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邵县酿溪镇畔田村,该项目总投资2829.6万元,设计年产25000吨非建筑型材角钢。该项目20xx年2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xx年3月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邵市环评?2012?22号文批准同意该项目建设。 20xx年9月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邵市环函?2013?155号文批准同意该 项目进行试生产。依照国务院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38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湘环发【2002】80号《关于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受湖南新邵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站于20xx年11月18日—19日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并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1998]第253号
(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第38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1]第13号令
(4)《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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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环保局湘环发[2002]80号
(6)《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材等边角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7)《关于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材等边角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邵市环评?2012?22号)
(8)《关于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材等边角钢加工项目试生产的复函》(邵市环函?2013?155号)
(9)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委托书
三、工程概况
1、基本情况
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2829.6万元,在新邵县酿溪镇畔田村征地24亩建设年产25000吨非建筑型材角钢加工项目,该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有生产车间、原材料车间、办公楼、配电房等,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环评设计一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
该项目现有员工50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厂区现有一小食堂,主要是管理人员中午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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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建设项目组成情况表
2、工艺流程
该项目利用钢铁胚料加工生产非建筑型材等边角钢,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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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生产设备配臵、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主要生产设备配臵情况和环评设计一致,具体情况见表3-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3-3.
表3-2 主要工艺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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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单位:t/a
4、环保投资情况
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和环评实际一致,项目具体环保投资见表3-4。
5、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
废气污染源:该项目厂区现有一小食堂,主要是为管理人员中午提供午餐,废气主要是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排放。
煤气发生炉产生煤气,煤气发生炉配套设计了水浴除尘装臵和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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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臵,经水浴除尘装臵和脱硫装臵处理后的煤气进入加热炉,加热炉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燃烧后的废气通过30m高烟囱排放。
(2)废水
废水污染源: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冷却水、除尘废水、生活废水。
治理措施:该项目生产用水主要用于轧钢冷却工序,冷却水经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轧钢冷却工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户农田浇灌。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罗茨鼓风机、离心风机、压延机、提升机、空压机等设备。
治理措施: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臵、选用低噪声设备、垫减震基座。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金属屑、残次品、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渣、除尘废水沉淀池产生的煤焦油、污泥、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金属屑和残次品外售,煤渣外售用于制砖;煤焦油属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垃圾车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四、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
1.环评结论
1.1工程概况
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型材角钢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前景,总投资2829.6万元,拟在新邵县酿溪镇畔田村征用丘陵岗地16000m2 6
(24亩),新建厂房及附属建筑9840m2。项目建成以后,利用加热炉对涟钢提供的钢坯加热压延,形成年产25000吨非建筑型材角钢生产能力。产品用于农业机械制造、广告牌框架、小五金制作的原材料。
1.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TSP的日平均值均符合《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质量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资江评价河段监测因子,除粪大肠菌群存在超标现象以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1.3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空气污染一是施工中产生的地表扬尘,二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由于施工人员不在工地食宿(中餐由快餐公司送达,工地夜晚只留值班看守人员),一般没有油烟废气等生活污染源。受扬尘影响的主要为工地南面畔田村15组和工地东南面东源村的部分村民。施工方对扬尘采取降尘和防尘措施后对村民影响较小。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 7
属无组织排放,施工过程中排放的CO约0.67t、NO2约0.133t,但污染
源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②废水污染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机械车辆冲洗水以及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剩余废水外排。由于施工期生产与生活废水排放量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装卸噪声。由于受场地地形条件限制,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较少,主要为白天施工,施工场地离民房的距离都在95m以上。并且有树木或丘岗屏障。建设方在施工机械选择、施工管理、减振降噪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以后,施工期一般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厂房及附属建筑面积共9840m2,根据类比调查,将产生建筑垃圾约500t。建筑垃圾分类后部分回收利用或用于铺路,废弃部分运往垃圾填埋场。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为2kg/d,定点收集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建地为丘陵岗地,覆盖松树、灌木等植被。拟征地16000m2(24亩)内的植被将被清除,土地用途被改变,虽项目建成后厂区绿化率25%以上,仍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由于拟建地为斜坡,土方开挖量较大,为防治水土流失、崩塌,必 8
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编制水土流失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并保护好厂区周围植被,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以确保厂区和周围生态环境安全。在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以后,可预防水土流失、避免环境风险。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压延加工型材等边角钢25000吨,以煤气为燃料,年消耗优质煤约2100吨,根据煤气发生炉工艺只是开停机时有少量废气产生,对环境影响较小。
由于使用燃料的质量(包括含硫量)、煤气发生炉结构,燃烧控制技术、管理水平、当地的环境容量等差异较大,该项目地处酿溪外镇,所以必须对煤气发生炉烟气采取治理措施,本项目选用了一台MCJ-3A型单段煤气发生炉,该煤气发生炉自带配套设计有脱硫除尘装臵,通过煤气发生炉自带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对烟气进行脱硫和除尘处理等,采用以上措施后,项目烟气排放量为1.8 ×107Nm3/a,烟尘排放浓度为
7.2mg/Nm3、0.13t/a,SO2排放浓度为223.6mg/Nm3,3.52t/a。可实现达
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年耗水15000吨,其中生活用水量10000吨,排放量8000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COD排放浓度为240mg/L,排放量
1.92t/a,BOD5排放浓度为120mg/L、排放量0.96t/a。生产用水主要为
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加热炉烟气治理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此,该项目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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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罗茨鼓风机、空气压缩机、电机、压延机等,声源强度为90至100dB(A),经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绿色屏障等综合治理措施以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当地村民、城市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年产生铁屑、剪裁边角废料以及不合格产品总计约1000吨,全部回收销往涟钢、冷钢。煤气炉产生的煤灰渣690t/a、除尘灰52t/a,加热炉烟气治理产生的污泥灰约0.52t/a,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8.25t/a,煤气炉产生的煤灰渣用于铺路或用于制砖,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填埋场。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营运期在搞好对厂区周围的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烟气达标排放治理等环境与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4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中的鼓励类,也不属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市场需求,符合新邵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1.5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厂区总平面布局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艺、运输、综合管线要求,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平面布局合理。
1.6综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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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适应型材角钢市场需求,有利于促进一、二、三产业(农业、农机制造业、广告业等)的发展,得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方认真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2.建议
⑴加强对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操作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团队整体专业技术素质。使企业逐步从作坊式走向现代化。
⑵严把产品质量关,从原料到产品严格质量管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图发展,以质量创名牌。
⑶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搞好土建和施工最佳设计,保护植被,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⑷燃料的质量、加热炉的结构及保温隔热材料对产品质量和节能减排至关重要,项目在工艺设计方案、设备型号选择和建造上要为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打下基础。
3.环评批复
邵市环函?2013?155号《关于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材等边角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见附件。
(3)环评批复要求的实际执行情况
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执行情况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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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环保措施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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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1、环境空气和废气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GB16297-1996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执行标准见表5-1。
表5-1 验收执行标准限值 单位﹙mg/m3﹚
2、噪声
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四面厂界昼夜间噪声执行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厂界东面、东北面东源村环境敏感点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项目执行标准见表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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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厂界噪声限值 单位:dB(A)
六、验收监测内容
该项目验收监测调查的内容有:调查监测期间工况和监测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环境敏感点声环境和厂界噪声。
该项目生产设计能力为年产25000吨非建筑型材角钢,按每年300工作日计算,设计规模为日产83.3吨非建筑型材角钢。据现场调查,该项目生产为两班制,验收监测期间实际产量分别为80 t/d,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为设计规模的96﹪,生产工况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
监测点位、项目、频次见表6-1。具体监测布点图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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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监测点位、项目、频次情况
七、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监测分析方法 1、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1)及时了解工况负荷情况
(2)合理布设点位、保证每个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本次采样和测试均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4)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保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要求,所有参加监测人员均有相应项目的上岗证。
(5)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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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6)监测所用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并在有效期间使用。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2、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气、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见表7-1、7-2。 表7-1 无组织排放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仪器
表7-2 噪声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
八、监测结果与分析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见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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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mg/m3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加热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浓度限值。
邵市环评?2012?22号《关于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型材等边角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明确了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3.52 t/a,根据监测数据,加热炉排气筒出口平均烟气流量为3990 m3/h ,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22t/a,故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统计见表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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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mg/m3
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3个监控点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统计见表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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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4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
监测结果表明:环境敏感点PM10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4、厂界噪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见表8-5.
表8-5 厂界噪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南面、西面昼间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厂界东面、北面昼 19
间厂界噪声GB12348-2008 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厂界四面夜间厂界噪声GB12348-2008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据现场调查,厂界北面为荒山,厂界四面夜间厂界噪声和厂界东面、北面昼间厂界噪声虽然超标,但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九、结论与建议
9.1结论
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利用钢铁胚料加工生产非建筑型材等边角钢,设计规模为年产25000吨非建筑型材角钢。该项目20xx年2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xx年3月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邵市环评?2012?22号文批准同意该项目建设。20xx年9月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邵市环函?2013?155号文批准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验收监测期间,我站严格按照验收监测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对该项目气、声等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得出如下综合结论:
⑴该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行政审批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基本到位,运转基本正常。
⑵验收期间实际生产规模达到设计生产规模的96﹪。
⑶有组织废气排放:该项目加热炉排气筒出口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GB28665-2012《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⑷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3个监控点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 20
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⑸敏感点环境空气:环境敏感点PM10浓度颗粒物浓度均符合GB3095
-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⑹噪声:厂界南面、西面昼夜间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厂界东面、北面昼间厂界噪声GB12348-2008 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厂界四面夜间厂界噪声GB12348-2008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据现场调查,厂界北面为荒山,厂界四面夜间厂界噪声和厂界东面、北面昼间厂界噪声虽然超标,但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综上所述:新邵县永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况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敏感点环境空气颗粒物监测结果、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该项目符合验收要求。
9.2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厂区定时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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