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本岗位的各项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检查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及事故隐患,对于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制止并立即报告安全办,并做好第一手材料的原始记录。
4、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
5、每月组织召开二次安全例会,布置各项安全工作并强调、通报安全问题,按规定记录好详细的记录,每月28日将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会议纪要、兼职安全员工作总结、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违章行为的统计汇总上报安全科。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7、对各岗位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安全科汇报。
8、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二篇: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试行)
※※分公司
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试行)
一、工作任务
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在公司纪委、政工办(监察)的领导下,完成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协助所在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对党员和员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开展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纠正不正之风,防范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2、配合落实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做好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上报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3、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经常检查党员执行《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 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它党内规章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明确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保障监察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
4、经常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协助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章程、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配合做好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5、负责受理本部门、本单位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并及时上报监察处四室,配合做好有关调查处理工作。配合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员工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6、经常向公司有关党组织、政工办(监察)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纪检监察工作情况。
7、配合各部(室)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政工办(监察)做好企业内部的效能监察和专项监督监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相互关系
1、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受所公司纪委直接领导,同时受政工办(监察)的领导。
2、兼职纪检监察员应主动与公司有关党组织和监察处四室加强联系,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违反经营管理规定和违纪违法的情况上报。
四、检查与考核
公司纪委、政工办(监察)将按照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
工作职责和日常的工作成效对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 产 党员的依据之一。对工作表现差,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在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石油分公司政工办 二〇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