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对《公路交接工作协议书》进行适当修改的
报 告
县政府: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路交接工作协议书》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对照县政府《关于市公路网络优化调整方案及五年实施计划的意见回复》,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认为该协议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建议进行适当修改。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理由
1、部分通达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经济干线公路未纳入此次市公路局接养范围。该协议书中市公路局接养公路分别为通达蒋巷镇、黄马乡、冈上镇、南新乡的经济干线公路,但通达南新乡政府所在地的干线公路尚未完全纳入此次接养范围,蒋埠—南新公路黄家桥至乡政府所在地路段未接养;同时通达泾口乡所在地的县道五星—沙潭公路昌万公路至泾口乡政府所在地路段也未纳入此次接养范围,与市公路局《市公路网络优化调整方案及五年实施计划》关于“实现市管养公路辐射全市所有乡镇”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2、“划拨道班房用地”存在困难。我县是农业大县,绝大部分土地属基本农田,当前国家对基本农田使用的控制极为严格,如何合法、合理划拨道班房用地尚需吃透国家有关政策,在解决 1
道班房用地的方面尚无好的手段,无法保证道班房用地的需要。
3、市公路局接养的公路及沿线桥梁改造时间未明确。此次市公路局接养的程扬线、袁梁线、杨市线和建议接养的蒋南线均为通达乡镇的经济干线公路,现有公路技术标准偏低,沿线桥梁荷载大多为汽-13、拖-60,经大吨位、重交通运输,公路及沿线桥梁损毁严重,不能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沿线乡镇及群众要求加快改造的要求极为迫切。为此,我县已将上述四路上报国家交通部,并获批准纳入了国家交通部20xx年通乡油路建设计划。鉴于上述原因,建议市公路局要重点安排资金确保今、明两年实施以上公路及沿线桥梁的改造。
4、市公路局接养公路的路产、路权需商榷。此次市公路局接养的部分公路是当地乡(镇)出行的唯一通道,如路产路权发生变更,势必会制约当地新农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搭接、客运站与候车亭建设)、运政稽查与行政执法。同时鉴于此次市公路局接养公路的行政等级并未发生改变,建议市公路局接养公路的路产、路权由市、县共享。
5、涉及市公路局接养公路的乡(镇)养路队职工安置问题。长期以来农村公路养护一直由乡(镇)养路队负责,乡(镇)养路队职工在保证农村道路畅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旦公路被接养,势必会产生养路队职工安置、接收的问题。从稳定乡(镇)养护队伍,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建议县政府、市公路局、当地乡(镇)要认真考虑,妥善安置好养路队职工。 2
二、调整建议
1、调整协议书第三款。一是将“蒋埠—南新公路黄家桥至南新乡政府所在地路段2公里、五星—沙潭公路昌万公路至泾口乡政府所在地路段2.5公里”补充划归市公路局。二是明确市公路局接养公路的路产路权由市、县共享。
2、删减协议书第六款。
3、新增关于“市公路局安排资金在今、明两年对接养的程扬线、蒋南线、杨市线、袁梁线及沿线桥梁进行改造”的条款。
附:1、《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路交接工
作协议书》
2、《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南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路交接工作
协议书》(修订稿)
南昌县公路管理站
二○○九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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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路项目验收报告
公路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