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2 年度
取水许可总结表
编号:(粤 )字结[ ]第 号
取水许可证编号:
取水单位(个人):
监 管 机 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
广东省水利厅印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制定。由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或受委托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机关(简称“管理机关”)负责。
二、封面:编号按我厅《关于规范使用我省取水许可管理编号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1〕1542号)执行; “取水单位(个人)”是指取水许可证明确的取水权人。
三、“法定代表人”栏中,填写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取水许可管理联系人”系指取水单位(个人)中具体负责取用水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单位性质”栏中应分别填写“国有”、“集体”、“私营”或“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六、“水源类型”栏中填写取水水源类型,即“地表水”、“地下水”。
七、“取水地点”和“退水地点”,属于地表水的:依参照“取水许可登记表”应同时填写河流(水库)名称和行政区划名称,填写所属水功能区划,附地理坐标;属于地下水的(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矿泉水、地热水):按行政区划填写×市×县(市、区)×乡镇。。
八、“取水方式”栏中填写利用水工程或机械取水设施的各类取水形式,即 “蓄水”、“引水”、 “提水”、“调水”、“浅层水井”或“中深层水井”。其中:从水库和塘坝取水的,无论是自流引水或提水,均属蓄水工程供水量;从河道中自流引水的,无论是有闸坝或无闸坝,均属引水工程供水量;利用扬水站从河流或湖泊中取水的,均属提水工程供水量。跨流城调水工程供水量指无天然河流联系的独立流域之间的调配水量计入引水工程,并予注明(不包括支流之间的调配水量)。
九、取水量为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工业取水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水重复利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工业取水量)×100%。;城镇公共用水包括建筑业和服务业用水。“自来水供水”由自来水供水企业填报,供水总量=年取水总量-水厂自用不能回收水量=有效供水量(实际售水量+免费供水量)+供水管网漏损水量。农业取水取水量指实施取水许可的灌区干渠渠首的取水量;有效灌溉水量指引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灌溉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有效灌溉水量/灌溉取水量。
十、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
十一、水质执行GB8978—1996、GB3838—20##、GB/T14848—93的标准和检测方法;监测点应至少在退水口及其下游50—100米内各选择一个;项目指标取一水文年中丰、平、枯三期平均值;水质变化分析要说明退水后是否影响水质及影响范围和主要污染指标。自来水等供水工程退水主要分析自身产生废污水,可不包含供水对象间接退水。
十二、 “总结结论”由日常监督管理机关填写。其余由取水单位(个人)填写。
十三、本表填写份数为:由省水利厅审批取水许可证的,填写5份;由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4份;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填写3份。本表审批后分别由取水审批机关、监督管理机关、流域机构、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取水单位(个人)各存1份。
注:1、退水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灌溉尾水等。
2、检测项目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选择、增加。
3、检测次数多于1次的,取最大、最小值范围表示。
第二篇:1周总结表
2014--2015学年下学期格瑞特国际小学班主任周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