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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教 育 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一、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审核评估总体要求。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年至20##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
3. 审核评估对象。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 审核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三)审核评估范围及重点
5. 审核评估范围。审核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方面,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6. 审核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审核评估组织与管理
7.审核评估组织。教育部统筹协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总体方案及规划,指导监督审核评估工作;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教育部审核评估方案基础上进行补充,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具体方案和评估计划,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8.审核评估实施。审核评估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与管办评分离相适应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中央部委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负责实施;地方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逐步形成管办评分离的评估机制。
9.审核评估专家。为保证审核评估专家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分别建立审核评估专家库和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提供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专家队伍应包括熟悉教学、管理和评估工作的教育专家,还应吸收行业、企业和社会用人部门有关专家参加。教育部评估中心与各地评估组织部门共同协商对审核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在审核评估组织实施中,外省(区、市)专家一般不少于进校考察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10. 审核评估经费。审核评估经费应由审核评估具体组织部门负责落实。
(五)审核评估程序与任务
审核评估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考察、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
11.学校自评。参评学校根据本办法和审核评估内容及上一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我评估,按要求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见教育部评估中心网页http://udb.heec.edu.cn),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同时提交各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2.专家进校考察。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13. 评估报告内容。《审核评估报告》应在全面深入考察和准确把握所有审核内容基础上,对各审核项目及其要素的审核情况进行描述,并围绕审核重点对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价,同时明确学校教学工作值得肯定、需要改进和必须整改的方面。
14.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评估中心应按年度将所组织的审核评估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教育部。教育部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公布审议结果,并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开发布参评高校的审核评估结论。
15. 评估结果。审核评估结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反映,与学校办学、发展直接相关,学校要根据审核评估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招生规模、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六)审核评估纪律与监督
16. 纪律监督。审核评估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委托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受理有关申诉,对评估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作出严肃处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
第二篇:20xx—20xx学年度教学工作评估方案
罗庄区2013—2014学年度
中心(实验)小学、独立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罗庄区中小学课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督导评估制度,增强全区各小学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落实“一个核心,四个基本”的办学思想,坚持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从而提升全区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奖项设置
(一)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
(二)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奖;
(三)教学质量奖。
三、奖励办法
(一)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
主要根据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研究、教学质量、教学特色等5项内容评估量化,满分600分。本评估是对各街道(镇)中心(实验)小学、临沂第五实验小学、临沂第八实验小学、临沂第二十一中学小学部、临沂华盛实验学校小学部、临沂湖南崖小学、临沂光耀实验学校、临沂褚墩育才小学、临沂第二十三中学小学部、傅庄街道丁庄小学、临沂孟元小学等学校进行的学年度教学评估。评估各街道(镇)时,除中心(实验)小学本部外,同时按类别抽查1—2处村级小学。各街道成绩以中心(实验)小学本部成绩与村小成绩按4/6比例进行计算。临沂第五实验小学、临沂第八实验小学、临沂第二十一中学小学部、临沂华盛实验学校小学部、临沂湖南崖小学、临沂光耀实验学校、临沂褚墩育才小学、临沂第二十三中学小学部、傅庄街道丁庄小学、临沂孟元小学等学校的成绩与各街道(镇)中心(实验)小学本部的成绩同比计算。 1
先进单位奖分层设置,设优秀奖和跃进奖两个奖项。其中,优秀奖12个,评估总得分全区前10名为优秀奖;沂堂镇中心小学、褚墩镇中心小学、黄山镇中心小学、临沂褚墩育才小学、傅庄街道丁庄小学等5处学校,取前两名为优秀奖。跃进奖2个,对比上一学年度教学工作评估总得分,在第10名以后的学校中取评估成绩提幅度前2名的学校。以上奖项设置不重复。
(二)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奖
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校长、业务校长、教学研究指导中心主任,给予奖励。教学工作优秀教师依据任教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教研教学实绩,结合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授奖名额。
(三)教学优秀成绩奖
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按一线任课教师(含业务教干)总数的15%分配教学质量奖,其它单位按10%分配名额。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
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依据区教体局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自评报告、自评得分供区教研室评估参考使用。
(二)教研室复评
区教研室对学校进行复评,采取验证法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复查,最后形成评估报告。
五、结果使用
(一)作为暑期读书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依据。
(二)纳入学校办学水平年终综合督导评估。
六、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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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2013—2014学年度村级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方案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罗庄区中小学课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督导评估制度,增强全区各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落实“一个核心,四个基本”的办学思想,坚持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从而提升全区村级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奖项设置
村级小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
三、奖励办法
主要根据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研究、教学质量、教学特色等5项内容评估量化,满分470分。
分类:罗庄、盛庄、傅庄街道村级小学全部为一类村级小学,其他街道(镇)按照村级小学总数平均分成一类、二类(一类村小数量采取收尾法)。根据分类分别抽取1处学校,村级小学的成绩按类别同比计算。依据各街道评估成绩和村级小学数量,择优推荐先进单位。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
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 3
施方案,依据区教体局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自评报告、自评得分供区教研室评估参考使用。
(二)教研室复评
区教研室对学校进行复评,采取验证法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复查,最后形成评估报告。
五、结果使用
(一)作为暑期读书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依据。
(二)纳入学校办学水平年终综合督导评估。
六、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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