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四川省内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申请表
宜 宾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四川省内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余额表内容需有贷款金额、贷款余额、每月还款本金及利息等信息,并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
自行还贷1个月后可申请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第二次开始以后每次所需资料:上次提取公积金提取单;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本地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表(需加盖贷款银行业务公章)。需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
提取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12月缴存额之和,不超过12月应还款之和,取两项最低值。 每月1-25日办理(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