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

时间:2024.4.21

三、税务稽查调账的方法

(一)本年度内税务稽查调账方法。当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期是本会计年度,并且纳税人尚未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时, 纳税人可以采取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等方法,直接调整被查年度,亦即本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分录,具体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是红字更正 法(也称红字调整法),即先用红字编制一套与错账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予以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这种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用错或会计 科目虽未用错,但实际记账金额大于应记金额的错误账款。

例:某商场销售白酒一批,价款46800元(含税),收妥货款存入银行,该批 白酒成本31000元,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产成品 31000

应收账款 15800

该账务处理,把两个本来不存在对应关系的账户硬纠在一起,偷逃增值税、消费税等,同时减少企业利润,偷 逃企业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和财务制度将企业对外销售取得的收入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用红字冲销法调账如下:

首先用红字冲销原账错 误分录

借:银行存款 46800(红字)

贷:产成品 31000(红字)

应收账款 15800(红字)

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正确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产品 销售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同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0000

借:产品销售成本 31000

贷:产成品 31000

二是补充调整法。它是指如果应调整的账目属于遗漏经济事项或错记金额,按会计核算程序用蓝字编制一套补充会 计分录而进行调整的方法。

例:某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1200元,购货方尚未支付货款,经检查发现,商品已经发 出,但该商店未做销售处理,可采用补充调整法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312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200

三是综合调整法。综合调整法是补充调整法和红字调整法的综合运用。一 般说来,税务稽查后,需要纠正的错误很多,如果一项一项地进行调整,显然很费精力和时间,因而需将各种错误通盘进行考虑,进行综合调整。运用综合调整法的 要点是:用蓝字补充登记应记未记或虽已记但少记科目,同时,仍用蓝字反方向冲记不应记却已记的会计科目,从而构成一套完整的分录。采取综合调整方法要求企 业财会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将会计科目之间的联系搞得清清楚楚,否则就会出错。笔者总结出几句口诀:方向记反的,反方向再记;金额多记的,反方向 冲记;金额少记的,正方向增记;不该记而记的,反方向减记;应记未记的,正方向补记。

例:某企业将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4000 元记入“管理费用”,企业原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4000

贷:应付福利费 4000

上述账务处理的错误在于错用了“管理费用”科目。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生产车间工人的应付福利费应记入“制造费用”科目。运用综合调整法时,一方面借 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反向登记“管理费用”予以冲销,即:

借:制造费用 4000

贷:管理费用 4000

(二)跨年度的账务调整。如果税务稽查是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编制以后进行的,即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 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账户,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会计账户尤其是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 纳税人不可能追到各受表单位收回报表更改(在制度上也是不允许的),纳税人就不可能再通过更动原有错误账户进行调账,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 行调账。相应地,在调账方法上也只能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账务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属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本年度调整 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的收益,少计的费用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 而调整本年度损益的数额。期末,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例:税务机关 在对某纳税人19xx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上年将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转出)。根据财 务会计

制度的规定,基建工程领用的原材料应记入“在建工程”,该企业将其列入生产成本,等于虚增了成本,减少了当年利润,应调增在建工程成本,调增上年利 润,补交企业所得税,其调账分录如下:

1.调整上年利润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以前年 度损益调整 30000

2.补交企业所得税9900元(30000×33%)

借:所得税 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

3.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贷:本年利润 30000

应该说明的是,跨年度调账方法只限于跨年度损益事项,即直接影响当年利润的事项,对于跨年度的 非损益事项如应收款、应付款等往来事项仍可按本年度内的调账方法进行账务调整。

此外,还须强调的是,某些时候,纳税人可能需要补交税 款,但却无须进行账务调整。这主要是纳税人对永久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时处理有误而引发的查补税款。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只需进行补提税款和缴纳税款的账务 处理即可

增值税是对在我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的税 务稽查后应建议纳税人调账,那么有那些情形应予以调账、怎样调账呢?

对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的“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销项税额”专栏进行核算。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在 贷方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在贷方用红字登记。对销项税额的税务稽查调账主要应从销售额、税率及数据运算结果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着 手。A

企业在销售收入实现后,应及时将销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并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如果纳税人将纳税期限内已实现的销售额不入账、少入账或推迟入 账,势必会造成漏缴、少缴或延缓税款入库的时间,可能导致企业纳税申报异常,并引起会计核算失真,影响企业经营成果的核算和所得税的缴纳,那么这时就需要 调账。

(一)销售确认的税务稽查调账

企业销售的实现,主要有两个明显的标志: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或者劳务已经提供;价款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价款的凭据,获得了债权。这就是销售实现的基 本条件。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无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都应以此为基础确认销售的实现,并及时将销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同时计提销项税 额。

1. 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销售确认的税务稽查调账

首先审查报告期末一段时间的#5@p存根联的开票日期,看有无已开出#5@p而未撕下记账联未入账或虽已撕下#5@p联而误记往来结算账户的情况。将“银行存款”账 户、“银行对账单”、“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等和#5@p存根联进行核对,查明当月应实现的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压票现象,或通过对“应对账款”、“应收账 款”等有关明细账的清理,查看有无虚列户名的无主账户或转账奇异的情况。凡有核算内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发生额挂账时间较长的,就有隐匿销售收入的可能。 在查明问题后,应根据未入账或隐匿在往来账户上以及误转其他账户的销售收入额,按不含增值税或含增值税的不同情况,调整销售收入额,核算销项税额,核算销 售成本和销售利润。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追补消费税。同时应运用上一章介绍的调账方法进行调账(下同)。

2. 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销售确认的税务稽查调账 有的纳税人其货物已经发出,并向银行办妥了贷物托收手续后仍不体现销售。这类情况一般是纳税人属人为地调节利润指标而造成的错误。可重点以季末或年末发出 商品备查簿为中心,查核商品发运记录资料,审查企业提供的购销合同,结合银行结算凭证回单联及#5@p开具日期,对照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等,查明是否有不及时 结转销售收入而延误收入的入账时间。

上述问题,一般只对跨季度或跨年度延误入账的收入进行检查,一季或一年检查一次。

3.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销售确认的税务稽查调账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往往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已到而未及时收到款项时,不结转销售和计提销项税额,这样就延误了税款的入库时间。应以赊销合同为依据,结 合“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等,核实到期应转而未转的主营业务收入额和应计提的销项税额。同时审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贷方发生额结转产品(商品)销售 成本的计算资料,看有无多转或少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成本的问题。

4.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销售确认的税务稽查调账

有的企业已经发出产品,仍不结转销售,造成预收的货款长期挂在“预收账款”账户上。推迟了销售收入的入账时间,并影响增值税的及时缴纳。应以期末“预收账 款”明细账为中心,结合预收账款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将“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相关的销售数量与“预收账款”明细账进行核对,查明有无产品已经发出而未及 时结转销售情况。对它经发出产品而未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数额,应按规定调整销售收入,核算销售成本,计缴销售税金,核算销售利润。

5. 采用其他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销售确认的税务稽查调账

所谓其他结算方式是指以汇票、期票、本票、支票、汇兑及现金等进行结算的结算方式。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应以产品(商品)发出或提供应税劳务,同时收讫销售 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作为销售的实现。

有的纳税人其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5@p、账单已交付购货方仍不记销售。应以“产成品”或“库存商品”账户明细账为中心,结合#5@p及凭证, 查核会计分录的对应关系,对照“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看有无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而未列销售的情况。

(二)产品(商品)销售价格的税务稽查调账

产品(商品)销售价格税务稽查的内容大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对价外费用的税务稽查调账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全部价款的计算应当包括随同货物销售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在内。具体是指价外向购买方 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 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5@p给购货方并由纳税人将该项#5@p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以及受托加工应征 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必须明确,凡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不论其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应当指出的是,对有些与销售货物 没有直接关系的收费,如电力部门收取的电力增容费、贴费等不属价外费用范围的费用,可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的纳税人将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将价外收费直接转为职工福利费或用来 冲减待摊费用;有的直接挂结算往来账户或冲减材料成本差异和转作盈余公积;还有的将价外收费作为“小金库”或暂寄存在购货方,如此等等。所有这些均属偷税 行为。应根据开具#5@p所列产品(商品)或劳务名称,严格界定价外费用的性质,结合账务处理,查实价外费用的入账情况,凡有违反规定,在按照现行有关会计制 度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同时,未按价外费用计算销项税额的,不论是否使用,应按原发生额依价外费用收入所属产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追补增值税。属应税消费 品的,还应依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追补消费税,并调整有关账务。

2. 产品(商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稽查调账

有的纳税人为了销售的方便,不惜损害国家的税收收入,采取让税让利的办法,以明显低于正常产品(商品)的销售价格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在这种情况下,应由 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程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属于从价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从价定率应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也可比照上述原则确定销售额。

应该强调的是,在按程序确定销售额时,不能将确定的程序相互颠倒或者不区分任何情况而直接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

计算调整为:

应补增值税或消费税=核实应缴增值税或消费税-按偏低价格已缴增值税或消费税

财务调整为:

借:应收账款(追补增值税)

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赔补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或: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上述对产品(商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稽查,一般可通过价格核对比较和销售毛利分析进行查证。

3. 从销售收入中坐支费用的税务稽查调账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纳税人为了简化缴款和取款手续,加速资金周转,将产品(商品)销售部分的销货款抵作费用支出,一般有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产品 (商品)销售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代购代销手续费等。这种从销售收入中坐支费用的方式,一种是采用红字冲销法,即在产品(商品)销售时按照发生额核算销售 收入和销项税额之后,再将其发生的费用冲减主营业务收入,相应冲减其销项税额;另一种是采用将费用凭证和销货记账凭证混在一起冲抵销货发生额,即以主营业 务收入按坐支后的余额记账,相应的少记销项税额。

上述两种情况,均属偷税行为。对前一种坐支费用的形式,主要审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冲减数(或贷方红字发生额),后一种坐支费用形式,可 核对销售原始凭证予以查证核实。

4. 加工业务收入的税务稽查调账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加工业务收入,应包括工时费收入、实物收入和垫料收入。按照规定,加工业务的工时费收入、实物收入和垫料收入均应通过“产品销售 收入”科目核算,并计缴应税劳务的增值税。

有的纳税人只记工时费收入,漏记实物和垫料收入,从而导致少计增值税额。可通过审查“受托加工材料备查簿”、原材料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及企业开出的加工业务 #5@p。采用单位产品耗料数量分析法,核实企业交付代制代修品后的余料

金额。从而查明代垫材料收取的加工费和余料金额,看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漏记加工业务收 入和增值税的情况。

5. 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有偿折价收回同类旧货物的销售方式。采用这种销售方式,除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其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 确定销售价格者外,其他应作购销业务处理。即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应税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回收的旧货物应视同外购原材料或材料物资业 务。

主要审查纳税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看有无该种产品(商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于正常时期的销售价格的情况。如有异常情况,所销货物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无其 他特殊情况者,一般多为实行以旧换新让价销售造成的。经检查核实后,应补记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调整账务为:

借:原材料或材料物资(旧货物收购价-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主营业务收入(旧货物回收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赔补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追补消费税。

6. 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的期限时,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这种销售方式是纳税人为了加速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 销手段。纳税人采用还本销售方式,其销售额应为产品(商品)销售时所取得的实际销售收入,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也不得以现行市场同类货物的销售价 作为销售额。其还本支出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在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时,往往按扣除还本支出后的余额记销售,这样造成了少缴增值税。

对这类问题的税务稽查,首先应了解纳税人有无还本销售业务。如有,应重点检查“产品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明细账的摘要记载,看该账户有无还本支出核算 业务,列账是否正确。如果没有还本支出核算,一般就是扣除还本支出后的余额记销售的问题。对此,则要按照还本支出凭证的汇总数补记销售收入,追补增值税。 其账务调整为:

借:产品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追补消费税。

7. 随同产品出售包装物计价的税务稽查调账

纳税人销售带包装的贷物,不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在财务上如何处理,也不分包装物是自制的还是外购的,都应按带包装的销售收入征税。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 业,在随同产品(商品)销售货物时,对另加的包装物采取分别开票分别记账的办法,将包装物的售价从产品(商品)总售价中分离出来,直接冲减包装物。

主要审查“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明细账。该账户贷方发生额是反映生产领用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或单独计价包装物以及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成本结转 数。若其对应账户是货币资金或往来结算类账户,一般就是错漏。则应进一步检查销货原始凭证,查明随同产品(商品)出售包装物漏记销售额的问题。 经核实后,应就其包装物收入随同产品出售的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追补增值税,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按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追补消费税。

纳税人在产品(商品)销售过程中,对周转使用的包装物采用出租出借方式而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收取押金时达一年以上逾期未收回 的包装物除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报经税务征收机关确认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的外,应并入销售额,按所属产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征收增 值税和消费税。但有的企业对收取押金超过规定期限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不及时进行清理,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上不转账,或虽作了清理,但错转 “应付福利费”、“盈余公积”等账户挪作他用。

(1)审查出租出借包装物有关合同、协议、掌握各种包装物的回收期限,凡收取押金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仍挂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上的,应清理结转其他业务 收入(对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另加收的押金,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的押金应结转营业外收入),追补销售税金。

(2)稽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借方发生额的对应账户,看有无奇异的对应关系。如发现有与“应付福利费”、“盈余公积”等账户相对应的情况,一般就是将应 没收的包装物押金挪作了他用。

经检查核实后,应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追补增值税和消费税。 计算调整如下: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清理没收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

应补增值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应补消费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账务调整为: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或:应付福利费或盈余公积等账户

来源:(.cn/s/blog_5361ba470100ebjo.html) - 会计调账-主要税种税务稽查调账技术--销售额的税务稽1_如意_新浪博客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本年利润

上述分录中“应付福利费”、“盈余公积”账户的调整额为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斩企业错转账户的数额,应按原发生额从原进账科目中予以冲销。

8. 外汇结算销售额折计人民币的税务稽查调账

纳税人销售货物,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选择结算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 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得变更。应根据其采用折合率的方法,核对当天或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以鉴别其折算的 正确性。如果发现有任意变更折合率的采用方法或折合率使用不当的,应按规定进行计算调整。

(三)视同销售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视同销售货物是相对销售货物行为而言的,是指那些提供货物的行为本身不符合增值税税法中销售货物所定义的“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条件。增值税税法规定在 征税时要视同销售货物征税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有自产自用货物行为的,应视同销售处理,并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征税。而会 计制度规定,企业自产自用货物,除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记入“销售收入”科目外,其他不列“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于移送使用时,按成本价转入相关科 目,其应缴纳的销售税金同时转入相应科目。因此,对不通过“销售”账户核算而以成本价直接结转相关科目的,除要认真核实销项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外,还应检 查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对产品(商品)销售价与成本价之间的差价是否按永久性差异作了纳税调整,计提了所得税。 对视同销售货物的税务稽查,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是同一经济业务,分别以委托方和受托方为主体进行会计核算的相对应的两个方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委托方不支付手续费的代销业 务。这种情况,各自均应按自购自销货物处理,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税务稽查时应注意,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有无不作销售处理或将销售收入转移 到其他账户上;受托方有无代销商品销售后不体现销售收入销项税额,将自销货物按代销货物处理,进行偷税。另一种情况是,委托方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业务, 这种情况,就委托方而言,在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的当天,应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 税(销项税额)”科目,借记“产品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就受托方而言,售完货物并将代销清单和应收手续费结算单据交付委 托方后,应按规定核算税金和结转应收手续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应付账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 “代购代销收入”科目。同时,核算营业税金。税务稽查时应注意,对委托方除检查是否及时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外,还应重点检查有无以扣除手续费后的余额记 销售而少计销项税额,或挂往来结算账户进行偷税;对受托方应重点检查有无将代销货物不按规定作账务处理,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也不入账的问题。

税务稽查方法:首先应审查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看双方是否构成代销业务,并将“产成品(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费用”或 “经营费用”、“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明细账及会计凭证相互核对,查明代销货物所取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入账,税金核算是否正确。

2.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调拨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在不同县(市)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时,销售尚未实现,但从税收角度看,则应视同销售,并分别于 移送货物和售出货物时按规定各自计缴增值税。如甲机构移送货物给乙机构,于开具专用#5@p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贷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乙机构收到货物及专用#5@p时,借记“产成品”,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科 目;乙机构售出货物于开具专用#5@p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上述甲机构移送货物所计缴的销项税额和乙机构收到货物所取得的专用#5@p上所列明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一致的。因此,从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角度看,不 存在重复计税问题。

应对“产成品(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为中心,结合增值税专用#5@p,掌握发货时间,查明发出货物方 是否按规定计缴了增值税。收到货物方用于销售后,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销售和税金的核算,有无偷税行为。

3. 用于非应税项目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经济业务,没有对外货款结算的制约,一般采用内部转账进行核算。在货 物移送时,按照销售同类货物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按照生产货物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直接进行结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应付 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等科目。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计征消费税。 有的纳税人是以产品(商品)成本介直接结转,不进行销售税金的核算。一是查核产品(商品)出库的使用情况,审核“产品(商品)出库单”,查明产品(商品) 的去向和用途;二是通过企业的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和福利设施的计划、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对工程用设备产品(商品)的来源进行逆向检查;三是审查“产成 品”、“库存商品”等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及其对应的借方账户,核对会计凭证,看有无税金分配的核算。若没有反映税金分配的核算或核算不正确,一般就是漏记或 少记了销项税额。对此,应按同类产品(商品)的销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追补销售税金,并调整有关账务。

4. 用于投资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企业将自产、委找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这种投资,是发生在企业与外部的经济业务中,根据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缴增 值税。在货物移送时,按照同类货物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按生产货物、委托加工货物或外购货物的成本直接结转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产成品”、“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当投资协议价格与用于投资出库产品(商品)或原材料成本不一致 时,其差额应转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有的纳税人以货物的成本价直接结转,未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或将购进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错用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少计应纳增值税。属应税消费品的,还漏计或少 计了消费税。

可通过投资合同、协议有关投资方式及其资料的查核,并对照账面记录和会计凭证,检查“长期投资”科目。如果“产成品”、“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 贷方直接与“长期投资”科目相对应,无税金核算,或“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方与“长期投资”科目相对应,则为错漏。账务调整 为: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应交消费税

5. 用于分配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首先应查明企业是否采用产品(商品)形式偿付利润,然后采用账户对应关系核对法,查明分配产品(商品)的计价和核算。如果“产成品”、“库存商品”或“原 材料”科目贷方直接与“应付利润”科目对应,则说明企业用于分配的货物未通过销售处理,而直接减少了库存物资。

(1)按产品(商品)、原材料成本价结算,漏记销售。分配产品(商品)、原材料有的企业不开增值税专用#5@p,这就容易导致不反映销售环节的销售税金。对 此,应进行调整。

计算调整为:

应补增值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应补消费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或=产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账务调整为:

借:应付利润 (追补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付利润 (追补销售差价)

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成本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借: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按产品(商品)或原材料售价分配对转,漏记销售。企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产品(商品)或原材料,不通过销售核算,采用按售价直接从“产成品”、 “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科目结转“应付利润”科目,这样就直接压低了库存产成品、库存商品或原材料成本,不仅偷了商品及劳务税,也影响了企业经营成果的 正确核算。对此,应作如下调整:

计算调整为:

应补增值税=产品(商品)或原材料不含增值税售价×增值税税率

应补消费税=产品(商品)或原材料不含增值税售价×消费税税率

或=产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账务调整为:

借:应付利润 (追补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产成品(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不含税售价或成本价之差额)

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成本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借:产品(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 用于无偿捐赠货物的税务稽查调账

有的纳税人同前述用于分配和投资的货物一样,通常按成本价或售价结转,不反映销项税额的核算或错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可查阅有关捐赠货物的协议、捐赠书等资料,查核“产成品”、“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和其对应的“营业外支出”账户,核对会计凭证,看核算是否正确。重点 查明两个方面。一是看有无销项税额的核算,如果只有捐赠产品(商品)的核算,而没有销项税额的核算,一般就是漏计了销项税额,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漏计了 消费税。对此,应作相应的计算调整。二是看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若捐赠额度超过了应税所得额3%的部分,其超过的部分或 不通过国家机关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而自行直接向受赠人捐赠的,除应核实纳税人用于捐赠的出库产品(商品)是否按规定作视同销售计算纳税外,还应按规定调 整计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

(四)已列销售账户错报销售额的税务稽查调账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由于财务管理制度较为混乱,会计核算不够健全,财会人员对税法不甚了解,以及其他方面等原因,有时也往往出现差错。申报时,错报、 漏报销售额,少计增值税,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少计了消费税。从而造成纳税申报和账面记录数不符的情况。应着重抓住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核。

1. 短报、漏报销售额的税务稽查调账

企业在纳税申报时,短报、漏报销售额的情况,主要有如下情况:漏报业务收入项目,即只能正品销售额申报纳税,不申报副产品、联产品、残次品、等外品、外购 货物及委托加工产品(商品)等销售额的应交税金;销售使用过的不符合规定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固定资产和销售购入拍卖的物品漏报增值税;汇总计算销售额时串 位,将应税销售额计入免税销售额;厂部下属销售网点、门市部及自用产品(商品)不申报纳税。

2. 按销售差额申报纳税的税务稽查调账

企业按销售差额申报纳税的情况通常有:从销售额中扣除价外费用、推销奖、手续费、佣金,单独开#5@p的折扣额、还本支出、旧货物作价款项、随同产品(商品) 销售的包装物成本、外购配套件价款等后申报纳税。有的还按产品(商品)销售价扣除成本后的差额或按不含消费税的销售额申报纳税等等。

3. 计算处理错误,多计销售额少计或不计销项税额的税务稽查调账

这种情况一般是企业向购货方已收取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进账处理错误造成的,多计销售额,相应少计销项税额。

税务稽查方法:

以上三项税务稽查应以年度、季度或月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申报收入额及损益表中的有关数据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结合会计凭证进行核对,看是否相 符。必要时,可抽查销售日报表、发货票存根联、银行解款单等。查明申报销售收入与账面数额是否相符、征免划发是否符合规定。销售网点、附设门市部或仓库自 行销售产品(商品)的数量是否申报纳税。如账、表应税收入额大于申报数,应查明原因。经核实后以销售收入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的销项税额与申报表中的销项 税额比较,看是否一致,大于时,其差额为应补增值税。这时,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分别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计算调整为:

应补增值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申报税额

应补消费税=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消费税税率-申报税额

或=产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申报税额

账务调整为:

属于短报、漏报项目造成的错漏,将已收到未缴的增值税作自缴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属于按扣除部分依销差额申报纳税的,其少收的增值税作追缴或赔缴处理。 借:应收账款 (追缴增值税)

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追缴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或: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属于计算处理错误,多计销售额少计或不计销项税额造成的错漏应调整损益类科目,补记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或: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根据其不同销售对象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账务调整。

全面会计实务——调账——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实例

税务稽查后的纳税人账务调整是巩固稽查成果、确保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企业来说也至关重要,否则可能会造成明补暗抵、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然而不少 企业却没意识到纳税调整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对企业在税务稽查后未按规定调整账务的情况简要的举例说明:

一、将查补的税费直接冲减已经计提的检查年度的税金,造成明补暗抵税款。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xx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xx年度的纳税检查中,查补营业税10000元,企业将查补的税款直接做如下缴税分录: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表面上看,企业已按规定缴纳了税务稽查查补的税款,而实际企业未按规定做提取税款的分录,造成了“明补暗抵”税款的现象。

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二、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等计入检查年度,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xx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xx年度的纳税检查中,查补房产税10000元,企业所得税50000元(查补房产税在企业 所得税的检查中已做纳税调减)。

企业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房产税等做如下缴税分录: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10000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从以上分录可以看出,企业将查补的以前年度的房产税列入20xx年的期间费用中,而被检查年度20xx年,税务机关已将查补的房产税做纳税调减处理, 企业上述做法,会造成少缴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10000×25%=2500(元)。 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10000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三、未按规定调账,以后年度按账面弥补亏损,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例】某县地税稽查局20xx年6月在对该辖区某企业20xx年度的纳税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弥补20xx年度亏损100万元,经调取20xx年度处理、 处罚决定书,发现该企业20xx年度在结转产成品成本时,多转成本80万元,稽查检查后的实际亏损额为20万元,该企业未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按其账面亏 损进行弥补,造成少缴20xx年企业所得税800000×33%=264000(元)。

该企业在稽查调增8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时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借:产成品 ——X产品 8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00

四、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但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 目,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企业误将此科目的余额转入 “本年利润”科目并且不做纳税调整,则会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更多相关推荐:
国税局税务稽查报告范本

税务稽查报告范本纳税人识别号案件编号20xx356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名称xxxx动物营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xxx检查期间20xx010120xx1231检查类型专项检查检查人员xxxxxx稽查实...

税 务 稽 查 报 告

税务稽查报告案件编号稽查报告根据我处科股指派从年月日起对纳税人识别号的年月日至年月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相关建议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二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一12二三处理处罚依据及建议一12二四其他情况说...

国税稽查报告范本

税务稽查报告根据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国税稽第号的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公司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的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已检查完毕报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为县国家...

税务检查报告范文

地方税收XX分局检查记录被查单位XX房地产管理局所属时间XX年X月至XX年X月我分局派人于XX年X月X日起对你单位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应缴地方各税费情况依法进行了检查根据你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财务帐簿...

20xx年度稽查报告范本

20xx年度稽查报告范本根据我局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年月日至月日到常州公司对该单位年月至年月的地税各税费的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该单位基本情况常州公司单位地址成立于年月投资总额万元...

税务检查(稽查)报告(和平开发)

税务检查报告纳税人识别号210902777750177纳税人名称阜新和平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检查报告号221010001278953186税务检查报告纳税人识别号210902777750177纳税人名称阜新和平房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清算稽查报告范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清算稽查报告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一纳税人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现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职务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实际经营项目经济性质行业现有职工人年月日登记开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增...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

全国税务稽查员考试练习题库附答案(1)(1)

全国税务稽查员考试练习题库附答案一填空题100题1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规定复议机关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行政观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忠于法律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坚持有错必纠行政复议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

《应对税务稽查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1]

应对税务稽查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潘卫铭甘卓霞潘卫铭地方税务局官员透过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税务稽查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的双角度的综合分析相信正经受税收自查压力的企业能够从中学习借鉴到相关技巧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预案222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预案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隐匿收入虚增成本等问题单纯的就账论账难以查深查透需要从外围入手研究一个项目从取得土地到销售完成的全部环节从开发流程资金流向权属登记等各方面运用...

税务稽查1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1稽查选案稽查选案也称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是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对稽查对象各项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筛选最终为稽查的实施确定具体检查对象的过程2稽查实施稽查实施通常也称为税务检查是税务稽查人...

税务稽查报告范本(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