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
1. 每个检查项目都要判定填写“P”、“N”、“N/A”,并在“检查结果”栏填写,表示“符合、不符合、不适用”;
2. 检查员填写“检查员评述”时,对每个问题的描述要首先填写检查项目序号;
3. 如果有提示信息以外的检查项目,可以最后增加“其他”项目描述;
4. 检查员签名要求手写,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5. 过程检验不包括例行试验;
6. 企业校准使用没有资质但有能力校准的单位,要由各分中心根据辖区情况报工厂检查处批准备案。
7. 3.10零部件库存情况可以不填写具体数字,只要写出大体状况即可,如零库存、某成品有大量关键件库存等。成品库则填写具体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