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炊事人员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参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2、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食堂招待亲戚、朋友。窗口卖菜人员不得卖人情菜,一经发现,立即调离岗位。
3、物品入库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将物品领出送人,如有发现一次,扣保管人员当月工资,立即解聘。
4、任何人不得收、卖学校物品,如:米、面袋、包装袋、废旧物品等,由学校统一处理,会计室收归入账。
5、食堂所有人员不得私自做饭菜食用,吃零食,发现一次扣款20元。
6、菜班、面班班长要分好班。加餐班、假期班要合理分配,决不容许有人情班。如发现有人情班而闹意见的,经核实确有此事实的,扣班长当月考勤奖。
7、加强水电管理,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各班班长做为第一责任人,随时开关电器。如发现一次扣班长10元,扣当班人5元。
8、要定期召开食堂所有人员会议,每周一作为定期例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月召开一次伙委会议。
9、食堂工作人员的易耗品,如菜刀、围裙等每学期发一次,确有破损的可以补发,如本人丢失及人为损坏的从本月工资中扣出相应物品的金额。
10、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准穿拖鞋,不准在工作时间抽烟,在食堂不许喝酒,发现一次扣款20元。
11、工作人员在洗菜及其他食物,未洗干净的发现一次扣款5元。
12、炊事人员不得在食堂买饼以及其他物品,如私自将公物带出校门,一经发现,扣款50元或立即解聘。
13、负责订饭、充卡人员,必须将订饭费、充卡费及时交会计室,决不允许挪有它用,如不及时交款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14、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扣一个月工资作为押金,若中途自行离岗或犯错误被辞退的,不退还押金,如本人要离开工作岗位需提前三个月告知校方。
六十四团中学食堂
第二篇:员工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安排:(打卡)
上午8:00——12:30
下午3:00——6:00
每天打卡四次,不许迟到,早退
2 酒店员工食堂开饭时间
午餐 10:30——12:30
晚餐 4:00——6:00
3 后勤部食堂每天要保持四人上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领班请假同意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4 菜谱必须每天更新,菜单必须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送采购部,如采购部更新菜单则原留底菜单则应做相应变更。
5 每天采购部提供菜领班必须过秤,并签收。去仓库领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合理原则,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方可。领料单,报修单存根要保存好,凭原单到财务换新单。
6 员工食堂如有物品损坏,应及时填写保修单报工程部,但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也需及时报修,因此造成的损失则由员工自己承担。
7 食堂二位厨师从即日起所做菜肴必须确保色香味俱全。严禁向员工提供冷饭菜。 8 食堂员工禁止在工作时间喝酒以及开小灶,发现喝酒一次罚款20元,开小灶一次罚款100元。
9 食堂员工按已划分的卫生区域确保卫生,否则视情节处罚。每周五酒店统一安排卫生检查,如发现某位员工的卫生区域出现不卫生情况重罚。
10 酒店有安排打药,加班等领班都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后勤部通知开会,未能按时到会和打电话不接的视情节处罚。
11 每周五酒店安排加餐,应按量分配。如因分配不均造成员工有意见,后果由领班负责。
12 酒店新来员工就餐,打饭人必须检查饭卡(老员工除外)。
13 酒店部分部门员工加班提前通知,食堂必须留热饭,热菜(半小时至一小时之内食堂员工不计加班)。
14 所有员工必须节约水电,下班必须关好水电气,并检查完毕后方可下班。如发现有员工下班仍未关闭好水电气的,按违规处理。
15 非酒店员工严禁在员工食堂就餐,如有食堂员工带亲朋好友在食堂就餐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 食堂员工物品要保管好,内务整齐干净。有各部门到后勤部借东西,一定要经过相关手续。
17 每周五食堂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以及保护好物资。
18 请假必须上交请假条,未经同意私自放假者酌情做旷工处理。
以上制度望食堂员工自觉遵守。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 上班时间08:00——12:00,14:00——18:00,每天需打卡四次。
2 清洁划分区域,按区域打扫。发现为打扫或打扫不干净,一次扣20元。
3 宿舍员工进行档案要规范管理。
4 员工住宿按部门划分,不允许男女混住。
5 宿舍财务损坏应及时报修,若不能及时修理或修理不好的应按规范整理。
6 各部门向员工宿舍借物品等需办理相关手续。
7 员工离职时,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打扫整理及点清财务。
8 员工不仅需要按时负责完成工作,并且认真完成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9 上班时间应遵守规章制度,不能随意串岗。
10 每周必须查房2次,谢绝非酒店人员在酒店住宿。相关部门应在相应部分入住,不要到处串寝。
以上规章制度请宿舍管理员积极配合,与酒店共同营造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