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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编号:
深圳经济特区
企业清算报告备案登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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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算企业备案登记书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交的资料及清算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已全部清结,剩余财产已依法分配完毕,不含虚假成份,谨此确认。
企业清算组长签字:
二○○ 年 月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企业清算备案须知
一、内容企业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2、股东会、投资人关于企业终止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股东会、投资人确认的企业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股东会、投资人确认的企业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税务(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7、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会、投资人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清算组成员签名,股东或投资人确认)。
二、外资企业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2、董事会、投资人关于企业终止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5、海关核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6、税务(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
7、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会、投资人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清算组成员签名,股东或投资人确认);
8、企业提前终止的,需外资局提前终止批文。
税务、海关完税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清 算 报 告 粘 贴 处
特别提示:
一、本表如有栏目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二、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如下材料:
1、董事会或投资人通过的关于企业终止及清算的决议;
2、清算组成立文件;
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
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委托授权书。
三、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有国有资产的,应当书面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四、企业清算期最长不得超过360日,因诉讼、仲裁等特殊原因导致清算中止的,应将诉讼、仲裁事项报工商局备案。
五、清算公告刊登须知。
1、清算公告应刊登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或省级及省级以上报纸上。
2、清算公告应在六十日内至省公告三次。
3、清算公告参考格式如下:
清 算 公 告
×××公司×年×月×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终止营业,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90天内到我公司清算组中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地址:
×××公司清算组
二○○ 年××月××日
六、清算报告书写格式。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股东构成及各股东投资比例、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4、三次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况;
(五)、清算其它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投资人(盖章)确认: ×××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签名:
二○##年××月××日
清算备案审查意见表
第二篇: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
出口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批准,已取得进出口业务经营权。为便于开展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现根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有关规定,向贵局申请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 印件;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供);
7、本申请书。
请予审核批准。我公司保证:1、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讹;2、严格遵守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