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实验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回顾过去半年的工作,在项目部领导的关心与帮助下,我实验室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着。在工作过程中,对上级领导提出
的问题,我们都及时的整改和完善,说明我们经验不够丰富,工作过程缺乏预见性,我想在将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做的更好的,
毕竟在工作中也再一点一滴的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公路工程中试验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加强试验检测是一项尤为重要,它直接
影响着工程质量的优劣,只有通过科学的检测与试验手段、严密的工程监理才能为公路工程质量评价提供准确的、科学的依据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及原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物的配合比、生产成品的强度等进行全面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
试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施工单位对抽取的样品不具有代表性,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在试验检测工作中,
试验员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施工单位所送来的样品,或者试验员在现场抽样检查的样品并不具代表性,没能很好的反应施
工过程中各成品的真实情况,对检测工作只是当成一种“走过场”的形式,根本没有切实的按照测验规定去认真检查施工质量
问题。
(2)样品送检过晚,试验检验报告还没有出来,施工单位已经进行下一套工序的施工,失去了检验的意义。样品送验
过晚是因为建筑施工单位的不重视所造成的,而没等试验报告出来就进行施工,导致监理单位对我们施工单位提出一系列的问
题,甚至检验出得样品不合格,导致返工窝工等情况。所以在施工中一定要重视试验检测工作,在将后的工程施工中,试验检
测工作越来越重要了,它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的保证程序。
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有效措施:
(1)严格控制路用材料的质量公路施工材料是工程的基础,对公路用料实施严格的监控和检
测,可以预防豆腐渣工程的开展,例如对于工程所需的半成品、成品材料、原材料,沙、石、水泥等预制构件的试验检测,就
可以检测出哪里原材料用品是不合格的,哪些材料是严禁使用的,能很好的预防施工单位采用劣质材料来充当合格的材料进行
施工,同时,在对于样品的取样时,应有监理人员在场并签字认可,取样的过程及数量应依据相关规范。对各种原材料有时还
要进行一些必要的非常规的试验,以确定该材料是否真正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对于施工单位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都要实施严格的试验检测,在试验报告出来之后才能投入施工使用,禁止带着盲目、试试看的态度施工。另外在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所使用材料的试验报告等一些材料合格证书及出厂日期等。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施工
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测的最关键一项工作,因为很多施工单位的老板多为个体户,他们很少会花费时间去建立一套完善的施
工方案,也很少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操作。所以往往出现是施工质量问题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的控制主要包括施工
单位自检、监理抽检,政府监督等环节。
(3)对于试验检测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试验检测人员在整个检测工作中发挥着举
足轻重的作用,是试验检测工作水平高低的关键点,可以说,绝大部分的公路施工质量问题都是由于人员监管不力而造成的,
所以,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应对试验检测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是试验室一项主要制度,应明确组织机构框图中列
出的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应对“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内容及考核方法”中规定的管理功能、技
术功能全部覆盖,做到事事受控。对试验人员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其检测工作范围。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
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知识,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
为公司及项目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半年的工作经历,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
工作中加以改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方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公司的
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计划目的为贯彻质量方针,确保本实验室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制定本计划。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QA和QC工作。 3.职责
3.1 质量经理(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QA和QC工作计划,并对QA和QC结果进行评价。3.2 质量部负责组织QA和QC工作的实施。
3.3 技术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人员的技术考核。3.4 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并负责实施。
3.5 资料管理负责检测标准、规范等文件的跟踪查新。3.6 检测人员负责QA和QC工作的实施。3.7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QA和QC工作的实施。
3.8 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QA和QC工作计划。4.工作要求
20##年度质量目标:报告合格率为≥98%,报告及时率≥98%;客户满意度≥95%,客户投诉率≤1%;重大事故率为0,质控数据合格率≥95%。
4.1 实验室内QA和QC4.1.1 人员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半年对在岗检测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考核。4.1.2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4.1.2.1仪器设备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一般一年一次),期间核查必须按计划进行,核查方法见各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1.2.2 每3个月对有机标准物质核查一次,每半年对无机标准物质核查一次。4.1.3 玻璃仪器
质量部每月对实验用玻璃仪器进行随机抽检,每批抽取3%,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个。4.1.4 实验用水
检测人员参照《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2008)对实验用水进行检验,每天对可检验指标至少进行一次检验。4.1.5 方法
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必须是国际、国外和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资料管理员每半年对标准进行一次跟踪查新,确认使用现行有效的方法。4.1.6 环境条件控制
本实验室配置符合实验要求的环境条件控制设施,检测人员应每日对所负责区域进行控制和记录。4.1.7 每次测定样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空白平行试验。
4.1.8 凡有标准样品的项目,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标样考核和一次实验室内比对(包括人员比对、方法比对等)。
4.1.9 所有用校准曲线定量且斜率稳定的项目,须在每批次样品测定时,对曲线进行核查或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4.1.10 检测人员自控:检测每一项目时,应带QC样品(或标样)进行平行质控。
4.1.11 质量部每周随机抽取5%的样品进行密码(或用标样)平行或密码平行加标的测定。当样品少于10个,至少应抽取1个。
4.1.12 每两月对可保留样品进行一次抽检,每次至少抽检一个项目。仅供参考1.
目的
为贯彻质量方针,确保本实验室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制定本计划。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
QA
和
QC
工作。
3.
职责
3.1
质量经理(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年度
QA
和
QC
工作计划,并对
QA
和
QC
结果进行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组织
QA
和
QC
工作的实施。
3.3
技术经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人员的技术考核。
3.4
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设备检定
/
校准计划,并负责实施。
3.5
资料管理负责检测标准、规范等文件的跟踪查新。
3.6
检测人员负责
QA
和
QC
工作的实施。
3.7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
QA
和
QC
工作的实施。
3.8
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
QA
和
QC
工作计划。
4.
工作要求
20##
年度质量目标:
报告合格率为
≥98%
,
报告及时率
≥98%
;
客户满意度
≥95%
,
客户投诉率
≤1%
;重大事故率为
0
,质控数据合格率
≥95%
。
4.1
实验室内
QA
和
QC
4.1.1
人员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半年对在岗检测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考核。
4.1.2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4.1.2.1
仪器设备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
/
校准,
在两次检定
/
校准周期之间
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一般一年一次),期间核查必须按计划进行,核查方法见各
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4.1.2.2
每3
个月对有机标准物质核查一次,每半年对无机标准物质核查一次。
4.1.3
玻璃仪器
质量部每月对实验用玻璃仪器进行随机抽检,每批抽取
3%
,每次抽检不得少于
5
个。
4.1.4
实验用水
检测人员参照《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6682-2008
)对实验
用水进行检验,每天对可检验指标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1.5
方法
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
必须是国际、
国外和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
资料管理
员每半年对标准进行一次跟踪查新,确认使用现行有效的方法。
4.1.6
环境条件控制
本实验室配置符合实验要求的环境条件控制设施,
检测人员应每日对所负责区域
进行控制和记录。
4.1.7
每次测定样品时必须同时进行空白平行试验。
4.1.8
凡有标准样品的项目,
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标样考核和一次实验室内比对
(包括人员比对、方法比对等)。
4.1.9
所有用校准曲线定量且斜率稳定的项目,须在每批次样品测定时,对曲线
进行核查或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4.1.10
检测人员自控:检测每一项目时,应带
QC
样品(或标样)进行平行质
控。
4.1.11
质量部每周随机抽取
5%
的样品进行密码
(或用标样)
平行或密码平行加
标的测定。当样品少于
10
个,至少应抽取
1
个
4.1.12
每两月对可保留样品进行一次抽检,每次至少抽检一个项目。
第二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21 文章来源:交委质监站
渝交质监[2009]84号
各试验检测机构:
按照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对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作出以下规定,希各单位按照该通知要求加强对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以及试验检测人员的管理,规范试验检测行为,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地发挥工地临时试验室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促进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
一、需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274号)中的要求,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检测能力及人员条件,并按照所需开展的检测参数提出仪器设备、检测场地、环境条件等的基本要求,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各项投入。原则上高速公路项目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要求其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自行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受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还应同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计量证书)。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招标等方式直接委托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计量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工作。对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监控单位所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相关要求参照施工、监理单位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标准执行。同一家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只能作为施工、监理、监控、建设等单位中的一方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工地临时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三、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授权,并对工地临时试验室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授权内容包括:工地临时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等。“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设立授权书”(见附件1)应加盖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公章及等级专用标识章。
四、经试验检测机构授权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完整的试验检测人员档案、仪器设备管理和试验检测业务档案,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工地临时试验室需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建设单位按照合同以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审查通过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质监机构对通过备案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备案通知书”(见附件3)。工地临时试验室对经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应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五、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工地临时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临时试验室印章,印章包含的基本信息有: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临时试验室。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结果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并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母体试验检测结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擅自离岗或同时任职于两家及以上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均视为违规行为,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予以扣分,当其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工地临时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2年内不得担任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六、工地临时试验室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或工程建设项目(含现场检测项目)结束时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完成工地临时试验室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自评,将自评表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管理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于次年1月15日前将评价意见及扣分依据材料报该项目质监机构,并对评价意见负责。
七、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合同约定和检测工作需要,其最低标准为2名检测工程师、3名检测员共5名持证人员。若工地临时试验室人员配置只达到最低标准,两名检测工程师的分工原则上按以下方式进行,其中1名检测工程师为工地临时试验室主任兼工地临时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另1名检测工程师为工地临时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原则上工地临时试验室主任为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工地临时试验室检测用房面积应大于100㎡,且满足所开展检测参数的需要。
八、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专用章格式以及试验检测报告格式进行规范和统一。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制度,并按照其规定对本项目所设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该项目质监机构对所监督建设项目所设立的各类工地临时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十、本通知从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3、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
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一、 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第 页 共 页
注: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及检测机构授权范围填写。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