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15年
2.记账凭证 15年
3.汇总凭证 15年
二会计账薄
4.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明细账 15年
6.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辅助账簿 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10.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银行对账单 5年
附:预算事业单位会计
一会计凭证类
1.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10年
2.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 10年
3.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15年,包括:原始凭证、各种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4.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缴款书15年,存根联在销号库凭证后保管2年。
5.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15年,包括: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6.农牧业税结算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7.日记账 15年
8.总账 15年
9.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25年
10.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15年
11.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25年
12.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三财务报告类
13.财政总预算 永久
14.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 10 年永久
15.税收年报(决算) 10年 永久
16.国家金库年报(决算) 10年
17.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 10年(决算)
18.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3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19.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5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报表2年。
20.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5年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月、季度报表2年。
21.税收会计报表(包括票证10年电报保管1年,所属报表)税务机关报送的保管3年。
四其他类
22.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5年 15年
2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2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永久 永久 注:税务机关的税务经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办理。
第二篇:会计档案保存期限
会计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表一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表二 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注:税务机关的经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