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甲苑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滨州市甲苑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已经20xx年5月22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5月22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滨州市甲苑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江冰;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杜店办事处刘六村118号。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9月3日;注册资本:叁万元;股东姓名(名称):刘江冰;股东出资额:壹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张翠菊;股东出资额:壹万元;股东姓名(名称):崔风娟;股东出资额:壹万元。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20xx年5月21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开)登记私备字[2014]第0007号。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刘江冰、张翠菊、崔风娟等人组成,由刘江冰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5月22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20xx年5月22日在滨州日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20xx年5月22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万元,其中,净资产为2万元,负债总额为2万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无任何经营财产。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无任何经营债务。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2万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500元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无任何工资拖
欠。
3、税款:无任何税金欠款。
4、债务:无任何经营外债。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20xx年5月22日,公司债券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滨州市甲苑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xx年5月22日
第二篇:公司清算报告范文(1)
桐梓县绿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桐梓县绿顺有限公司已经20xx年10月21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10月16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桐梓县绿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佘小兵;住所:桐梓县娄山关镇白猓树粮站,成立时间:20xx年2月28日;注册资本:陆拾万元;股东姓名(名称):佘小兵、栾利平、刘斌;股东出资额:陆拾万元;出资比例百分之百。
二、公司清算组已于20xx年10月29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
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佘小兵、栾利平和财务周波等人组成,由佘小兵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20xx年10月13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20xx年10月16日在《遵义日报》报刊登清算公告,告知债权债务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到公司办理有关事宜,过期责任自负。
四、公司财产状况:经过清算组对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后,截止 2013 年9 月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伍万元,其他应收款零元,货币资金零元,固定资产原值 伍万 元,实收资本伍万元,未分配利润零元,清算费用零元。实收资本
伍万元转入清算收益。清算结果: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五、截止20xx年12月9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本公司的债务承接人为 佘小兵,债权承接人为佘小兵。公司资产处置完毕,职工已妥善安置,无遗留问题,若有,由佘小兵负责。
六、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全部清偿完毕。
七、所欠税款全部清偿完毕。
八、本公司没有分支机构,本公司没有对外投资企业。
九、本公司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所有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会计资料移交佘小兵保管。
本公司已于20xx年12月9日结束清算工作。
清算组成员签字: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桐梓县绿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盖章) 20xx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