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
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在行车时匀速行驶,不得随意使用急刹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跟车老师安全工作制度
1、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3、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4、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6、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7、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9、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0、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或者在园车接送记录上签字或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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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落实各项卫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生保健制度,每月将检查记录交园领导,为奖惩提供依据。
2、认真制定并贯彻落实卫生保健工作计划,保证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率达标.
3、每周制订科学合理的代量食谱,并于周一8:oo前公布,注意饭莱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保证幼儿伙食盈亏达标。检查并督促食堂饮食卫生工作执行情况,保证幼儿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对各部门人员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5、保健医定期向各班老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急救知识教育,避免幼儿发生触电、烫伤、砸伤、摔伤、烧伤等事故。
6、正确处理幼儿常见病,做好意外事故的急救,负责护送发生意外的儿童去医院.
7、把好幼儿服药关,做好幼儿预防接种的安全工作
8、医务室药品要妥善管理,各类药品分别存放,每月检查一次,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负责医疗器械、药品的购进和安全存放
第二篇:关于切实落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落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
(皖教秘思政
[20xx]72号)
各市教育局, 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
12月x日傍晚,江苏省徐州丰县首羡镇发生一起接送小学生车辆侧翻事故,造成多人伤亡。此次事故再次敲响了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警钟。现就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自有或租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落实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有校车的学校要与其校(园)长签订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要切实承担起学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落实自有校车和租用校车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要落实学校幼儿园租用车辆安全工作责任。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租用车辆,并一定要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出租单位、驾驶员和租用单位的各项安全责任。
三要落实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责任。建立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资质审核与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校车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违规驾驶行为。驾驶员接送完毕收车锁门前要查验车内学生幼儿下车情况。
四要落实跟车人员责任。学校幼儿园自有或租用车辆都必须有专人跟车,跟车人员要对学生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以及与接送家长
和班级教师做好对接。
五要落实学生家长的责任。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劝导家长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同时监督和教育孩子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并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提醒家长和学生注意离校、返校和假期期间的交通安全。
六要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xx)第二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xx〕162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条件。校车驾驶人员应当具备四项条件: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对校车安全工作隐患排查;重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安全情况加强督查,并与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紧密结合;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营运车辆的监管,切实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建立健全辖区校车安全工作台帐,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考核。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