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评报告
作为行后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虽然不直接办理案件,不接触当事人,但行后工作紧紧服务于审判工作,行后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效。在大讨论活动中,本人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反思,对“一个讨论三项活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现将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不够强。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还不能自觉地把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些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我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研究室工作,与当事人接触很少,主要是服务于我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而这些服务工作做得不是很到位,比如图书发放工作,有时图书来的本来就不是很及时,我在发放时为图自己方便和省事,会把两次来的图书一起发,使干警不能及时看到最新的期刊资料。
2.党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很多认识局限于书本上,不能全面地看待问题。虽然在研究室工作不直接审理案件,但是在为审判委员会做记录或是编写案例编报时也会接触到一些具体的案件,并会有自己的一些想法,而我的想法中关于对案件的处理往往是单单注重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而
对社会效果注意过少。
3. 缺乏一定的政治敏锐性。我觉得自己还缺乏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意识,有些工作的自觉性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强。
(二)学习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有时浅尝辄止。这次开展的大讨论活动,我也按照院里的要求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但学习的还不系统、不深入,在学习上存在被动思想。另一方面,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综合部门工作,很少接触到具体案件,原先在学校所掌握的业务知识由于长时间不运用,加上平时又不注重及时充电提高而有所遗忘,对新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很好的掌握,还有就是不能把理论知识很好的转化到司法实践中去。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创新意识、主动意识不强。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用全新的思路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研究室的相当一部分工作是对司法改革或者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为领导作出司法改革等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但是工作中展开的调研更多的是围绕领导的思路展开,亦步亦趋,很少主动选定课题并制定可行计划进行调研。工作中争前当先的意识不够强。
(四)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决不是小事。记得曾经有人说过:
如果一个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不好,其他方面的作风肯定也好不了,切不可小看生活作风问题。从近几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看,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就是从贪图安逸、追求享乐、从生活上的糜烂开始的。我认识到,尽管我现在还没有机会直接接触当事人,但以后肯定要面临各种诱惑,今后我要更加廉洁自律,做到慎独、慎微,要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培养高尚的情操,在名誉、职位、报酬等个人利益方面知足常乐。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不是三两天内形成的,而是我长期不注意检查、反省、剖析自身造成的,通过认真反省,我认为自身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对做好审判工作,改革发展的关系认识不够,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的工作。
2.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总觉得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做好工作就是讲政治了,没有进行深入的系统学习,总是有时间学,没时间就不学了。不主动不积极,被动学习,忽视了政治学习的重要性。
3.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
新形势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工作责任心不强,总以为不会出大问题。
三、今后的打算
随着大讨论活动的不断深入,我日益认识到自身存在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对工作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因此我便更加坚定了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决心从一点一滴做起,在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政治敏锐性。我要认真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用基本理论、原理,联系具体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自觉做出贡献;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杜绝违法违纪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一名法院干警的风采。
第二,切实增强宗旨意识。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个人利益永远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我要努力
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法院公信力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握好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正确对待、接受监督,把党和群众的监督当成一面镜子,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不足与缺点。
第三,切实增强党的观念。我要严格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广大政法干警的要求,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动摇。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方法,分析社会现象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正确处理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在本职工作中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从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司法政策、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同角度,按照是否服从党的工作中心和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这两个标准,正确判断分析案件事实、科学地解释法律,并通过调解、和解及判后答疑等有效途径,最终实现司法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律评价标准和道德评价标准的融合与统一。
第五,努力学习业务,提高综合素质。我不仅要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文秘、综合、宣传、调研、统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因为只有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才能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在提高对学习相关
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的基础上,我一方面要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来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我要干一行爱一行,培养对工作的兴趣,热爱调研工作,虚心好学,遇到问题不仅要多看多问多想,还要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第二篇:三为个人自查报告111
“三为”主题实践活动
自 查 报 告
通过“三为”主题实践活动,我对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现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1、创新意识不强。表现在对待工作上,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没有创造性的拓展自己的工作范畴。
2、全局意识不强。过去自己只认为抓好业务工作就行,为其它工作做得较少,也未能很好地为单位在其它工作方面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
3、业务知识不够。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经过分析,我意识到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学习不够。工作中只满足于搞业务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少,加之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准确把握形势,特别没有认识到只有思想观念上的很好转变,才能有意识的自觉的干好业务工作。
2、工作方法简单。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 1
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3、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以后改进方向: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今后自己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理论修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扎实的作风,完成各项任务。
2、开拓创新,积极完成工作。工作中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指导,切实担当起重担;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到一个高层次。
3、严格要求,不断改进。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的基础上,努力改变工作中遇事处理不果断、不细致等问题,工作中、生活中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 2
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永远保持自己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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