单位普遍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保障力度不大。反映在工作中,表现为“三个不到位”,即: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服务管理规定,各乡镇(街办)每500名流动人口要配备1名计生专干,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单位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计生专干。目前,四门乡镇及3个街办流动人口较为集中,计生配备均未达到规定要求;经费投入不到位。省市要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投入要与常住人口相同,乡镇(街办)对常住人口计生高度重视,投入较为充足,而流动人口经费投入严重欠缺,致使流动人口优先优惠政策未落实;措施落实不到位。现有常效管理措施基本只是喊在嘴上,不能扑下身子下实手、下硬手抓工作,切实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拿在手上,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而不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三)服务管理不到位。一是孕前型管理不到位。流动人口重点管理工作对象环孕情服务率低下。一季度全区流出人口、流入人口环孕情服务率分别为32.5%和72%,较责任指标分别低62.5和23个百分点。特别是3个街办流入人口环孕情服务率与责任指标要求相差甚远。二是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杜绝政策外生育的有效手段,也是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实际工作中,各乡镇(街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单位有畏难情绪,不推不动,甚至是推而不动,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致使计外怀孕、生 2
育屡屡出现,被省市通报批评。三是日常管理弱化。对现有的各项管理服务办法落实不力,管理不能做到常态化、经常化,查证、验证不及时、不全面,截止目前全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持证率不到60%,一季度验证率仅为 %。四是维权服务渠道不畅。在流动人口的权益维护上,大多停留在宣传上,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较少,大多数乡镇(街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没有制定维权的措施和办法,致使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落实不到位。
(四)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乡镇(街办)责任单位流动人口专干(协管员)都程度不同的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思想上,认识不够,“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上进,特别是协管员混天渡日,不工作的,大有人在。在工作上,作风漂浮,业务不精,对一些资料搞不懂、拿不准,不会开展正常资料运转工作或运转的资料逻辑关系混乱,数据相互不对口;工作中蜻蜓点水,不深入、不扎实,有的甚至对单位业务进行“遥控”指导,更有甚者不学业务或业务知识理解不清,瞎指导、乱指导,贻误了工作。
(五)部门协作配合不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行“条块”服务管理,要将责任单位行业管理的“条”与乡镇(街办)区域管理的“块”有机结合。但工作中,责任单位与乡镇(街办)各行其事,不通联情况,不相互配合工作, 3
致使工作合力不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有漏洞,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缓慢。
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半年考核只剩不到一个多月的有效时间,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寻找差距,对照责任书各项指标查缺补漏,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清理清查力度,夯实人口底子。 各乡镇(街办)、流动人口责任单位要利用一个月时间(3月11日—4月10日),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对各自辖区(行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全员清理和登记,并纳入管理,消除一切管理死角。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要抽调专人全力配合乡镇(街办)清理清查活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各乡镇(街办)重点清理辖区内物业小区、楼群院楼、宾馆、酒店、零散摊点、娱乐及洗浴中心、大型商场、工地、沿街门店、房屋出租户等领域流动人口。
2、西街办重点清理所辖区划内村组房屋出租户(含居民房屋出租户)、巷道、门店,零散摊点等领域流动人口。
3、区建委重点清理建筑企业、工地内流动人口。
4、区教育局重点清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院校)非西峰户籍的流动人口子女及家庭户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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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余各责任单位重点清理各行业内流动人口。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一要加强信息数据录入。治理期间,各乡镇(街办)将清理出的流动人口信息随清理,随比对,随录入;区教育局于3月31日前将清理的流动人口信息上报区流动办,由流动办工作人员依据管理口径整理后,分别下发各乡镇(街办)负责录入;其余责任单位将清理的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辖区域于4月5日前分别上报所在乡镇(街办)计生办,由乡镇(街办)计生办及时补录到GPL和P&WIS信息系统中,确保流动人口全员信息录入率100%,准确率100%。二要加强信息核查比对。各乡镇(街办)要全面核查GPL和WIS系统信息,做到不漏人,不漏项,相互对口,全面核对信息系统中的错项,漏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三要加强网络化协作的应用。乡镇(街办)要及时回复、提交流动人口协查信息,确保信息准确率、及时率达到100%。加大流动育龄妇女的环孕检服务力度,及时提交避孕节育报告单和《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的登记发放信息,并及时向省、市、区上传和接收GPL数据,做到信息平台日游览、周回复、月通报。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资料,做到规范化管理。一要健全档案,纳入管理。对清理出来的流动人口要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资料,实行动态服务管理,及时运转相关资料, 5
做到“五清一到位”即:人员基本信息清,从事行业清,居住地点清,计划生育状况清,联系方式清,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加强协查,核准信息。要积极地与流动育龄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进行信息协查,通过网络、信函等多种方法准确、及时地掌握每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节育状况。三要查证、验证,提高持证率。要查验持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掌握其生育节育状况,督促清理出的未持证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并按季度查验。要在活动结束以后,各自辖区内流入人口纳入管理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持证率、验证率均达到98%以上。四要集中开展环孕情服务。各乡镇(街办)、流动人口责任单位要在入户清理清查的同时,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重点管理对象督促开展一次环孕情服务,对一部分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及时督促落实措施。确保环孕情服务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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