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2024.4.9

中原工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报告

课        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实践小组:

组        长:

成        员: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

20##年 5 月 17 日


综合实践报告评价表


中原工学院思政部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报告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综合实践报告是本人及小组成员进行独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实践小组成员签名:

20## 517


目录

《共产党宣言》读书报告............................................................................................... 5

《德意志意识形态》读书报告....................................................................................... 8

《社会契约论》读后报告............................................................................................. 11

《资本论》第一卷读书报告......................................................................................... 14

《恩格斯传记》读书报告............................................................................................. 18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20


《共产党宣言》读书报告

自动化131班某某某

联系方式:100000000

 摘要: 《共产党宣言》问世以来161年的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是与时俱进的开放的理论体系。161年风风雨雨,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真理之火,之所以能穿越161年的时空依然光芒四射、璀璨夺目,其原因就在于:这一理论深刻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为《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写的序言中强调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历久弥新,永葆强大生命力的根源所在。

关键词:共产党宣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科学社会主义

在人类文明史上,有过许多传世名著,但没有哪一篇能够像《共产党宣言》这样牵动全世界广大人名的心魄。无产阶级将彻底打败资产阶级,带领人民走向共产主义社会,全人类都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一、《共产党宣言》的写作背景

《宣言》的问世有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和阶级根源。19世纪40年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主要国家已占据统治地位。产业革命在美国已经完成,在法国正在进行,在德国也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和工厂制度的普遍建立,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莫顿日益暴露出来,导致经济危机频繁发生。经济危机是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资产阶级为了摆脱经济危机的困境,不断加紧对无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随着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暴露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都正日益激化。并随之爆发了“三大工人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运动、英国宪章运动、德国西西里亚纺织工人运动。三大工人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却提出了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迫切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首先要从组织上把各国分散的工人运动统一起来,其次要批判各种错误思潮,未同意的工人运动提供思想纲领。

1846年,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起创立了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和德意志工人协会,他们批判了当时误导工人运动的多种错误思想理论引导工人运动向正确的方向发展。1847年他们加入共产主义者同盟。同年六月,恩格斯出席了共产主义者同盟举行的第一次代表大会,还未同盟起草了第一个纲领草案——《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并于10月底到11月初,恩格斯在征求同盟成员的基础上,对信条草案进行了修改和补充。1847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参加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大会经过深刻讨论,采纳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决定公布一个“宣言:形式的同盟纲领,并把起草纲领委托给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这凉糕的基础之上,根据大会通过的纲领原则,认为应当吧党的纲领写成一篇充满战斗性的宣言,他们用整整一个月时间,以“叙述历史的方式”的方式共同撰写了《共产党宣言》。

二、资产阶级的灭亡与资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无产者聚合在一起,最终形成一个阶级、一个与资产级分庭抗礼对立的阶级——无产阶级。当然这个过程是同资本主义制度同时发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剖析资产阶级就如一个嗜血的恶魔,他们在不断的积聚资本的时,造成的后果就是使无产者的生活一次次濒临破产、绝望。这给无产者阶层——无产阶级的产生、逐步壮大创造了必要条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只是针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赤裸裸的剥削更加地疯狂罢了。马克思说“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充分说明了阶级斗争是始终贯穿于某些社会形态的,而且不仅仅只是资本主义本身那么简单。那么在某种存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阶级斗争将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宣言》详尽的阐述了资产阶级的产生以及无产阶级的诞生。资产阶级发展的迅猛,它在短短百年之中创造出的财富比过去几千年的人类创造的财富还要多。但是,即使这样,在巨大的社会物质积累的进程中,也不可避免,无以回避其赤裸的剥削本质。我国当代著名作家夏衍在《包身工》中这样描述:“包身工的身体是属于带工老板的”,“早晨五点钟由打杂的或者老板自己送进工厂,晚上六点钟接领回来,她们就永没有和外头人接触的机会。所以包身工是一种“罐装了的劳动力”,可以“安全地”保藏,绝没有因为和空气接触而起变化的危险。而现在,将这种关系转移到人和人的中间,便连这一点施与的温情也已经不存在了!”超负荷的劳动强度、毫无人身自由的环境、人和人之间赤裸的物质对立关系——这就是资本主义。他的劳动价值理论,直至洞穿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实质。资本主义用以形式上的手段是掩盖不了其残酷的内在的。

《宣言》是一种昭示,昭告所有受剥削、所有受压怕、所有苦难的人们联合起来!它就像一个符号,代表了无产阶级的心声和需要,正撼动资本主义中资产阶级灵魂最肮脏和脆弱的地方。“当人们谈到使整个社会革命化的思想时,他

们只是表明了一个事实:在旧社会内部已经形成了新社会的因素,旧思想的瓦解是同旧生活条件的瓦解步调一致的。”当无产者开始初期反抗的时候,总是用最直接的手段来反抗,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推翻资产阶级。《宣言》像是一座灯塔,给无产阶级的革命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宣言》变换人称问答的方式,阐释着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疑虑,“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地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

决裂。”这就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未来,生产资料是无产阶级的,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人和人之间是自由的,平等的,民主的,和谐的。马克思汲取空想社会主义人们对美好社会的向往,把这种美好社会的出现与必然要建立在无产阶级推

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基础上联系在一起,在实践的过程中更加必要自觉地进行武装斗争和革命。

三、科学社会主义

《宣言》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出共产主义运动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原理是: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历史才能得到说明。从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了时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个历史包括一系列发展阶段,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摆脱人和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资产借及的剥削统治下给解放出来。《宣言》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分析阶级和阶级斗争,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无产阶级肩负的世界使命《宣言》公开宣布必须用革命的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表述了一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思想。《宣言》还指出了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必须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社会的改造,进而达到消灭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宣言》批判当时各种反动的社会主义思潮,对“空想社会主义”作了科学的分析和评价。

四、对中国的当代意义

纵观国内外形式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探索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的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 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强和改造思想政治工作, 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回答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从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让《共产党宣言》在当代中国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一卷) [M ]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296、296、2 97、2 98、5 01- 502、5 04.

[ 3] 江泽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局面[ M] .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2. 15- 16、16、3 9-40

[4] 崔华前.《共产党宣言》中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文献的分析与当代意义[J].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22 (6)

《德意志意识形态》读书报告

自动化132班某某某

联系方式:10000000

花了几个周的时间读完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书,在阅读过这本书之后

我并不是很能理解这部著作的含义,所以我就查资料进行帮助理解。理解了之后我就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并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这部著作共分为两卷,其主要内容是阐述作者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批判分析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麦施蒂纳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或“德国社会主义”的各式各样的哲学观点,表述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诞生时期最有科学价值的科学著作之一。

   我们都知道《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恩创立的“新”唯物史观一部巨作,是马恩为了清算他们以前的哲学信仰,达到自己弄清问题的目的而概括出来的。其第一卷第一张“费尔巴哈-唯物主义观点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中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第一次”真正做到了经典的表述。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题在于批判,因此语言犀利,甚至刻薄,也可能是翻译的原因,书中频繁出现的具有讽刺意味的字眼,让人闻到了浓浓的火药味,不禁把人拉进了19世纪发生在德国的那场论战。第一卷的目的定位在“揭露这些自以为是狼,也被人看成是狼的绵羊,指出他们的咩咩生只不过是以哲学的形式来重复德国市民的观念,我们已经习惯了那些偏中性的官方语言,不带感情色彩的。

《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作于1845-1846年。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方式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生产关系必须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等,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成熟也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创立。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阐述的非常清楚。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及社会革命、人民群众等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并运用这些范畴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唯物史观的表述,可以得出他们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物质关系是整个社会历史的基础,它决定了整个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形成。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理论告诉我们,社会现象是复杂的,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结成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而人们在生产中所形成的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则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它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决定了整个社会历史的发展,决定了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性质。只有以这样一种物质关系、经济关系作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作为一种历史观,才能再现社会有机体的普遍本质,才能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才能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这一内容,马恩在上述表述中阐述的非常清楚。马恩在指出整个历史基础的同时,还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和“各个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同等意义的概念,这不仅说明了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这两个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之间的联系,而且还揭示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矛盾的原理。

 第二,人类的物质生产是整个历史发展的出发点。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有机体,其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在哪里呢?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唯心史观把从头脑中产生出来的范畴、观念作为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唯物史观则把人类的物质生产作为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如何确定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直接影响能否正确认识及其复杂的社会有机体,能否客观揭示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及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们说,唯心史观是一种对社会历史的错误想象,对人类社会及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根本错误的,而唯物史观是科学的历史观,是社会有机体普遍本质的理论再现,其原因就在于对历史发展的出发点的理解不同。由此,马克思恩格斯特别重视并在对唯物史观的表述中首先明确指出考察社会历史要“从直接生活的物质产出发”。

 第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及社会意识如形式产生,发展的动力。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是划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唯一标准。在上述表述中,马恩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他们产生的过程”回答了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而马恩以前的哲学不管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都没有正确揭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在唯心主义那里,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他们被生活中感性的认识蒙蔽了,生活中我们总有一种错觉那就是我们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似乎是意识决定存在。而在马恩以前的唯物主义那里,他们在自然界承认存在决定意识,到了社会历史领域他们被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迷惑同唯心主义走到了一起,造成了马恩以前的唯物主义社会历史领域的唯心主义的畸形变态的发展。马恩旗帜鲜明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唯物主义在自然和社会历史领域同样适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阐述了他们的“分工”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分工是联接生产力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的中介和纽带。一方面,生产力决定分工,分工的本质是生产力发展的合理逻辑结果,分工又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制约着所有制形式的更替,而生产关系又对分工有反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引起分工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因而产生了私有制。只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斗争。返工时异化存在的前提。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即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这种“异化”当然只有举办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失。一是“没有财产”同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是生产力的发展是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巨作。阅读完这本著作,我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影响下对人和社会的存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通过对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联系我国发展实际,我充实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更加的了解自己,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共产主义理想,更加理解和相信祖国所走的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后调整了过去相对平均主义的生产关系,把私有制引入到社会主义公有制中,虽然造成了社会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但它是与当今中国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以上就是我读《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读书报告,它让我学到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姓名:某某某班级:自动化132

联系方式:10000

《社会契约论》这本书其实上高中时,历史老师就给我们提过,一直没机会看它。这学期马克思原理课老师一直提到这本书,于是就去图书馆借了这本书进行阅读。

刚翻开这本书前几章,我就有点头晕了,它的语言太深奥了,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消化这些文字,这本书范围涉及政治、社会、国家、权力…….等等吧。真有点没勇气读下去,不过还是硬着头皮往下读,但是阅读我越发现其实这本书挺好的,值得我们深读。

首先,我先对卢梭发表一下自己见解。让-雅克﹒卢梭,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他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思想的先驱,也是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卢梭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1750年,卢梭在30岁时一举成名。原因是,第戎科学院开展一次题为《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的有奖征文活动,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这篇论文获得了头等奖,他因而成为一位名人。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后来创作出来的,但这本书描述人和社会关系的著作在当时却无人问津。后来才成为反映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常有个人能力无法应付的境况,必须通过和其他人联合才能生存,因而大家都愿意联合起来。人们联合在一起,以一个集体的形式存在,这就形成了社会。社会的契约是人们对其成员的社会地位的协议。

本书共四卷,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以递推的形式展开。第一卷主要写政治共同体的形成,第二卷主要写主权的内容,第三卷主要介绍政府形式,第四卷主要写公意及罗马共和国的例子。

第一卷

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指出,以绞死或废除暴君为结局的暴乱,同暴君利用当初利用暴乱屠杀人民和掠夺财物的行为是一样的,是合法的。暴君的位子靠暴力维持,而要推翻它,也同样要靠暴力。因此,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别人根据什么权利剥夺他们的自由,他们就可以运用同样的权利恢复他们的自由。

作者认为,战争的目的是摧毁敌国,因此战胜国有权处死那个国家那个手拿武器抵抗的保卫者。但是只要他们一放下武器投降,不再当敌人或敌人的工具了,他们便重新成为一般人了,人们就没有权利伤害他们的生命。

一个由全体个人联合起来形成的共同人格,作者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称为“国家”,当他主动时,则称为“主权者”;把它和它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至于结合者,总起来称之为“人民”,成为主权的参加者,则每个人称为“公民”,作为国家的法律的服从者,则称之为“臣民”。

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损失的,是他们的天生的自由和企图的得到的和能够取得的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力;而她们得到的,是社会的自由和对他们拥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第二卷

卢梭指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是不可分割的。

公意与众意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公益只考虑共同的利益,而众意考虑的则是个人的利益,它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在这里,作者举了一个例子。说,如果有人玩弄阴谋,形成了牺牲大众利益的小集团,则每个这种集团意志对其成员来说就是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就是众意,是个别人的意志。这时候,就不再是有多少人就投多少票,而是有多少小集团,就投多少票了。分期固然减少了,打电脑结果却不是公意了。

因此,为了使公益能够更好地表达,就不能允许国家之中存在小集团,并让每个公民都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表达自己的意见。

在这里,公意要真正成为公意,就应当在它的目的和本质上是公正的:它必须来自全体,才能适用于于全体。

接下来,作者探讨了主权行为。主权行为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行为呢?他不是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约定,而是共同体与它的成员之间的约定。这个约定是合法的,因为它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之上的;是公平的,因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是有益的,因为它除了大家的幸福以外,便没有了其他的目的;是巩固的,因为它有共同的力量和最高的权威做保证。

卢梭指出,要奠定一个国家,要具备三个条件:领土的大小,人口的多寡,人口必须享有富足和和平。

第三卷

作者认为,政府只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政府是介于臣民和主权者之间是这两者互相沟通的中间体。它的任务是执行法律和维护自由,既维护社会的自由又维护政治的自由。

政府同人民和主权者是截然不同的。国家是以它自生而存在,而政府则是由主权者而存在,君主的统治意志只能是而且只应当是执行公意或法律。如果君主有了某种比主权者的意志更为活跃的个别意志,并使他手中掌握的公共力量服从他的个别意志,这时,可以说就会出现两个主权者:一个是权利上的主权者,一个是事实上的主权者。

在政府的分类方面,作者分为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三类。

民主制即是,主权者可以把政府的职权交给全体人民或交给大部分人民,从而使担任行政官的公民的人数比比个别的单纯公民的人数多。

贵族制是主权者把政府交给一部分人掌管,从而使单纯的公民人数比行政官多。

君主制是主权者把政府交给唯一的一个行政官手里,而所有的行政官都要从他手里获得权力。

卢梭认为,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没有过。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这是违反自然秩序的;让人民经常不断的集合起来处理公共事务是不可想象的。而君主制使君主掌握太大的权力,容易产生独裁,所以作者偏向于贵族制。在这种体制中,行政官只有一小部分人担任,而且是由选举产生的,这样就可以选出品行端正,有见识,有经验和有其他为公众敬重的有才能的人。除此以外,这种体制使得集会更加方便对事务的讨论更加详细,办事更快捷和有条理。

第四卷

在这一卷,作者强调巩义市不可摧毁的。作者举例强调,当社会的纽带开始松弛和国家开始衰弱的时候,当个人的利益开始占上风和小社会开始影响大社会的时候,公共的利益就会发生变化,就会遇到与之对立的利益,人民的声音就不能形成一致,公意就不是全体的公意,于是就会出现矛盾,人们就会聚讼纷纭,争吵不休,最好的意见得不到采纳。

紧接着作者讨论了选举与投票。讨论的问题越重大,就应采纳越是接近全体一致的意见,比如在表决法律的制定时;而事情越要迅速解决,则规定的双方票数之差就越应缩小,在必须立刻做出决定的讨论中,只需超过一票就可以了,不如处理紧急重大的问题。

在后文中作者简单论述了罗马人民大会制、保民官制、独裁制、监察官制等。

总的来说,卢梭的政治理念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但是卢梭对现实政治的考虑显然不是民主主义者,由于受到当时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到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思想一致。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政府只可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在其他情形下“民主政府或群众政府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和动乱”。困扰卢梭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另一个是教育上的。他认为民主政府的立法决策必须通过公民大会才能决定,这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另外卢梭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

卢梭作为启蒙运动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在《社会契约论》中用其独到而富有逻辑性与说服力的言论阐述了其社会契约理论并从法律、立法、公民、政治制度与体制、社会组织形式等多个方面详尽而富有预示性地描述他对社会政治发展看法与见解。《社会契约论》是第一个提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思想的,另外卢梭先进的思想树立了雅各宾派的旗帜,而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便来自《社会契约论》。他的思想为后世象征性、革命性地资产阶级斗争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理论基础,为人类社会阶段性重大思想及政治改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

这本书我只读了一遍,所发表的感想也只是自己读后的只言片语,感觉自己了解的还不够透彻。这本书值得多读几次,才能感受到卢梭思想的伟大性。也许我对这本书的评价不够到位,但是它值得我们每一位大学生去阅读它,去感悟、去领会。

时间就是最好的证明,历史是不会骗人的,名著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大学生应该多丰富自己的知识。学无止境,要不断阅读,给自己充电,才不会被这个快节奏的社会淘汰。


《资本论》第一卷读后感

自动化132班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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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全称《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是西方哲学大体系缔造者中的最后一人---卡尔。马克思经济学说中最主要的著作,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的百科全书,更是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巅峰之作。

《资本论》不仅是一部不朽的经济学著作,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融为一体的完整地马克思主义全书,并且它又是马克思一生所作出的两大贡献,即历史唯物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完美的统一。实际上这部以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石的经济学著作,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具体论证和生动体现,即具体的历史唯物主义论著。《资本论》创建了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其研究世界的方法源于德国哲学、早期社会主义理论和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像黑格尔一样,相信能够用一个辨证法公式概括人类的进化历程。他认为,所有哲学家所做的一切都在致力于解释世界,但他同时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改变世界。他在黑格尔的辩证法基础之上,颠覆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建立了一个现实中得以实践的最大思想体系,一个影响到地球50%以上人口的体系。

《资本论》以剩余价值为中心贯穿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恩格斯说过:马克思的整本书都是以剩余价值为中心的”。

《资本论》第一卷是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这是暂时撇开流通过程和分配过程来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

一、     第一卷的主要内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与发展趋势

《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即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它是指在统一的生产过程和通过程中抽象出来的生产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在第一卷中,我们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作为直接生产过程考察时呈现的各种现象,而撇开了这个过程以外的各种情况引起的一切次要影响”。而资本的生产过程实质是资本家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所以资本的生产过程的核心是剩余价值生产。

1、分析基础:价值理论

价值概念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范畴,劳动价值理论是这一分析的基础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地说明了作为资本主义财富形式的商品的社会实体是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从而为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生产、分配和社会结构奠定了科学的基础。马克思说,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发达的,普遍的商品生产,商品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细胞形式,因此,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要从商品开始。

     马克思在本卷第一篇,首先阐述了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1)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价值是其社会属性;(2)商品中包含着劳动二重性,作为相同的、无差异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生产使用价值;(3)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构成商品内在矛盾的根源,因而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4)劳动商品一采取商品形式就具有的谜一般的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从这种劳动形式本身来的。”即产品拜物教性质产生于商品形式本身,而其实质是“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5)“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商品的价格。价值和价值并不违反价值规律,反而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唯一可能的形式。马克思指出:“价格和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的可能性,或者价格偏离价值量的可能性,已经包含在价格形式本身中。但这并不是这种形式的缺点,相反的却使这种形式成为这样一种生产方式的适当形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律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

 马克思还建立了货币理论,提出价值形式是指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形式的发展依次经历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货币是价值形式长期发展的结果。货币的本质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是商品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体现的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货币的职能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种基本职能,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与世界货币则是伴随着商品流通的不断发展而逐渐产生的派生职能。货币的这五种职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体现了货币的本质。货币流通规律指出,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与单位货币的流通速度。

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货币理论,为在以后揭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以及其他奠定了牢固的理论基础。

2、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剩余价值理论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制度中,雇佣劳动只能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资本给劳动者支付的

工资的工资由劳动力价值决定。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大于劳动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者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大于劳动力价值,两者之差就是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为资本家所有。这就是雇佣劳动与资本制度的实质,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在本卷第二篇到第六篇中,马克思研究了剩余价值的生产,阐述了剩余价值生产理论,揭示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具体内容为:(1)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发展到一定程度,货币在市场上购买到劳动力产品时,货币就转化为资本,原来单纯的货币所有者就转化为资本家,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是劳动力商品时。这不仅为分析价值的生产奠定了基础,而且解决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中资本和“劳动”相交换而产生的矛盾;(2)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价值增值过程是目的,劳动过程是价值增值过程的手段。在价值增值过程中,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不变资本(c)只是转移而不创造价值,而已劳动力形式存在的可变资本(v)才创造出新的价值(包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才是剩余价值加(m)的真正源泉。(3)提高剩余价值率的另一种方法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它是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劳动力价值下降为条件,在工作日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反向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实现的。(4)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剩余价值的产生不适靠自然条件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资本和劳动关系的产物。(5)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但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工资就表现为劳动价值或价格,即表现为资本家支付给雇佣工人的全部劳动的报酬。

雇佣劳动与资本制度条件下,生产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生产,这也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经济现象---生产相对过剩或“有效需求不足”,即一方面,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的厂商具有无限扩大生产的趋势,表现为市场共给的扩张;另一方面,工资的市场定位,是的工资被定位于劳动力价值的水平,无法与生产扩大的趋势同步,表现为由工资形成的市场需求落后于市场供给的扩张。因此,雇佣劳动与资本制度必然导致生产相对过剩或者”有效需求不足”。

3、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发展趋势:资本积累理论

资本的生产过程,不仅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而且是资本自身的生产过程,即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过程,因此,马克思在分析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关系的基础上,在第七篇又阐述了资本的积累理论,分析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关系的发展及其变化趋势,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客观规律。该理论的主要内容有:(1)资本主义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同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2)资本的积累源泉是剩余价值。资本积累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影响资本积累的因素:对劳动力的剥削程度,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水平,所用资本与所费资本之间的差额,预付资本的数额。(3)随着资本的积累,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会形成资本主义相对过剩人口,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人口规律。(4)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社会的灭亡和新社会的产生,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二、     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劳动力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及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痕的,而是处在不中断的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问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怒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关系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动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说:“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当代社会的经济运行规律。”也就是说,《资本论》的写作是要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运动规律;而揭示这一运动规律,正是在理论上武装无产阶级的头脑,使他们自觉地担当起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和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制度的伟大历史革命。

 其实我认为,《资本论》这本书带给不同的人们不同的认知。如果说在整个读书的过程中,读者必然社会的经济以及政治有一些全新的认识,那么我想,当杜第二遍,第三遍,甚至更多遍的时候,就可以对经济乃至社会有很深刻的理解与认识。

   《资本论》是一百多年前的著作,当今射界的形势已发生巨大的变化,但它的基本理论仍然是今天的人们宝贵的精神财富。马克思的思想已经获得全人类的认识,他不仅为19世纪的人类所拥有,为20世纪的人类所重视,更为21世纪的人类把握。而且,作为人类的一笔宝贵的思想遗产,在以后人类各个世纪中,它都将被继承、被发扬光大。

   马克思写作《资本论》和创立自己的完整地理论体系,最终就是为了批判资产阶级和武装无产阶级,为了砸烂旧世界和创造新世界。所有这一切,也是我国人民坚持的信念,为了更高层次的自由,我们一定会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绝对领导地位,为我国更高更好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源泉。

   今天西方发达资本主义所经历的教训提醒我们:学习《资本论》,跟随马克思的教导是我们前进不停的动力源泉。


《恩格斯传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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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传》详细系统的叙述了恩格斯的一生,从中我看到恩格斯是一个聪明好学的学生,一个无所畏惧的青年,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一个深谋远虑的思想家,一个一呼百应的领袖。他的一生经历丰富,他有着在不来梅的商人生涯,有着柏林的军旅生活,有着以后在巴黎在伦敦作为无产阶级领袖的一天天的来往奔波。他与马克思志同道合,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理想,有着共同的事业。书中说“当两个智慧的头脑碰到一起,消除了误解的樊篱,所产生的力量定能撼动乾坤”,我也从传记深入浅出的文字中深切地感受到恩格斯不及私利,以慷慨与满腔热忱投入革命事业,支持另一个思想的宽厚与广博。

  选择这本书其实有一点我的“私心”。往往都说马克思是最伟大的奠基人,为人类社会的方向指明了方向,但是恩格斯仅仅是最有力的支柱、最坚实的伙伴、最无私的第二提琴手,我心里暗暗有些不平之气。所以也更想知道是怎样伟大的灵魂才会如此伟岸又如此的谦逊。

  纵读全书,首先吸引我的是恩格斯自身的人格魅力。伟人之所以伟大或许不单单是因为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而长久不衰,更是因为他们能有独特的气质以征服人于无形。恩格斯高大魁梧,英俊的外表更有着与之匹配的气度。阅读的丰富、涉猎的广泛让他谈吐自如,常常语出惊人,又不失风趣幽默。他的家中也有如“斯泰因小姐的家中”一般的星期天聚会,他广纳善言,善于聆听让有才之人纷纷汇聚到他的左右。别样的经历,丰富的人生体验也让他有着开放的视野与广博的胸襟,让他能从各个阶层中得到灵感和思索。他的人格魅力在举手投足之间,让我相信一个开放宽阔的内心定会聚集不可估量的力量。

  不可不提的还有他在理论创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扬弃旧观念,提出了具有新鲜感,时代感的新论点,这些新论点就是在今天看来,仍是穿越了时空隧道,闪烁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理论火花!他告诉广大政治家,任何理论的出现都是时代的要求,历史发展,理论既要创新,也要扬弃,理论结合实际才能发展。他一生的时间似乎都在忙碌,都在奋斗,做编辑,参加城市活动,组织工人协会,参加武装起义,经商,探讨各个领域的学术。他涉猎的领域并不是浅尝辄止,而是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批判杜林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第一次系统的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为政治经济奋斗而献身的,或许我们倾尽一生也只能参透他的一、二个重要理论思想,他却创造了如此多的伟大政治思想理论。在波澜壮阔的革命事业中他也是保持警惕,及时调整,不让固有思想束缚前进道路,不让过激言论推动急于求成。

他与马克思的友谊一直为后人称道。读完传记我才深刻的认识到,恩格斯给予马克思的不仅仅的辅助与支持,更是启发与推动。《共产党宣言》的诞生很难想象没有之前恩格斯撰写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和《共产主义原理》这两稿的基础,马克思去世后《资本论》第二卷的出版也离不开恩格斯依据手稿字字斟酌、深入思考的辛勤付出。只有两个灵魂相通的人才能惺惺相惜,才能跨越时间与距离,谱写出振奋人心的结晶。而恩格斯甘愿做第二把手,又是他何等的谦逊与豁然。

对于整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恩格斯对于贫困的马克思的无私帮助。马克思的贫困是众所周知的,但到底穷困到什么地步?估计也只有恩格斯才能深切体会到。曼彻斯特和伦敦之间不断的信件来往,倾听马克思的不断抱怨,和恩格斯时不时的周济,使得马克思在那最艰难的时刻中得最有力的支撑。哪怕是恩格斯夫人去世的时候,老马也不忘在信中抱怨自己糟糕状况,当然在悲痛之余,恩格斯在回信中附上一张支票以解老马的燃眉之急。读到这个故事我的真的忍不住会心一笑。但是在笑完之后我不由的引起了深思,在亡妻这种最悲伤的时候,恩格斯仍记得会帮马克思送去自己的资助,这是一种多么崇高的精神,而且这种资助一直维系了好多年,直到马克思的逝世。更加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上恩格斯是并不喜欢经商赚钱的。但是他为了马克思为了他们共同的理想以及万万千千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他不得不去经商。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恩格斯本人终于从麻烦的商业工作中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幸福,”那些枯燥的东西不再损耗的我的时间了,好啊……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从这句话可见恩格斯的心声同时更体现了他为了革命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情操。

读完了这本《恩格斯传》我真的很崇拜恩格斯。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斗士,伟大的同伴……这一系列的伟大的称号并不能说清我心中的感慨,从某个角度来说,恩格斯是马克思真正的支柱,他是马克思更是那年万万千无产阶级的脊梁。也就是说马克思的一切成果都有着恩格斯的功劳,但这并不是恩格斯的唯一注释,他自己也是那个时代伟大的革命家,马克思的光芒不能遮盖他。我或许懂了一点为什么恩格斯总在马克思名字的后面,因为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分彼此就像是人的手和脚一样虽然人们总是手脚手脚这样的手在前脚在后的说。

恩格斯死后没有墓地,他的骨灰散落在武玻河谷,与大地融合。而他的故居,有世界各地的人慕名而来,常年络绎不绝。一生有限,在有限中创造无限就成就了难以言喻的价值。凝视伟人的背影,沿着伟人的足迹,让思想一直饥渴,让灵魂一直警惕。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摘要】众所周知,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学生需要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本文谈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一.调查目标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法制观念等等。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同时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祖国未来的中流砥柱,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与社会主义建设,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调查,了解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出培养提高的途径,促进我国法制社会的发展。

二.调查内容

     调查方法:网络调查法

     调查时间:

     调查对象:

     调查方式:无记名网上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

调查问卷及结果分析如下:

(4)您认为你有法律意识吗?( )

A.有 46.34%     B.没有  8.54%    C.有,但意识不强  45.12%

(12)您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程度是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基本大法吗?()

A.高;5部以上   15.85%     B.中;3-5部   34.13%   C.低;3部一下 50%

(15) 您了解“法律援助”吗()

A了解   23.17%       B.只是听说过    73.17     C.没有听过   3.66%

从以上的数据都可以看出,大多数大学生并没有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对法律体系的了解也是很少的,并且对法律方面的各项援助都只是听说。

(16)您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完全能    14.63%                             B.大部分情况能区分  50%                              C.只能区分最常见的一小部分情况   34.15%        D.不能 1.22%

(19)您觉得现行的法律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吗?()

 A能  31.71%   B不能  28.05%  C现在不能,但以后能逐渐完善40.2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4.63%的大学生完全能区分违法和犯罪,而40.24%的大学生也认为现有的法律不能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由此可见法律离我们很远。

(18)您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最主要原因是:()

 A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  39.02%   B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 54.88%

 C其他 6.1%

(7)您认为法律意识的强弱与受教育程度有关吗?()

A.很有关系 76.83%     B.一般  19.51%      C.没有关系 3.66%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54.88%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意识的薄弱是因为社会风气的不良,76.8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意识的强弱与受教育程度是相关的,由此可见,应该大力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及教育强度。

14.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首先想到的是:()

A.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74.39%     B.用武力解决 1.22%

C.通过关系解决 17.07%    D.不出声自认倒霉  1.22%    E.其他6.1%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仍有小部分大学生不知道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现状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纵然,当前大学生都赞成“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普遍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等。然而,时下社会上依然盛行“只有私了解决不了问题才应该求助于法律”、“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甚至有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等等。诸如此类司空见惯的现象,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作为“时代骄子”的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和言行。可以相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普遍公民而言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数只停留在感性认知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大学生已有法律意识,但法制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只注重眼前利益,表现出较强的实用性和功利性。甚至有些大学生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只是当时没有注意罢了。大学校园里普遍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有的学生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买了赃物,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第二: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掌握的不牢不全,理解不深

   调查表明:他们对宪法刑法等法律常识还有一点的了解,有些同学还能回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但对于法理、民法、知识产权法、仲裁法、国际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大部分人较为生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欠缺。

   第三: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注定法律意识明显缺乏

   由于当前的大学生群体主要是独生子女,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重,他们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为违法犯罪所受到的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作是形同虚设,即使约束和规范,那也是针对“老百姓”的。

   存在的问题

   第一: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普遍淡漠的法制意识形成较大反差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理念和基本方略的实施,我国高校普遍安排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但学生仅仅在有限的学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毕竟是有限的。加之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学校的法律教育效果不理想,由于传统应试教育和就业观念的影响,学生大都十分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类公共课却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以至于考试时稍作突击,应付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也更难有深层次的感悟体验。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知识的积累,事业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往往有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往往会因思想深处的法律意识薄弱而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

第二:功于知法、懂法,淡于守法、用法

相当于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的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行”的现象。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采用暴力的手段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基本上是清楚地,但态度不够坚决。上述情况表明由于受社会负面文化和学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响,,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而对这种情况,对大学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第三:大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脱节

在我国任何一所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在法律基础课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如同学之间发生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是头脑一热,就采取过激的,甚至于愚昧的方式,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同学则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有的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拿不到钱,,甚至还被罚钱;有的毕业生毕业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有的大学生在购物时不知道索要发票与“三包”凭证,更有甚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却只能自认倒霉,,类似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因此,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使其学以致用,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第四: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

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20##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伪熊事件”以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等,更是让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22岁的浙江大学农业学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考浙江嘉兴人事劳动保障局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而报复杀人。据考证,当代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往往比较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通过调查了解到涉及大学生男女比例大致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及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主要涉及盗窃罪和色情诈骗罪;大学生犯罪的侵害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如宿舍同学,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年龄结构上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对象,能给予最恰当的解释是: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让当代大学生们真正懂法,守法。

五、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成因分析

作为法律意识主体的一部分,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群体,他们有着较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其法律意识的水平对我国法制社会的形成有着特殊的意义,然而,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并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   社会转型期和传统文化的影响

中国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社会转型期,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开始踏上了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的漫漫征途。对于今日中国而言,法治已经成为一种主流话题,“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也在紧锣密鼓的实施,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历史时期。但是,依法治国是“人治”到“法治”转变,我国封建和人治的历史传统久远,而法制传统意识淡薄,因而决定了这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依法治国就是要厉行现代法治,是民族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是对权力的制约和对权力的保障,尽管近年普法教育不断进行,公民民主法律性意识不断提高,但是社会社会公众还是缺少相应的制约权力和维护权利的信念。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知法犯法,这发着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是法律的权威受到挑战,一部分学生低估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把金钱,关系,背景,看得很重,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些年来受西方的民主思想的影响,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其中有许多积极因素,但也有不少消极因素。对于民主与法制,自由与法律,权力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缺乏辩证的认识,有些学生舍弃后者,而选择前者。法治建设的成效和法治建设现状之间的这种巨大发差印证了一个大道理:制度层面的法治建设仅仅是法制的皮囊,是法制外在性的要素,而人的现代化,特别是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才是法制的内在性的要素,才是国家实现法制的关键。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为恶化最灿烂的民族之一,有着自己的传统文化。但是,这种传统的文化体现在中国法律方面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缺乏对权力观念的逻辑规定和论证,权力观念极端单薄;二是强化专制主义,权力崇拜观念极端狂热;三是宗法伦理精神和原则渗透,影响着发的价值趋向,形成以家族为本位的法的观念,并成为中国法律传统文化的核心。这种宗族伦理传统是法成为一种伦理道德的附庸,这种状况必然产生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并且成为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现代教育的历史重负。

这些传统对中国转型的法律治理不能说不产生着影响。办事讲人情,靠关系的习惯人就根深蒂固。有人说“关系就是生产力“。有不少事情靠法律,制度解决不了问题,要惊动到一级级的”首长“才得以解决。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治传统比较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的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力的各项制度,法治很不完善,也很不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视新滋长。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邓小平提出的这个问题,意在告诫人们,人与制度相比,制度更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应当摒弃人治,理性法治,然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人们,在短时间内完全摆脱“人治”心理,形成完善的“法治”意识是不现实的。社会转型进程是一个复杂曲折的逐步进展的艰难的过程,不可能一触而就。处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大学生看到某些现实生活中执法不严,权力大于法的现象,难免对法律有所怀疑,迷惑,忽略自身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二〉   高校教育管理偏差的影响

首先,在教育上,高校对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缺乏系统和长远规划,一般局限于讲授一些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时间也仅有一学期,学生学习法律的方式也是为了考试过关死记硬背,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来看待,造成大学生尽管知晓了一定的法律条文,但只知其然,不知所起依然,不去思考怎样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此以来,很难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清华大学生在犯罪前已被学校决定保送读研,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虽然在校期间也学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在“应试”教育带来的高分低能的弊端下,难免犯罪。这就说明即使大学生学过一定的法律常识,但也要做到严格手法,则还欠缺严谨的法律素质;说明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应该智能光在培养其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完善的法律素质。

其次,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也存在问题。一是重视知识教育传授,请意识培养。我么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主要是给他们灌输一个个干巴巴的条文,一点点指出知识点,而没有把目的放在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上。而是注重刑法,婚姻法等具体法律规范,只是教育,轻视宪法,组织法,程序法,选举法等关系国家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公民基本权力与义务,以及国家机器基本运行方式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教育。三是重义务,轻权力。注重宣讲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活动,忽视宣讲法律所允许和保护正义的正当活动对于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现代法律意识则传播很少。这些问题更会造成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感,压迫感和厌恶感,从而加剧法律生活的失调,消弱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再次,在学校的管理上,有的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的选择自由度大,只要考试过关,学生可以不上课;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也都比较宽松,如有的学校规定对于学生的处分是其表现好坏可以撤销,这在客观上纵容了违纪学生向犯罪方向发展那;有的学校片面强调学生的自治作用,这高估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没有严格的管理条列和规定,或者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得力,缺乏科学管理和正确领导,造成教育管理上的盲点和空白。

〈三〉   学生自身因素的影响

目前,在校大学生都是18-23岁的青年,正处于生理,心里逐渐成熟的时期,他们与成年人不同,有自己的心里特点,主要表现为:

其一,过分的自我意识。部分学生过分强调自我,主张“自我是一切出发点和归宿”,在道德观点上,缺乏明确的善恶观念,没有传统的道德规则;在行动上,主张个人极端主义自由,不愿受社会的任何约束与控制。

其二,过度的自负。部分学生成长轨道一帆风顺,我们在教育培养中,又送给他们“佼佼者”,“国家的栋梁”等桂冠,强化了他们的宠儿意识。他们自视为一等公民,表现出“当今中国之前途,舍我其谁”傲气,滋长了自高自大的情绪,没有认清自己的位置和责任。

其三,过强的自尊心,虚荣心和自卑感。现实中,这三者是密切相关,相互纠缠的。大学生平时自尊心表现的外漏,其自卑感越强烈,虚荣心也越明显。他们情感越脆弱,多愁善感,他别害怕鄙人伤害自己的尊严,过分介意别人的评论和批评。云南大学马加爵伤人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李海涉嫌故意杀人案等,就说明了我国大部分学生心理素质十分脆若,稍微受一点挫折,则易采取过激手段处理问题,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其四,较强的逆反心理。大学生从家庭到学校,经历着心理上的断乳,出现了“第二反抗期”,逆反心理便是这一时期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对社会的一种抵抗情绪,这是一种正常的心里现象。但部分大学生不善于把握这些逆反心里,呈现“矫枉过正”。在内容上一概排斥,手段上简单的反抗,把自己与社会,学校,家庭对立起来,不论正确与否,一律“反其道而行之”,一些学生明知是错误还一意孤行,到最后走上了令人不齿的违法犯罪行为道路。

六、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对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大学生的素质教育,包括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塑造过程,不仅仅是依托学校,更需要深深扎根与背景的“土壤”之中。因此,针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与现状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1、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治见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宗传播媒体和各种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和典型人物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深化大学生“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具体包括:

1)  合理建构大学生法律意识基础知识课程内容,以强化大学生的法律认知。

我国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是在职权主义诉讼理念基础上展开的,偏重于法的适用的工具主义所以在课程内容上设置中,反映出重现行法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刑法请民法,重公法轻司法等情形。因此,要调整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理念,重视法的多重价值的认识与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设置中:一要始终把法理学,宪法学作为法律基础知识的重点,必须把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法理学内容根治大学生脑海;二是增加民商法的内容,以强化大学生对司法的认知;三是要增加国际法的内容,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另外可增设政治理论,法理学,法哲学,人权保护等方面的课程作为选修课,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在坚定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2)  开创法律知识教学新方法,不断加深大学生对法律的情感。

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态度或心理反映。在教学过程中 ,不断要传授法律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情感。这就要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一要引用典型案例教学方法,以案例应到学生思考,讨论,辨析通过案例把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并在此过程中传授法理,使用法规,领悟到法律的价值,从而培养法律感情;二是要实行角色体验教学,可采用情景模式(如行政处罚情景等),给学生设定各种角色,根据所设定你给的脚色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发表看法,从中学习法律知识,体会法律作用培养法律感情;三要利用现代传媒等工具,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使学生自觉去认识事物,获取知识,探究真理,培养对法律及法律现象的浓厚的兴趣;四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对社会负面的信息和消极因素,通过控制传播面或则通过解惑,批驳来使其转化为正面效应,减少甚至消除负面影响。

3)  引导大学生进行法律实践。以增强法律意识。发绿意志的锤炼主要通过实践,根据各院校的特点可采取如下渠道:一是鼓励大学生参加维护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活动,当自身和合法权益人受到侵害时,能合法有效的通过法律救济途径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三是组建法律社团,建立法律言论沙龙,对于社会上不合理的事情敢于正义直言,并通过舆论的力量匡扶正义;四是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和组织法律咨询活动等。

4)  加强大学生的人文素养,逐渐形成法律理念和法律信仰。法律理想的形

成不但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同时也要加强人文素养来促进:一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使大学生的价值观与法律价值观一致;二是坚持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使大学生以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为行为准则;三是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渗透法律形式观和价值观的基本理念,以塑造大学生坚持正义和忠于法律的美德。

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制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呢个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指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呢个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替噶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4、加强学校和家庭沟通完善双向盲人模式

家庭教育机制优劣,对学生的成长及手法精神的培养有着普遍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教育的不利,将严重影响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首先,家长应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修养。家庭是人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也是模仿的偶像。家住的个人素质,文化站素质和品质是塑造子女良好人格的前提。如果家长平时素质低劣,社会态度不端,粗俗甚至行为恶劣,子女必然把他们的行为模仿并逐渐复制出来,形成自己的行为方式。

5、更新教育观念

高等教育要与时俱进,必须大胆实行改革。对计划经济年代遗留下来的并一直延续至今的,从性质上看或者为实践所证明已经严重不公平的或则在实践中产生的大量腐败问题的政策和规定,如对直辖市的考生高考低分录取即保送,东中西部高考考分差异太大等种种政策,要直接予以废除。对高校现行管理体制应大胆进行改革,各处目前高校中存在的官僚主义陈腐积习,改变那种将大学生仅仅是为受教育客体落后的观念或传统思想,,确立大学生“立体”教育观念管理的作用,从政策上真正的保证高校资质管理。

6、健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体系。“要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教育部门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能够上好学,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周济强调,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必须认真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些深层的问题,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哪学生呢个的资助问题。只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才能使贫困大学生安心学习和健康心态成长,坚决治理教育问题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大力减轻贫困大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子,努力构建我校和谐局面,以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七、总结与感想

总之,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从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主流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应引起高度重视。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大学生们对法律的认识,对法制作用和效力的看法、对象性法律的了解程度和具体评价对于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和追求直接影响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必须自觉作为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论对于错,只要是违法行为,我们都不去做,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毋以善小而不为!责任之前先正于身,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出自己应尽的一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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