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20xx年未年检的情况说明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而桂林地区的网上年度报告系统还未开通,我公司无法进行该事项。故我公司营业执照未年检。
食品有限公司 20xx年8月5日
第二篇:营业执照年检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应当参加年度检验。
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所属法人企业公章。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办事流程:
企业申报年检材料—>
受理—>
审核年检材料加盖年检印章—>
加贴年检标识—>
发还营业执照
办事时限:1-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元
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企业、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届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应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清算企业只需提交上述第1、2项所列材料及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备案书。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外资分支机构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加盖企业印章的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载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三)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3、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复印件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凡20xx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所属分局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月28日由外省市迁入本市且经市局及各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在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或申请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逾期未接受年检或办理年报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也可凭《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或《年度报告书》申报、办理年检或年报手续。
1.法人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
②年检报告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电子文本审计报告。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需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不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2.非法人企业申报年检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知;
②年检报告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无副本的提交正本);
④加盖公章的隶属企业20xx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外国(地区)企业承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外国银行分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代表机构年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年度报告书;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电子版本);
③加盖公章的登记证复印件;
代表机构设立时涉及前置许可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设立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代表机构,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提示:通过年报的代表机构请及时更换为新《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