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环保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建全长效工作机制,超前防范群体矛盾、健全维护稳定工作管理机制。1、按照巩固提高和新建完善并重的要求,逐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使预防和处置特殊群体信访稳定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于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具体抓,提高化解特殊群体矛盾纠纷的实效性,筑固单位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完善维稳信息预警处置机制。把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条:实施真情感化,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1、分类建档帮扶。要通过调查把特殊群体人员的家庭住址、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身体情况、就业愿望、面临问题等情况全部真实准确地反映清楚。区分不同人员进行帮扶,对帮扶的人员分别建立个人档案。2、深入实际帮扶。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在特殊群体人员遇到困难时,采取多方面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3、就业指导帮扶。不间断地入户走访,分析问
题,为特殊群体人员出谋划策,深入就业指导。划分类别,联系用人单位,组织相应资源,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尽可能增加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机会。
第三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上访人员合理诉求1、强化教育疏导。坚持对特殊群体人员以教育、疏导为中心,热情接访、认真处理。2、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加强特殊群体人员的法制教育,依法规范整顿信访秩序。3、加强形势教育。广泛对特殊群体人员进行形势教育,让他们了解国家和企业的政策,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形势等,起到“稳人心、控局面”的作用。
第二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1)、特殊人群(指城区人户分离人员、无业人员、企事业下岗职工、买户口人员、私营企业主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归属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或系统要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2)、社区居委会要在全面摸清区内特殊人群的原户籍地、归属单位和本人的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在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逐户逐人建卡,实行分类管理。
(3)、社区居委会与特殊人群归属单位或系统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将特殊人群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上级有关单位纳入目责考核,同奖同罚。
(4)、社区居委会每季度负责做好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单位或系统应全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5)、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特殊人群中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