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示
市政府:
********公司为响应政府号召,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在***小学北,****南进行了棚户区改造,该地段居民密集,有照房屋多数是六、七十年代建筑的老房,年久失修,新房多是在各自的院内擅自建的,很多房屋都连成一片,造成道路狭窄甚至不通,垃圾成堆、卫生条件极差。每到春季、雨季,道路泥泞,行人困难,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省政府在20xx年下发的黑棚改【2011】4号文件,《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中,把*******综合楼工程列为省级棚户区改造项目。
由于该区域居民多,房屋密集,动迁补偿比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高出30%以上,给我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了很大困难,财力难以为继,企业亏损严重,因此恳请市政府给予减免配套费、人防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返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等棚户区改造政策。
望领导批准为盼
**********开发公司
2013 年 8 月 20 日
第二篇:关于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请
关于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请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们是同仁县隆务镇夏琼北路84号1栋(经贸委家属楼)住户,这两年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全州大部分住宅楼都外加了保温层,也为城镇面貌带来了新的变化。我们现在住的经贸委家属楼修建于20xx年,当时没有实施保温层,也没有暖气,冬天室内温度很低,常常到了冬天上下水管冻破,给住户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大部分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住宅楼都通过国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加了保温层,不仅看上去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冬天很温暖,所以我们也希望能够享受国家政策实施保温层项目,目前楼内共有36户,住房户均建筑面积87.3平方米,大家一致同意对住宅楼进行改造,并积极配合工程实施,特此申请,望贵局研究批准为盼!
经贸委家属楼36户住户
20xx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