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客运总站立项报告
2012-03-14
目录-------------------------------------------------------------------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1项目背景和依据-----------------------------------------------------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二、建设规模及方案----------------------------------------------------
界首市客运总站立项报告
阜阳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界首分公司,根据界首市城市规划,依照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结合界首市客运站场设置现状,拟定将老车站迁往市区以北于南洛高速东南角在界光路与复兴路交汇处,建设界首市新汽车站,实现进入城区客运车辆的分流,彻底消除市区内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为此提出该项目的项目建议;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1 项目背景和依据
目前界首市客运站场主要分为界首市汽车站(中原路)和颖南汽车站(沙河南),界首市汽车站主要承担省际、地际、县际及县内班线任务,颖南汽车站主要担任发往沙河南方向县内班线,随着界首市经济的发展和客运市场的变化,客运车辆迅速增加,旅客流量增多,特别是界首市汽车站地处市区中原路繁华主干道地段,占地面积少,人来车往,交通拥挤,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不利于城市建设规划和我市的对外形象。为缓解市内交通压力、扩大城市范围,同时借鉴其他城市城区规划模式,实现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目标,现有界首市汽车站应予北迁。这一方案在多年前就已列入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界首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为此,界首市人民政府专门组织了可行性研究小组,进行了多次的现场踏勘、调查分析和论证,后又多次进行修订,认为迁建该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现界首市汽车站地处中原路主干道上与界光路交汇,客运车辆的大流量进出及争抢客源、乱停乱靠、造成
交通阻塞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城区交通秩序造成很大影响,随着界首市客运市场的发展,客运车辆和旅客流量会逐渐增多,这种混乱的局面只会越来越严重。显而易见,老站站场窄小,从而造成车辆拥挤、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等问题在所难免。在这种情况下,将现界首市汽车站北迁很有必要,从而实现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公路客运交通与城市公交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分工、衔接有序、资源共享、有利发展的一种交通模式。使我县城区规划更加合理,客运市场的发展更加有序。
同时,新站的建设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首选是车站北迁后,随着车站和城区距离的加大,会促进公交和货运行业的发展,预计至少可增公交线路3条,新增营运公交车几十辆和货的几十辆,年创效益可达百万元。二是客运总站作为北城新区的商业中心可以带动城北新区的未来大力发展!
二、建设规模及方案
随着市区不断扩大,出行旅客会从目前日平均3500人次逐步增加10000人次,符合国家关于二级客运站日发送旅客量的要求,所以新站的建设必须要求10年超前,20年适应,按照国家二级客运站的标准进行建设,这样才会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求及旅客出行的要求,并且避免造成重复投资。综上所述,新站建设共约用地80040平方米,即120亩。
第二篇:项目立项分类
项目立项分类
审批类项目:
各项预算内投资项目,各类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统借国外贷款项目等都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仍按原有审批程序实行审批制,审批的程序和内容主要有: ①审批项目建议书
②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审批初步设计
④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
核准类项目: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
1、项目核准需申报的材料:
①项目申请报告书
②规划选址意见书
③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④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2、核准内容:
项目是否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②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③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④地区布局合理
⑤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⑥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⑧生态环境和自然遗产得到 有效保护
⑨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3、核准效力: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对应该核准而未申报核准的项目或核准文件失效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水 资源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4、核准项目的调整:
对已经核准的项目,如需对核准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报原核准机关出具局面确认意见或重新核准。
5、核准法律责任:
对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常手段取得项目核准 文件的项目核准单位可依法撤消对该项目的核准。对应该核准而未申报核准的项目,以及未按项目核准 文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发改部门应立即责令其停业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备案类项目:
1、备案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2、备案申报材料:
①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②项目单位法人工商登记证明
3、备案审查内容:
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
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
③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④是否属于 政府审批或核准而不应进行备案项目
4、备案证有效期:二年
5、备案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②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③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原备案证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