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明清村七里沟片区“鑫旺花园 ”“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投资及效益测算报告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明清村七里沟片区“鑫旺花园”“棚户区改造”位于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五组,东南接十堰路,南抵县变电站。本项目规划用地20968.04㎡,建筑占地面积5415.49㎡,建筑面积75394.46㎡。
本项目主体建筑四栋,分1#楼17层,2#楼8层,3#、4#楼分别为16层,总建筑面积75394.46㎡,其中地上面积69707.96㎡,地下面积5686.5㎡。
本项目房屋征收30户,土木结构92间3652㎡,砖混结构12栋3780.78㎡,砖木结构12间555.43㎡,还有猪圈432㎡,水泥晒场864㎡,耕地面积6250㎡。
二、测算依据
1、建安工程成本参照目前市场价,加适当考虑物价增长因素等,按1500元/㎡计算,含外墙节能、消防、电梯等;
2、各项规费按现行相关部门收费标准计算,减半缴纳;
3、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含水、电、路、绿化、垃圾站等;
4、安置赔偿费:①过渡房安置、搬家费、按开发商提供的建设房屋拆迁安置方案②室内装修补偿标准暂按3万元每户基础计算;
5、财务费用按建安成本分自筹和计划融资,本测算只考虑计划融资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分2年计算;
6、开发管理费按建安成本的3%计算;
7、销售及建安环节税金按地税局相应标准执行;
8、房屋销售价格按开发商提供的标准:商住楼按2450元/㎡,商业门面5500元/㎡,地下车库6.15万元/车位。
三、项目投入及效益测算
总收入15310.13万元,减成本15109.31万元,盈利201.82万元。同时改造后经统计测算:提供作为移民安置54户,含房屋已拆迁尚未安置9户,申请建房不给批的8户,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无住房的8户,还建面积小不能住房的13户,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12户。
四、项目实施维稳
该项目分期实施一期、二期,为了维稳第一期工期两年为1#楼、2#楼,建筑面积1#楼13557.2㎡,2#楼2598㎡,完成后可将拆迁还建的30户一次性安置到位。
五、建议
上述投资测算表明,该项目投资额大(15109.31万元),开发商处入亏损状态,为提高开发商的积极性,早日圆满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建议政府:一是将该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473.23万元全免,服务性收费223.28万元减半征收;二是用11648㎡作为社会安置房,用于54户移民安置,9户房屋已拆迁尚未安置,8户申请建房不给批的,8户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无住房的,13户还建面积小不能够住的,12户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问题;三是土地出让金1048.4万元先征后返用于入棚户区改造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竹山县鑫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项目投资效益测算表
项目投资效益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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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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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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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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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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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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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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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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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成本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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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开发成本测算表为20xx年第三季度报表,主要增加的内容为:土建工程洽商费: 万元;土建工程增项费用: 万元;配套设施增项费用: 万元;环境工程增项费用: 万元;共计为: 万元。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取消移线合同及降低会所设备费用: 万元,共增加费用: 万元。
增加费用明细表
说明:此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工程增项、洽商内容所列。在编制第三季度的开发成本测算表中增加的费用以此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