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
20 ( )检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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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微生物学检验岗位工作规范
文件类型:操作指导书 第01版第0次修改 文件名称:微生物学检验岗位工作规范 文件编码:WHHDSPJT/QM03-401B-00
微生物学检验岗位工作规范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微生物学检验的工作要求,保证检验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本规范适用于出口食品微生物检验工作。
2. 接受检验委托
检验人员接到委托申请单后应认真审核有关检验项目,在进行合同评审后,确定抽样方案和检验方法。
3. 取样
3.1 检验人员依据申请单的内容详细核查货物,确认无误后方可取样。
3.2 按规定抽取样品,每个样品的抽取数量最少应满足检验及留样。若产品为小件密封包装应尽可能取原包装,检验前不得打开包装;
合同对取样有明确规定的,接合同规定取样。
3.3 取样过程必须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防止一切可能的外来污染。
3.4 样品标记及抽样记录
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加贴样品标签,并由取样人写出完整的抽(取)样记录。
3.5 当样品需要托运或由非专职人员运送时,必须封识样品容器。
3.6 从取样至开始检验的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食品中固有微生物的数量和生长能力发生变化。
4. 样品的验收、存放和检验样品的制备
4.1 当样品送达实验室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对照抽(取)样记录核查样品,签字验
收。
编制人:邓亚萍 批准人:戴春阳 第 1 页 共 3页
文件类型:操作指导书 第01版第0次修改 文件名称:微生物学检验岗位工作规范 文件编码:WHHDSPJT/QM03-401B-00
4.2 样品如不能马上进行检验,应及时保存在冰箱内,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进行检
验。
4.3 制样人按确定的检验方法制备检验样品,需留存的样品按规定交样品管理员保
存。
5. 检验
5.1 根据申请的检验项目制备相应的培养基和生化试剂,并按相关的微生物学检验方法及时对样品进行检验。
5.2 在检验中必须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原则,并定期对无菌室进行监控。
6. 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6.1 每次检验都应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并自核,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结果拟制检验报告,自核无误后出具检验报告。
6.2 授权签字人在签发检验报告前,要认真审核取样和检验的依据是否正确,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准确,数字传递、修改是否符合规定,评定结论是否恰当,检验报告缮制是否规范,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证稿有差错或不妥之处,应立即退回检验员,修改后重新履行自核、审核程序。
检验报告由授权签字人签字后盖章发出。
6.3 当客户要求用电话、电报、或其他手段传递检验报告时,应有客户书面申请,
由室主任指定人员办理。
6.4 检验报告的修改
检验报告签发后,如发现有打印错误需要修改,应经授权签字人同意后修改,重新签发证书。若对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产生怀疑时,应由室主任组织审查,如确有错误,应查明原因,必要时重新检验,按上述有关要求拟制、审核证稿,签发补充检验报告,并注明是对XX号检验报告的补充,或者签发新的检验报告,并声明本检验报告是代替XX号检验报告。
编制人:邓亚萍 批准人:戴春阳 第 2 页 共 3页
文件类型:操作指导书 第01版第0次修改 文件名称:微生物学检验岗位工作规范 文件编码:WHHDSPJT/QM03-401B-00
6.5检验报告签发前,不得向外透露检验数据、评定意见等内容。
6.6检验工作完毕后,检验人员按有关规定将检验记录整理后,交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编制人:邓亚萍 批准人:戴春阳 第 3 页 共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