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 用 单 位:
设 备 代 码: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内容和要求,均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
2、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于强制式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现场检验(当本报告应用于电梯改造或重大维修现场检验时,改造或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按监督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电梯定期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3、标记说明
(1)检验结论
①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论”栏中填写“合格”;
②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论”栏中填写“无此项”;
③对于项目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备注中”栏中应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
(2)备注
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备注栏内,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或在检验报告的备注说明中,对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予以说明。
4、本报告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修改无效。
5、本报告应当有检验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及日期,并加盖施工单位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6、当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现场检验完毕,报告结论为“合格”后,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7、无检验、校核、审批人、施工单位检验专用章(公章)、使用单位公章和检验日期的报告无效。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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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备注说明:
第二篇: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使用单位:
安装地址:
使用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责任人:
电梯质检员: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报告书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对于施工自检报告的要求制作。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2、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3、本报告需签字的表格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本报告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附近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5、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6、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由自检员确认并在整改情况栏中填写了相关项目的复检合格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7、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8、检验机构在自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自检单位需向检验机构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本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建筑名称: 安装/改造/大修合同编号: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附件:安装竣工使用资料范本目录:
自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