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我校应急演练工作,促进应急演练规范、安全、有序地开展,提高全体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避险逃生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演练目的
(一)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学校日常应对突发事件所需人员、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锻炼师生。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体师生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任务,明确紧急时刻带领学生避险逃生的程序、方法和途径,完善应急机制。
(五)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
二、应急演练原则
(一)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结合学生生理年龄、心理素质、认知水平等情况,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二)着眼实战、讲求实效。以提高学校各部门各岗位之间、教职工之间指挥协调能力和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制定演练计划,科学设计演练方案,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参与演练的师生人身安全。
三、应急演练实施途径
学校应当从锻炼和提高全体师生在真实场景中的避险逃生和自我防护能力出发,采取实战演练的方法,预先谋划、设定突发事件情景,通过事发、报警、决策、指挥、行动、总结等一系列步骤,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从而检验和锻炼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教职工的临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能和后勤保障等应急能力,提高学生避险逃生和救助防护的素质和水平。
四、应急演练规划
学校要根据时间季节、环境变化、教育教学任务等各种不同的情况,在每年年初的安全工作计划中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
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有住校生的学校,应当增加一次夜间紧急疏散演练。
五、应急演练准备
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以演练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发展。
(一)学校应当成立专门的演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演练活
动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挥小组应建立起策划、指挥、行动、保障、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机制,确保演练全过程的有序和安全。
(二)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计划或脚本。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演练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达到的效果等。确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工的职责任务、需要锻炼的技能、明了的实施步骤等。
(三)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对负有指挥控制和监督保障职责的教职工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过程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对参与应急避险和紧急逃生的师生要进行过程步骤、行为方法、技能技巧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四)演练前应当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应急演练需调动全校人财物的资源,必须确保人员、经费、物资、器材等各项后勤的落实。对于大规模和高风险的应急演练,更要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给予充分的安全保障。
六、应急演练实施
按照演练计划,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师生的安全。学校应当十分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必要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
理人员、关键部位的特殊防护等安全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终止演练。
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学校应当对照事先的演练方案,根据演练活动的具体实施情况,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对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演练后应当妥善保管演练过程的计划方案、影音图像、总结报告等材料,同时向教育局书面汇报演练情况。
归苏小学
第二篇:学校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制度
兰州市盲聋哑学校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逢会必讲安全,并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订《兰州市盲聋哑学校校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适用范围: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质量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二、 报告制度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学校校安办报告,并由学校校安办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校安办。
2.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材料,逐级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校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康玉亮同志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
副组长由杜学锋同志担任,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护,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组员由下列同志担任:滕建军、呼东云、黄瑞杰、杨慎耘 韩媛、童乐福、刘立斌、宋浩冉、刘丽、王志雯及各班班主任。具体做好现场救护、抢救和善后等工作。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2.在全力抢救受伤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3.救护人员应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急诊治疗。
4.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5.总务处应为受伤学生做好有关医药费等经济补偿工作。
6.各年级组应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7.举行演练活动再出台具体方案
五、事故调查处理: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规定对责任事故作出处理。
六、定期演练制度
1.每月第二周星期五上午课间操定为安全演练日和演练时间。因天气情况不能进行演练的,顺延到下周星期五进行。
2.有记录总结
20xx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